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女法官,我知道离婚女性的处境,不建议带孩子。传说许多年前我们法院庭长的女儿离婚,庭长不同意他女儿要孩子,理由是你是孩子的妈妈,这是不可改变的。
作为母亲,我觉得如果经济条件好,能独立抚养孩子才是对孩子负责。如果因为爱孩子,让他与你一起在最底层挣扎,不建议。
通俗的说,你知道社会贫富差距多大吗?爱孩子,却无经济条件,这也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生活不是敲键盘,是实实在在的需要钱。
个人观点,拒绝任何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