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现在没有“限薪”啊,知道阴阳合同不?
看东西要看全,“意见制订的原则是推动各级职业联赛的健康发展,降低职业联赛俱乐部财务负担,规范薪酬体系、转会市场,严格监管措施,推进职业俱乐部青训工作并保护俱乐部青训利益。”
简而言之就是:
这三条都是能够找到现实的例子的,比如去年所有的中超俱乐部都是亏损状态;刘健的阴阳合同;韦某人用“不想踢球”的理由从山东鲁能青训无偿离开,导致山东鲁能损失过亿;上海申鑫最高级别青年队每个月包吃包住,两三千的薪水。
本质是好的,都是试图切顶层俱乐部/球员的肉给底层俱乐部/球员吃,类似于之前统一出售广告和转播权。只不过考虑到我们媒体“有钱就是娘”的尿性,这个规定肯定会被骂的狗血淋头(叫嚣着“不职业”),就像之前那样。
具体条文没出来,所以没办法分析,不过估摸着也就是FFP和薪金帽(上限与营收挂钩,底线统一规定)的结合。
执行方面我真的不太看好,甚至有可能变成恶政。就像UEFA的FFP一样,大俱乐部把钱左手给右手就过关了,被限制的反而是穷地方出了一批天才,希望能够解体前来一波成绩的中小俱乐部。换到中国,很可能就是东部发达地区的俱乐部毫无压力,反而是不太发达地区的俱乐部废了……
薪水方面花样太多了。温格在阿森纳就玩过创建一个公司,通过公司给球员额外发薪水,一方面规避了税收,另一方面也不违反英超的准入政策。更可怕的是,这是完全合法的。中国的大俱乐部们同样可以依葫芦画瓢,没什么难度的。难道你还不许球员在其他领域的企业挂职当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