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劳动法》也是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 略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应该这样问,软件代码很糟糕,导致客户少赚几个亿,这样情况下程序员赔不赔?
太难了。。什么时候人都会因为弱鸡而要被追究法律责任了?
极端条件下,用人单位要求程序员为糟糕代码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十六条规定道: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但在实际中,这种可能性非常小。
首先,糟糕的代码未必是「本人原因」造成的,也有可能是因为公司 code review 机制不完善、对于代码风格的规定和培训有欠缺、产研排期不合理、项目管理流程不科学、产品经理(消音)等因素综合导致的,难以归因到程序员具体的个人行为。
其次,维护代码所耗费的人力和财力,属于企业正常情况下应负担的经营成本,而不应当被认定为经济损失。实践中通常认为,不应将企业应负担的经营成本、经营风险纳入劳动者赔偿责任中的「损失」范畴。
第三,代码难以维护,未必能够和公司的经济损失构成法律上的因果联系。法律上的因果联系,不是偶然的、主观的,而是客观必然的。公司恰好要上线一个新功能,恰好因为看不懂陈年代码导致 delay,进而导致错过几个亿,这样的联系具有偶然性,难以被认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
最后,赞同 @Joseph Holy 的观点:
如果坑挖的足够多,就会连成一条护城河,未来就是你的技术壁垒。
我再补充一句:
如果堆成一座 X 山,就能让你坐在上面收门票,成为自己的铁饭碗。。。(狗头)
如果坑挖的足够多,就会连成一条护城河,未来就是你的技术壁垒。
人类法律不适用于猿。可以考虑猿类立法:
比如:挠痒痒一周。
比如:让它写文档,写注释到吐。
一堆2B猿,坑的是产品是整个儿公司。
几个2B猿,坑的是其它猿。
问题太模糊,你这个样子学什么都不会好,首先先定义下,在你看来什么叫做好?生活安逸叫做好,事业辛苦,但是发展有前景也叫做好,首先要看你自己偏好什么东西。其次你所追求的是什么档次的学校,光看专业没有任何意义,有些专业一线学校叫做好后面的学校就不好。
我理解里,因为中国发展太快了。
这说起来你们可能觉得离谱,但是事实就是这样。大量引入外资和外来技术开始后经济发展太快,在这种高速发展下做技术导向企业就是不可能的,你做技术带来的增长率远远赶不上加了外资杠杆的竞争对手的增长率。
哪怕企业真的技术强壁垒高能活过竞争,企业里的员工也必然要被大量挖角,因为员工在这种环境下理性选择也是赚快钱。2000年赚了1000万的和2000-2020每年100万收入的在2021比资产时前者几乎无悬念完胜的背景下,没人会有心思在一家公司搞什么技术的,必然都是想着快,抄,上,做出影响力,跳槽,收入翻几倍,下一轮。
等中国也一年增长两三个点,利率接近0,普通搞技术的可以30混到60的时候,这种公司反而会更容易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