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需要设置在一个具体的语境之内,比如在好莱坞,一部电影拍成了烂片,背锅的应该是制片人,因为他们施行的是制片人制度。
2007年,刘伟强在好莱坞拍摄《尸踪现场》时,就抱怨,“什么事都需要几个制片人一起开会,效率慢得惊人,又古板得要死”。事实上,制片人制度严厉到了一定程度之后,被认为是一部电影创作的灵魂的导演,只是一个打工的。在开工之前,导演和其他人不一样,也就是会拿到一份更厚的合同。上面事无巨细地规定了拍摄时几乎所有的事情,包括哪天拍摄哪个镜头,哪天放假,哪天必须拍摄完成。
吴宇森就遇到过,被片方质问,为什么没有完成昨天的拍摄,回答“因为下雨”。而制片人的做法是,“这个镜头不要拍了,按照计划,明天拍摄明天规定拍摄的内容。”至于拍摄现场,要是导演灵光闪烁,想拍一个合同上没有标注的镜头,那简直是天塌下来一样的事儿。
《变脸》里,约翰·特拉沃尔塔和尼古拉斯·凯奇对着镜子中各自的样子,射击的经典镜头,就是吴宇森反复争取无果后,答应自己掏钱才完成拍摄的。
至于,被视为再一次创作的剪辑,剪辑权也早就写在了合同里。而且,即便是在合同中写明了享有剪辑权的导演,在执行过程中,也会因为各种原因,随时都有可能丢掉剪辑权。
在中国的剧组里,导演的权力最大,所以导演要为影片拍烂负责。事实上,和电视剧不同,电视剧的创作驱动是编剧,而电影的创作驱动一直是导演。所以,再著名的电视剧导演,拍摄的作品,风格都差不多,其个人的特点,最多只能体现在对某类题材的偏好上。而同一个剧本,由不同的导演拍摄,出来的结果都可能完全不同。
所以,导演为一部电影负责,简直是天经地义的。
当然,电影界还有一个说法,就是编剧为一剧之本,可这种说法也只能停留在说法上面。很多电影的导演都会参与编剧,这样就更难做出边缘明显的责任切割了。
当然,在中国电影界还有一种判断谁应该负责的方法,就是在一个剧组里,看谁的名气最大。是的,这就是另一个玄幻类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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