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是死马当活马医。他并不是“一份优秀的辩护词”就能救得了的。
这世界上有些案件,是在确定事实的时候就基本可以预测到结果的。比如除夕或者大年初一连杀几人,比如涉毒几十公斤,不出意外就死定了。
那律师要辩护,就得努力制造点“意外”出来。不管是专业技术上,还是其他方面。
对于这些案件,唯一的活路无非就是那几条:非法证据排除挑程序的毛病,精神病鉴定,造舆论,等等。
第一个发挥到极致,就是杨金柱。本来应该是据理力争的事情,最终要变成死磕和闹庭,谁对谁错就不评论了,但是这几年是越来越没市场了。
第二个没啥极致,因为有些案件精神病也不能免死,比如上海浦北路杀小学生的黄一川。但是总得试一试,万一真鉴定出精神病呢。
第三个,邓律师至少是很擅长的人物之一了,成功作品有雷洋、汤兰兰。张扣扣也不算太失败。这已经超出舆论监督的范围,对法治环境当然是破坏,但是对于有强烈求生欲望的个人,我死之后管它洪水滔天。
张扣扣想求生,他就一定会穷尽所有可能,人要死的时候,给他一根救命稻草他都得抓住啊。只不过写出这篇辩护词的正好是邓律师而已。
就像某同行评论的:有些辩护手段我永远不会做,但一定会有律师愿意做。
每个人都有自己做事的理由,不认同他的理由,不见得他做的事情就不对。毕竟道德是用来约束自己,不是用来否定他人。
小孩子才分对错,成年人只看利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