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题目大啊,要想把这个问题解释清楚,就要弄清唐朝的东北行政策略。
作为后来人,我们可以总结两千年来的行政管理经验,得出郡县流官优于宗王出镇优于分封诸姓优于委托土著这样一条比较级别线。唐人虽然对待此问题,虽与没有皇帝了的现代人看法不一,但同样对汉桓帝以来的地方行政管理乱象,有着明确的认知和处理原则。
总结起来看,唐人,特别是李家人认为,对地方进行行政管理,最好是“郡县之”,委托流官治理;其次则是委托于亲唐土著;至于分封汉人或者施行类似南朝的强权都督制,则是绝对不能允许。
在高句丽故地的处理问题上,可以很明确的洞见此种思路。太宗打的时候,就在朝廷内部广泛讨论“汉四郡故土,朝廷州县之”的可能性。渡海破百济后,唐廷也极力推行过一次“土改”,尝试将熊津都督府“实土”——即彻底纳入唐朝廷官僚管理体系。但后来,残酷的现实和阴险的新罗导致百济土改失败,连带高丽“实土”也成了马波洛溪(指“幻象”)。严防宗王割据(参见永王璘)和“禅代之征”(评封吴王杨氏)的唐朝廷,自然就开始使用丽人治丽,济人治济了。
当然,对于高句丽这种东北大国,唐朝廷还使用了拆迁之术。通过改变当地民族成分来完成“实土”。这个不和谐,所以让我们响应知乎把它阉掉吧!
阉完了挺疼的,看个笑话压压惊吧:
嫌弃我的笑话也可以看看这个:
【奉狗aband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