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修改了问题描述,原答案就显得很不友善了
不过懒得改就这样吧
——————以下为原答案——————
车主为了避让小猫猛打方向盘最后向题主及其朋友的方向碾了过来……
满意了?
——————补充——————
那些说撞完该下车看看的,可长点心吧。
现在我们打比方,一个玻璃心车主一不小心撞了只猫。ta决定靠边停车为猫默哀再举行个小葬礼什么的。
好了,这时候我们来看看路况:
1、题中所述深夜马路,姑且算路上没什么车。这种情况下车速一般比较快,60-80都有可能,在不急刹的情况下,根据车速靠边停车处距离事发地点差不多30-100米。算50米好了。
在视线不好,经过的车车速都在60-80的情况下,车主走过50米的距离到机动车道中心,蹲下,查看猫尸……
你特么在逗我。
2、白天,车辆较多,车主在车流中缓慢变道,被无数车按过喇叭后终于靠边,开双跳灯离车,步行走到事发地点,肉身穿过种种艰难险阻后到达猫尸处,发现它已经被后车碾压了一万次……但车主是玻璃心呀,ta拦住后车,收拾破碎的尸体,导致交通大拥堵长达三十分钟。(车占一道,人占一道。前提是车主没被撞。)
……警察叔叔,就是这个人。
3、高速。车速在90-120,玻璃心车主把车停在紧急停车带,种种变道、减速(高速减速很危险啊!)后,在300-500米外成功停车。然后ta要穿过高速公路去查看尸体。然后ta自己变成尸体的概率……请参照其他喷题主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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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不仅撞的时候不应该闪避或急刹,撞到之后也不该停车。
还看不懂的,自己先去开三年车,没死再来辩。
死都死了,就放过它不要追究乱穿马路的责任了吧。
标签竟然有道德批判,我觉得没必要那么较真,死都死了就别批判了,再说那是只猫。
您是没开过车吧。我说说自己的亲身经历。
出游回家,高速公路上,车速110,老婆孩子坐后排。突然蹿出来一只成年中华田园犬,既不能猛打方向避让(车失控),也不能急刹车(连环追尾),就只能硬挺挺地高速撞上去,好在是个美国车,自身重,车身颠簸了一下。
继续跑了2公里不到,遇到休息站,停车检查。发现地面上有红色油性液体,确定不是血液导致的。肯定是哪个部件漏的。打电话各种联系,折腾4个多小时才把车背到修理厂,确定是变数箱的散热器撞坏了,漏的是变速箱油。修理工说这是最好的结果,他们遇到很多高速公路紧急避让动物,翻车的,撞隔离栏的,各种车辆撞报废的。前后拖车加修理上万元费用,自己也掏了6000块。
我老婆孩子在车上,你跟我谈要保护马路上的猫猫狗狗?!
等你自己有车了,可以试试冲进隔离带是什么感受。
补充~~~~~~~~~~~~~~~~~~~
有朋友说答非所问,题主说的不是高速公路,我想是我自己没有表达清楚。
市区道路,晚上视线不好,突然窜出来东西,也来不及避让,没时间确认车辆周围有没有其他车辆,后面有没有跟得紧的车,行人,电动车,火三轮等等,也只有撞上去。停车下来看也不是个好选择,拥堵怎么办,自身安全怎么办,司机位置在左边,位于双向车道的中间,开过车的都知道,夜间双向有车都开着大灯时,路上的行人往往看不到。
今天我来当把圣母,
我想题主说的,应该不是高速公路发生的事,
在深夜,车很少的情况下,开车撞死了个动物,开好警报灯,停下车,
惋惜下,即使是惋惜被撞脏撞花的车,清理下尸体,哪怕是把它扔到路边而不把它埋了,别碍着别人。
我觉得是一件挺有素质的事。
与大家一致,在电影上看到为躲避动物而撞车的镜头(例如王牌特工)的时候,我会觉得特傻逼。危急情况,撞下去永远是第一选择,
但是啊,再添一句“是动物们跑到机动车道上,要追究它们乱穿马路的责任”。
真的令我愤怒,甚至心寒。
上万年前,人和动物还算是“平等”的,这里的平等,是指各拥有自己的地盘,不会对对方的生存有威胁的实力上的平等。但现在,人有肆意摧毁、碾压、侵占、改变动物们生存空间与方式的能力。
人类突然就变得自大起来,仿佛天上地下唯我独尊。“地球是我家的,你们这些渺小的动物为什么来阻碍我?”
有报告显示,近三四十年来,全球交通致死的野生动物已经超过了捕猎导致的死亡量。[
英国:六十年代每年400万只鸟
荷兰:八九十年代每年2万只鸟
比利时:每年4万只脊椎动物
瑞典:七十年代,每年850万只鸟,50万只中型兽类
美国:六十年代每天至少100万只动物
人类世界繁密的道路正像一张巨网,把所有的生物都罩在它的严刑峻法之下。
在它的控制下,原本完整的生态系统被肢解、隔离,走向萎缩,更有无数野生动物在道路上丧生。
在出事之后,我们怒斥:“你们不要老是想横穿马路,将来道路上要出了偏差,你们要负责任的!”
然而,动物的迁徙,是自然规律,不是么?
由人类定下的法律,极少提及与人类共同生活上亿年的动物们的权利。
人类似乎“有权利”肆意屠杀动物,的确,法律没有规定不能这样做,
但我总觉得这样是不好的,自然界生灵的生存权力,需要人类来证明“合法性”?
哦,熊猫是“保护动物”该保护,麻雀就该死?这听起来就很不合理。
那现在人类与动物之间,既非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又非法律所管辖的范围。
似乎该怎么做,只能通过道德这个“任人打扮的洋娃娃”来决定?
那道德是什么?
或许对于某只动物我们讲不了道德,但对于自然,我想我们可以。
这种道德,或许就是尊重,就是不干扰。
城市适不适合流浪猫生存?当然不适合。但猫有很强的生存能力,人们把猫引入了这个生态空间,做了些对不起猫的事,却反倒怪罪起猫来。
就像物种入侵,责怪入侵物种生存破坏力太强一样,
实际上都是人类的错,我们应该忏悔自身,而不是怪罪自然。
公路上遇到动物该不该撞?
应该撞!但是也不应该撞!
应该撞是指我们应该首先保护人类自己的安全,
但是,真的应该让这些惨剧一直发生在动物上吗?
实际上,我们应该愤怒,我们可以改变。
荷兰是世界上第一批在国土上修建野生动物通道的国家,如今,荷兰境内已拥有600多座“绿桥”,这些绿桥起到了各地区物种间的纽带的作用,保证了地区生态平衡。
为了红蟹能够顺利抵达海边,当地政府还在公路上修筑暗渠和“高架桥”,通过围挡的方式引导红蟹安全通过公路区。在无法修筑围挡的地区则采用封路的手段,使得红蟹种群的数量得到了一定回升。
随着台湾地区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公路网的密集,台湾地区豹猫(台湾地区称为“石虎”)的生存空间也被日益压缩。为了保证豹猫种群的繁殖,台湾开始在中央公路沿线设置动物保育区。
中国在建设青藏铁路时也参考了国外的动物通道建设方法。图为2006年5月27日,青藏铁路开通前三天,近500只临产的雌藏羚羊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五道梁109国道2998公里处通过青藏铁路,向可可西里腹地迁徙产仔。这也是目前唯一一张拍摄到藏羚羊穿过青藏铁路桥洞的照片。
是否仍觉得,在公路上被车撞,是动物们“活该”呢?
实际上,在撞向他们和急转弯撞伤自己之外,还有第三种选择。
哪怕管好自己养的宠物家禽,处理好城市的流浪动物问题,在一些公路上设立【动物出没请注意】的标志,或加些让动物们主动避让的黑科技,这都是力所能及的改变。
虽然你可能还是会说,圣母婊,你说了那么多又有什么用?
就算是美帝的公路,该撞不还是要撞?
为动物们谋福利这件事听起来多么的空洞,你又做了什么?
可是,正因为还有人存在对于自然的敬畏,雨林、沼泽、湿地才没有消失殆尽。
若地球只存在人类,多寂寥。
你能否抬起头,平视这150万种形态各异的邻居呢?
公路对野生动物的伤害,想从根本上改变,是要将环保意识和理念深深的植根于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之中,使其成为每个部门和公民的自觉行动。
这似乎是天方夜谭,毕竟人类连自己的一堆问题都还没处理好。
但就说我圣母吧,我希望这一天的到来,因为保护自然,就是保护我们自身。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