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合情,合法
所有的让人觉得愤怒的事件,总有人觉得对肇事者处罚太轻。
然而我们都不是当事人,永远都会有支持从重从严判决甚至过度量刑的人。如果真的这么判,谁得益了?无非是我们这些看客一泄心头之气罢了,一周过去后,谁还会记得当事人长什么样?
受害者需要的永远是补偿,而不是泄愤,能把被偷的损失讨回来,比枪毙了这些人都好,然而只是没有满足看客们而已。
重判能更好的威慑吗?如果偷了一斤苹果判10年,告诉我偷了一个苹果手机除了无期or枪毙还能怎么玩儿?
看客就好好的当看客,我们需要做的是当法律没有被执行的时候去抨击,而不是在暴力机构依法行事的时候拍着脑门去教人家怎么立法,况且立法你好歹得去找gw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