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楼主讲个东西,你可能听过花押,可以说,潦草正是花押的特征之一,因为潦草才有不可复制性,才成为古代进行身份辨识的依据,成为个人授权的凭信。
康熙字典里对“押”字的解释是:“在文书、字画或契据上署名,以示凭信”。而花押,顾名思义,以自己设计的标识性的图文署名。这种授权形式最早可追溯到汉晋,这一阶段是画诺或楷体署名,后来为了增加防伪度,从唐朝开始,押上的名字多以草书写成,或者画成花一样的符号。“古人花押以代名,故以名字而花之”,所以也叫做花押、画押。从元代以后,以印章的形式正式并广泛使用。有的龙飞凤舞,有的缺笔少划,有的晦涩怪异、其目的不在于辨识,而在于区别。
古人的想法很简单,如何拥有个人化的身份标识?——让别人难以摹仿。明代郎瑛《七修类稿》记载,明朝新官上任,必须先到吏部把本人姓名写成一个别人认不出来的花押,画字三天,等画熟练以后才上任。看看下面的实例:
元代头戴小花的篆书变体
元代寓意喜结良缘、百年好合的花押
清朝雍正帝的花押
这是明末清初画家八大山人用过的16个花押
你能认出几个?事实上,古代的文人雅士,甚至故弄玄虚,故意让你认不出来,猜不出来。这样你才会记住他!
我们这个时代,签名也是同理,重点不在清晰与否,而在于是否为本人所签署,如果是本人署名,即形成一个授权或确认的行为事实,那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别人能否辨识,那是认知层面的概念,并不妨碍其法律效力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