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集权的需要,对相权和公卿权力的限制。也是行政事务日益繁杂的需要。
1、从汉武帝“内外朝”说起,所谓内朝是一种“另起炉灶”,避免掣肘的做法。在人类历史上并不罕见。极端情况,比如日本“院政时代”天皇年纪轻轻就退位,传位给年幼的儿子,从而金蝉脱壳,摆脱朝廷公卿的束缚与掣肘。谁都知道天皇年幼,朝廷的政令不是出于天皇而是出于藤原氏的公卿。而上皇则是天皇的父亲、祖父,院宣才是皇室意志的代表;而朝廷以天皇的名义施政,在法理上没法约束天皇的父亲、祖父。
事实上在汉武帝之后三公九卿制,已经名存实亡,三公并不掌握实权;丞相名义上统领百官,但事实上丞相只能负责朝廷的庶务。真正的大全,掌握在皇帝近臣手中,而又往往以大将军、大司马这种手握军权的人为首;侍中、尚书为智囊;郎卫为执行者。皇帝近臣、侍从,官位不高,权力、影响力却很大。
从那时起,中国政治,就一直难以拜托这种状况。
2、三省六部是对公卿个人权力的进一步限制与分割。
简单的说就是,个人变成部门。。。原本你一言而绝的事情现在需要开会讨论;原本一道政令只需要你一个人官印,现在需要副官联署。
3、行政程序 的建立。
中书省,掌握决策,发布诏令。
门下省,审议、核实中书省的文件,门下省不联署,中书省的政令就发不出去,只能驳回修改。
尚书省,统率六部,是执行机构,尚书省分拆诏令,给六部下达具体的事务命令。
所以唐宋的诏书很长,且多以“门下”二字开头,是中书省写给门下省的,门下省接收之后先誊抄一份,审核,如果觉得不行就写上理由驳回;如果觉得需要修改,也在后面写上理由然后驳回,一式两份,一份留档。觉得可行就写上主义事项与提醒或者意见,所有参与人员联署之后下发尚书省,同样需要誊抄留档一份。尚书省接到之后也是先誊抄一份,然后分解政令。。。
从现代角度来看,这种方式是很科学的,但是问题是行政效率低下;皇帝的权力得不到体现,皇帝辛辛苦苦写的方案,啪被个门下小官驳回,感觉肯定不好。而尚书省的权力过大,毕竟统率六部的是尚书省,所以有唐一代,尚书令自太宗之后不常设,以副官左右朴射领事,也就是尚书令权一分为二。
后世皇帝扯三省,三省的活他自己一个人包了,也没人驳回了。感觉太累就设一帮参谋,出主意,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