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题主邀请
可以的,你创造好后可以去宗教管理局备案,等待审批。
法律呢,主要目标是维稳以及维护朴素的价值取向。所以你不能单纯从法律角度思考所谓的正义或理性。
关于歧视问题,这就跟性别歧视和种族歧视一样,消除不了,甚至可以说这是一种价值取向的权利,但问题是,既然法律要考虑维稳,那么其价值选择就一定会带有目的性。
如果题主创造宗教,或者讨论宗教管理法规的漏洞,没有明确的目的性,那么这种讨论基本没什么价值啊。
所以这种目的性及其后果,将会成为法律考量的重要基础。也因此,现行法律中,一般都是规定一个底线。
譬如,你可以随意的鄙视任何信仰(现在在网络上诋毁共产主义信仰的人还少么?也没人搞什么白色恐怖么?我国是比较自由而严谨的),但是不能让对方没有退路:你不能去清真寺去找事骂街,这是违法。你不能现在大街上打着横幅骂街,这也是违法。
但是如果你成立一个组织,来反对它的教义,或者组织研讨会,只要报备,就都是合法的。
既然提到法律的漏洞,如果目标是完善其漏洞,我觉得就是好的。如果是想利用漏洞去兴风作浪,我觉得就不恰当,不因为别的,单纯是因为,为了维稳,法律可以有多重解释和实施办法,以及各种修订案。不值当去触这个霉头。
据说飞面教的某位拥趸,因为不满机场保护穆斯林和犹太教徒的习惯,而只要求其他人脱帽检查,故此他宣称他的信仰是要求佩戴铁锅,如果机场不同意,那就是歧视他的信仰…………结果他如愿了。
当然,很多人为这种行为,也为政府为他撑腰,鼓掌喝彩,但是别忘了,这种绝对公平公正,也造就了难民问题,更带来了信仰的迷思——当一群持同样信仰的人以某种行为触犯了法律或激怒了其他群体,我们是否可以合法的歧视所有持这种信仰的人,或者该信仰本身呢?
如果这个信仰不是宗教信仰,而是政治信仰或文化取向呢?
这个话题比较沉重……但是总结起来,就是尊重所在地的法律规定。不能只想着新当地的法律受益,而不愿承担当地法律带来的局限性。
毕竟现代国家,还是考虑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和价值取向的——当然是在合理保护少数人的利益和价值取向下的,否则一旦少数人的力量增强,不制衡的法律就尴尬了。
只要不引发剧烈动荡,并依法备案申请,我想真的没有什么事不可做。而漏洞问题,请交给专业人士思考并完善,有志向者也可以积极的学习并以专业的身份参与进来。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对题主有那么些许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