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人多作怪。
其实三条规则里槽点都很多,
- 把在海外踢球的华裔血统小孩排除了,举个例子,某天赋异禀的华裔新星在五大联赛横空出世,本人想代表中国出场比赛,必须要转会到中超中甲才能规划,这不是扯淡吗?假如当年瓦尔德马尔·安东的父母是在中国(而不是乌兹别克斯坦)出差的时候生下的瓦尔德马尔·安东,那么是不是我们得把这个超级新星弄到中超之后才能规划?
- FIFA的一年算法要比中超或者中甲的赛季短,这条实际上和FIFA的规定并不等价。并且,很值得吐槽的就是万一你大价钱买过来的潜力新人在练级期间被他原来的国家的青年队或者成年队招募了怎么办?低价卖出,删号重练?先规划再练级才是能够保护俱乐部的做法。
- 入籍球员年龄不能大于26?这意味着得买U21的小孩子?槽点太多我无法再说。
现有政策的问题在于不公平,规划只能试点俱乐部做。在掠夺完已有的国外球员后,试点俱乐部们利用政策优势对自己的联赛对手开始进行掠夺了(我没暗指谁,别瞎猜)。
我个人觉得比较合适的解决方法就是
- 取消所谓试点俱乐部的说法(就算是试点,也应该是所有中超球队进行试点,不然竞技上不公平),并给出名额限制(类似于意大利对于非欧球员转会那样,X年里Y名额),如果想鼓励俱乐部规划能够为国足比赛的球员,可以给出奖励条款,俱乐部规划的球员为国家队出场,可以在该周期内增加1个名额。(仿照意大利联赛的条款,限制规划球员数目,让国内青训球员还有足够的空间成长)
- 同时为了限制所有的规划球员被某一家或者某几家俱乐部掠夺(我没暗指谁,别瞎猜),可以设定一家俱乐部最多允许注册N名Z年内规划的球员,多出的球员无法注册参加CFA,AFC和FIFA旗下的所有俱乐部赛事。(仿照西班牙联赛的条款,可以给上一条打上补丁)
- 因为我国不允许双国籍的出现,所以我们应该允许先转为中国籍,再攒时间的操作,或者允许提前转换国籍的操作(比如踢了一年之后可以换,换完再踢四年有资格代表国家队出场),毕竟吃到嘴里的肉才能长身体,放在鼻子尖的只能流口水。我记忆中日本和菲律宾的规划是使用过这个规则的。
当然,如果有真头铁的球队,比如苏宁,非得把宝贵的规划名额用在特谢拉身上,那就这个周期内名额被死死地占据了一个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