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答一个。
老爸当过兵,上过老山前线。当年部队从山东上火车出发往云南走,在山东上火车的时候,站台上放着《十五的月亮》,部队的亲属们都在火车站送行,虽然有些悲壮,但是几乎没人哭。火车到了云南境内,靠站歇停,这下可倒好,不知从哪来了一群又一群的云南当地的老百姓,老太太老大爷大哥大姐小弟小妹小朋友,根本没人组织,也没人安排,就是挤到铁道边拉着车上素不相识的解放军的手往他们手里塞酒碗,塞鸡蛋,塞吃的,操着一口完全听不懂的方言说着什么。一车的小伙子哭的泪人一样。
我觉得因此去学一门学问显然是不需要的,攻壳提出的东西更多的是一个思考的话题,而不是一种思想哲学体系。一遍看不懂也正常,因为这个动画在各个方面制作优秀,第一遍往往会更注意在动作场面或者剧情等其他方面的东西。很多事情来不及思考就到下一个剧情点了。所以弄懂攻壳中想说的思想,TV动画2周目以上是必须的。
你提到哲学和社会学2个方面,那我也谈谈这2个方面我的看法吧,当然攻壳不只是谈了这2个方面。
其实攻壳抛出的哲学思考话题很简单,就是当处于一个网络极度发达,信息技术极度发达的科技水平下。当记忆可以复制,转移,消除,修改的情况下。传统的区别人类个体的方式就开始产生矛盾。或者说人类在抛弃宗教影响下,还缺乏一种真实区分人类思想个体的标准。这个问题在现实中还不会产生问题,但在攻壳那种信息科技水平下就会产生问题。攻壳中,区分人类思想个体是GHOST,放到现实中意思是鬼,幽灵,灵魂。但是这些词在现实中都是或多或少含有宗教含义的,科学定义下是没有这些东西的。大部分字幕组都采取不翻译这个词,直接放出英文,我觉得是正确的。因为用现实中的定义直译,太容易联系到宗教意味。而这个词实际想表达的是科学定义下的灵魂,删去宗教定义的灵魂,或者另一个比较接近的词是意识。攻壳就是想谈谈这个GHOST是什么。
我之所以说这个涉及到一些哲学意味的话题并不难,因为现实中每个人肯定都想过。科学上解释大脑的运作,是一个极度复杂的神经网络系统利用生物神经信号来获得记忆,并且利用记忆进行各种复杂的基于神经网络的思考活动。但对比电脑,发现有一个东西是缺失的,我们用电脑,电脑主机CPU对应大脑的运算功能,主板对应各种神经型号的传递,内存和硬盘对应储存记忆的皮层,那么使用电脑的USER是对应什么,没有USER电脑根本不知道该做什么。那么对应到大脑,是谁在作为USER指挥大脑去做事情。一般现实中会想到意识这个词,但是意识是什么科学上现在说不清楚。所以当人脑对应电脑时,就很容易发现这个问题,而攻壳的世界观下,恰恰是一个人脑电子化的世界,所以这个世界下,这个问题就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其实攻壳也无法给GHOST定义,只能说是用很多事例来说明必须有这玩意的存在。比如说少佐和笑脸男共享了记忆,但他们并没有变成一个人。
最近上课,老师谈脑机接口,也扯过这些东西,所以谈的比较多,其实上面废话较多,精简下来估计也就几句话。所以另一方面,社会学的方面就不多谈了,直接精简吧。
社会学方面就是赛博朋克作品普遍要谈的东西,就是高度发达的信息技术背景下的反乌托邦。这种作品包括攻壳,一般都会描述政府,大公司大资本家,会利用发达的信息技术来加强强权,而主角队,无论是革命者,犯罪者,还是什么其他种类的挑战者,也往往是利用发达的信息技术科技来反抗这种强权压迫。攻壳的主线,TV1中做微型机械的医疗公司(名字忘了),警察局都是强权的这一方。九课和笑脸男是对他们的挑战者。而TV2中久世英雄是挑战一方,但他们太激进了,实际用的压迫手段让观众更觉得他是强权一方。所以社会方面,谈的阶级统治和我们现实的社会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随着人类普遍认知的提高,上层阶级要维持统治,会倾向于尽量的让下层民众感觉不到自己在被压迫被统治,就是反乌托邦作品中的要反的这种表面理想的社会。而赛博朋克作品作为一类的反乌托邦作品,特别的是,其中信息科学技术的发达导致信息可以操控,甚至记忆可以操控,使得思想的操控和反操控成为一个焦点。攻壳也是表现这方面的东西。
这个4年前的问题选择在这个时间点突然出现在我今天的时间线上显得非常 亦可赛艇!
Android是2008年初才发布,而Oracle在2009年就以7.4B$收购了Sun,是Google不够睿智吗?
非也!
1)如果Android没有如此成功,Java对于Google而言就是一坨shit,Google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站在一坨翔上面取得空前的成功,如果有算命的告诉Google的命中贵人是阿翔,它就是穿越回去吃也要把它吃下去,可惜历史不能假设!
2)Google一直有python基因,很多系统都是基于python的,你知道工程师主导文化的可怕性吗?这帮pythonic的nerd出于情怀或者节操或者叫清高或者叫偏执或者叫真爱,它说什么都不会去买Java的,“老子看不上”!谁知造化弄人,09年你对我爱答不理,18年老子叫你高攀不起88亿!(注:今天的Google在各种收购之后,Java服务的比重占的也非常大了,变成了一个杂合的技术栈,而官司也很可能打到高院,尚未定论)
3)Google一直有跟开源保持共存共荣共襄盛举的传统,它跟Mozilla做生意,赞助开源项目,捐赠Wiki,主张“不作恶”,简直就是一副乌托邦理想主义者的化身,圈粉无数(包含答主),像Java这种项目,它更可能的方式是烧一笔钱给它花,然后来几句“希望Java明天会更好”之类的废话,它根本就不曾想过有一个家伙抄底了,因为那时候Android根本就没有火,Google从来就没有想过Java也T-M-D算哪门子“底”?
4)Sun的主手人也是个技术型的,就是技术牛掰业务做的稀烂,当时怎么看Sun都处在夕阳,SPARC也是逼格满满业务下滑被Intel捣的稀烂,那个价格没有几家觉得划算的,幸好是Oracle这种剑走偏锋的收购了它,要是换一家公司收购多半就把Sun雪藏甚至捣腾碎了,Java也就没有今日风光了,而Google在坊间也有创业公司杀手的美称,也许这就已经是历史发展的最好结果了。
什么,你问我对于Oracle收购Sun和MySQL怎么看?
还能怎么看?好白菜都让猪给拱呢呗!
但是作为吃瓜群众,我最喜欢看大佬们掐架,Google与Oracle的这场官司绝对酸爽,大家保持关注,各家都有千百号律师,吵起架来想想都 亦可赛艇!学知识产权法/专利法/法理学的同学们千万不要错过,说不定两年后就能进教材作案例呢!
什么,你又问我Google应该怎么做?
靠,我有不是劈柴!按我的观点,Google这次是违反了Java的使用协议的(无意引战,定论的事情留给专业法官),不能因为体量大就以为能压死人,那可是在美帝,万事全靠律师一张嘴,怎么讲都有理!
大家还记得微软以前有个skydrive吗?在英国被判败诉了,最后也得改名叫OneDrive呢!Google有钱了不起啊,过来领罚单!
而Java的坑早早就埋在那里了,所以苹果直接一刀切:老子不支持,免得搞一嘴毛!Flash一身毛病,一刀切,老子不支持!
所以,我对Google的建议是:
这TM不是关乎技术,不是关乎信仰,不是关乎生态,不是关乎用户体验!
这TM关系到命!
什么?要我预测结果?
法官中间调停,你们俩和解,google把赚的钱按每部手机给Oracle付钱?什么你说太扯了?你每买一部Android,都要给微软钱,你造吗?Oracle就想躺着就把钱收了!
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这样,大家都会尽量避免分歧。
以前我一个同事,他很少发朋友圈,有一次聊起来他就说,朋友圈要么就是吃、要么就是玩,想发表别的想法又不如微博那样自由随意。所以,他喜欢玩微博!
除了个别比较彪的人,大多数人都是这样,也不能说是虚伪,有些圈子里大家知根知底,该反美也反美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