具体怎么处理,没有统一的定律。
具体要看当时的国际环境、双边关系和间谍的配合程度以及其所在的间谍网的状况等诸多因素。
不一定会告知对方国家,甚至秘密处决都有可能。
比如历史上最著名的一个案例:
007的原型、英国秘密情报局(MI6)的编制外特工人员西德尼·赖利(英国籍,俄罗斯后裔)被苏联反间谍机关从美国诱骗至苏联境内后逮捕,并没有通知英国方面。后来在斯大林的直接命令下,苏联反间谍机关将其秘密枪杀。
当年日本间谍来刺探情报,被东北军抓获后秘密处决。
英国间谍在被盘查时打死两名国民党宪兵,也是被秘密处决。
一般情况下,抓住外籍间谍时要看其是否有外交豁免权。
比如下面被克格勃抓捕的人是当时美国驻列宁格勒总领馆的副领事Lon David Augustenborg,真实身份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特工人员。
由于他有外交豁免权,所以克格勃把他带回去后只是进行了简短的讯问,之后就把他放了,不能正式逮捕他,否则就是违反了《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势必要遭到对方的对等报复。当然,这种有外交豁免权的间谍会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并被限期离境。
一个国家的反间谍机关虽然属于执法机关,但由于间谍案件属于国际政治领域内的案件,所以反间谍机关的执法方式与其他执法机关(比如警察机关)很不一样。
比如美国在冷战时期抓获了一名试图窃取美国海军机密的克格勃间谍,那么法院审理后,认为除了这名间谍本人,克格勃的一把手才是真正的主谋。
但即使这样,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人员也不可能飞到莫斯科去把克格勃的一把手给抓到美国来。
所以,反间谍机关抓获外国间谍后的处理方法与警察机关抓获普通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方法差别非常大。
一般情况下,肯定是先设法将落网的间谍策反为双重间谍,对其进行逆用,这样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如果你只是把落网的间谍送入监狱,那么敌人会再派另一名间谍来接替他。
而你则要从头开始再重新熟悉这名新的间谍的一切情况,而且就算你再抓了他,敌人还会再派一名新的间谍来接替他。
与其这样,还不如把被抓住的间谍策反为双重间谍,向敌人提供假情报,这样给敌人造成的损失会比把他投入监狱大得多。
但既然你在问题描述中已经排除了策反成双重间谍这一性价比最高的方法,那么一般会有这样的情况:
一、不通报对方国家的使领馆,而是将其长期秘密关押并进行审讯,榨取他所知道的全部机密。至于将其知道的所有机密全榨干之后,则视其合作情况和”贡献“大小来决定如何发落;
二、走正常法律程序,通过检方起诉和法院审判,将其投入监狱;
三、如果间谍的罪行不严重的,也可能判刑虚刑,比如驱逐出境;
四、对方国家一般都会知道他们的间谍已经落网。因为间谍每天都要跟上级联系并报平安,哪天一没报,人家自然知道出事了。这时他们会派人来协商,而且很多时候都可以通过做交易来让你释放间谍。比如他们提出间谍交换,你如果放了他们的间谍,他们也放了他们抓住的你方的间谍;
五、间谍罪行严重,而对方国家又不承认这名间谍是他们的人并且不采取交换间谍等手段营救的,也可能会判处死刑,比如苏联间谍佐尔格;
六、将敌方间谍作为活化石来保存,用向全世界公示这名间谍的存在来揭露对方,比如朝鲜间谍金贤姬;
七、就是最前面说的了,不经法院审判,直接秘密处决。
当然,还有一种比较奇葩的情况:
间谍被抓获后,完全变节,甚至主动配合敌方,从而得到优待,甚至成为了敌方情报机关的编制内特工,或者以顾问的身份为敌方情报机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