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看法,从传播角度来看警察发布内容有哪一些问题:
一.在事实有待理清的情况下,下结论而不给事实或分析论据,这是最容易起争论的地方。
比如“没有狂奔”,那这个狂奔的标准是多少,当时车速是多少?你直接给视频或监控数据就行了。如果太紧急没有权威数据,直接承认没有掌握就行,而强行下结论,因为不断有新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放出来,没有狂奔VS马自达碎片象炮弹一样飞出,形成一个自然的反差。这样来有被打脸反转的风险,二个会被人抓住不放狂奔两字不放,反而转移事情的焦点(当然也有可能是警方有意为之)。
二.给一些容易引起争议的信息。
首先有一个记者调查王某,以较低收入为何能开百万豪车的这个明显不合常理的前提,大家很自然想到顶包。但是警察给一个戴头套的照片,说句实话。换个人大家也真看不出来。
我觉得相反的样例是深圳警方对于深圳机场撞死9人女司机最终调查是,这是一个好的模板。
直接交待车的来历,个人信息,并直接讲明无人干扰,以及杨某是自杀的论据。
警方:深圳机场女司机肇事前无喇叭声干扰,非因救人坠桥因此,南京警方应该要调查为何一个豪车在查封状态流入南京过程,并且给出一个当时现场调查分析。 至于结论,我想应该是法院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