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黑人,努力上进,年纪轻轻事业有成,用自己的行动而不是暴乱来证明黑人不应被视为二等公民而是国家的建设者的一份子。
然后被警察击毙。
更新一下案件结果
10.1日,法律判处女警谋杀罪名成立
10.2日,量刑公布,判处女警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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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回顾女警给的案底:
白人女警住3楼,黑人男士住4楼。9月6日晚10点,女警下班回家,把车直接开到了四楼停车场,然后走到了受害者的公寓门口。
当时的门是微敞开的,等她把钥匙插进钥匙孔的时候,门自然而然就被推开了。门打开后,屋内一片漆黑,有人影晃动,于是她开枪击毙。接着她打开灯,报警,急救,被急救员问到住址,开门看了一下,确认了门牌发现不是自己家。
国外网友探讨发现了一些细节,直指案底造假(汉化了精彩评论)
1.黑人男士家门口和警察门口的巨大差别(红地垫)
(受害者)
(警察)
2.小区的门牌标识,都是这种亮亮的,半夜荧光,眼睛不瞎都能看到
3.小区所有的门都是厚重的防火门,如果门半开的话,松手后门会自动关上。一个小区的其他住户做了实验,中间只有放一个隔板门才不至于关上(女警供词里说,门是微微敞开的)
4.他们的门锁是这种电子锁,带警报。钥匙放进去,如果不对就会闪着光,哔哔响。(女警说她把钥匙放在里面,门自然而然就被推开了)
5.女警察的说辞和其他的住户给的明显不一样,和9月7日的第一次警察记录的案底也不同。
之前邻居表示,当时有听到女警察砰砰砰的敲门,大喊:开门,让我进去。接着有两句短暂的交流,随后就是两声枪响。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正常人在自己一个人独居的情况下,手里还握着门钥匙,是什么可以让她这么疯狂的敲自家门,不是独居吗?让鬼给她开门吗?
6.回顾一下案底,女警打开灯,报警,急救后出门看了门牌号发现不是自己家。
他们这里的房子难道是统一装修,开了灯看不到内部的装饰吗?很显然不是。正常人确定自己家是环顾一周,还是出门看自己门牌号?
7.受害者的父母表示,自己的儿子乐观向上,从来没有在黑夜中生活的习惯,绝对不可能一个人在家还不开灯,像女警察所说的那样,像一个黑影一样晃动。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案件的处理结果:
1.白人女警案发三天后才被控"过失杀人",而不是谋杀!而且很快就被保释,和自己的姐姐住在一起。
2.在受害人葬礼当天,FOX 4 NEWS报道了警方的调查,说警方在受害人家里发现了大麻。
这个情节是不是非常熟悉?美国警察对待歧视案例的经典处理方法:受害者有罪论。一个安安静静在家里呆着就被杀害了的年轻人,和一个杀人的女警察,该调查谁是不是显而易见了?但是警方却把所有的重心放在受害者身上,力图在受害者身上找到一些"原因"。
先不说这个年轻黑人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是普华永道的大神。根据男士的父母说法,这个黑人可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吸毒?
以上
、
(男士)
(女警)
有人说我选图有个人情感,这里我说一句,这个案子本身就比较奇妙。警察已经把受害者的家底都翻出来了,我选了一张他的工作照,基本新闻里用的都是这张照片。但是警局对女警察的个人隐私保护的很好,女警公开的单人照片只有很少的几张,我就直接用了新闻里面的照片。甚至一直到9月9号,普通大众才知道女警的名字。但现在女警察的保释住址,过往履历,精神状态基本都不知道,更别说照片了。。。我尽力了!
没想到会被这么多人关注,再更新一下
女警和其他同事的日常合照,她今年刚满30岁,名叫安博·盖格(Amber Guyger)
监狱记录
受害者学校发文悼念
哈定大学的校长麦克拉提说:Jean总是非常积极的参加学校和社会活动,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歌声优美而且能量充沛,我曾经在学校的唱诗班多次见到他,不相信他会吸毒。
BBC报道
达拉斯民权律师梅里特(Lee Merritt)透露,他曾经与包括警察局长霍尔在内几位警方讨论过,警方明确表示,此前有足够证据以涉嫌过失杀人罪,他们迟迟不行动的原因是想要“更多的证据”,这也是一种调查方式。
“我不得不相信,根据经验,她决定使用致命武力,是因为她站在黑人男性面前,而我们的社会允许执法部门在不必要的情况下对黑人使用致命武力而不受惩罚。”
(梅里特)
小区
游行已经开始了,宣传平权的海报都准备就绪了。
相比较前几天事情刚出来时有媒体剖析了女警私下生活里是如何如何的的乐于助人,乐观向上,秉公执法,绝不可能种族歧视的观点。这几天说受害者平时生活对上帝的虔诚,对朋友的友爱,如何的友善仁慈的报道明显增多。
感觉再一论的舆论战要开始了。
左边是受害者的母亲艾莉森,她以前是圣卢西亚的高级公务员。对于儿子的死,她表示:
“儿子的死就像是一场噩梦,我希望我能够醒来。”
“我不想批判她,我们是基督徒,我们应该原谅。但我要看着她的眼睛,问她为什么这样对我的儿子。她带走了我的心、我的灵魂。”
我们不应当因为这件事质疑持枪自由,这只是自由的阵痛;
我们该讨论的是:
如果你有一个爱走错门的警察邻居,你有哪些方法保护自己不被枪杀?
很明显,这名男子做出了一个错误的示范。
他本应在邻居进门的第一刻便发现她,并且在她扣下扳机前解释清楚来龙去脉,而不是埋头做披萨、看电视或是别的什么,更不是用质询的语气来进一步刺激邻居的情绪。
正是他的不作为,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一名优秀的美国警察沦为了杀人犯,她的一生都将生活在阴影中。
从这个角度来说,黑人男子的所作所为应该被谴责:他只是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他的邻居却因正常行使维护自身安全的权力,赔上了自己的工作、生活、名誉,以及持枪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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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加个狗头吧,不然要被友军炮决了……
写这个的初衷就是把这种论调变成笑话,堵某些人想要借题发挥的嘴。
无论如何,愿死者安息,正义申张。
看到你们都在把责任推在警察身上,我感到很遗憾。
警察为什么开枪杀你不杀别人?
这个黑人真的没错么?
他干嘛要住房子?
即便他确实需要住房子,干嘛要住在警察家附近?
既然住在警察家附近,为啥房子看起来跟警察家得区别不明显,让警察认错房子?
知道房子那么像,有认错的风险,当天为啥不出去?非要在警察下班的时间在家待着?
就算他非要在家待,就不能穿避弹衣,做好防枪击准备?
明明知道美国黑人容易被警察枪杀,当年干嘛做个黑人?
上面这几项,这个黑人只要其中一项做的不一样,结局都不会是这样。
警察只是偶尔认错了自己的家门,谁一生中还不走错几次家门呢?
知乎上这些大言不惭指责警察的答主,你们良心真的不会痛么?
如果凶手不是警察。
她闯入民宅,并且威胁普通公民。
公民对于入侵者,没有屈服
公民被闯入者杀死
闯入者被逮捕后,声称自己走错门。以为对方是闯入私宅的入侵者,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驱逐入侵者,才开了枪。
我们还能看出灯塔的优越性:
屋里没有开灯,女警任然准确射击,说明灯塔警察训练有素,眼力超人。
下班还穿着制服,并且做好了随时开枪的准备。说明了灯塔警察勤勤恳恳,下班任然不忘普通百姓,为保护公民生命做好准备。
击毙嫌疑人之后,进行毒检和酒精检查,说明抓毒贩和检查酒驾,不会因为是警察身份而包庇。
击毙的是邻居,听声音还没听出来。说明灯塔警察大公无私,将自己的生命贡献给社会,不会因为是邻居而手软。
你说你好好的一个黑人
为什么住在白人社区
你住在贫民窟不就完了么
之前就看到了关于这个案件的讨论,当事人被逮捕的事由是涉嫌「过失杀人」(manslaughter),而目前大陪审团提出的是「谋杀」(murder)指控。
借这个题目介绍一些美国法律相关的常识:
1 大陪审团的作用。
在美国,「重罪」(felony),即有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上监禁的罪名,原则上要靠大陪审团起诉。大陪审团一般由 16-23 人组成,和审判阶段的陪审团不同,大陪审团并不「定罪」,只是决定是否起诉;大陪审团不需要和全员达成一致才能做决定,12 张赞同票就足够起诉了。
大陪审团的主要功能在于调查和决定是否起诉,可以通过传票来要求证人作证、调取证据。(这一点和我国的「传唤」不太一样,是通过人民直接传唤,而不是用「人民的名义」来传唤。)
拉起这么一大帮人讨论问题是很费钱的。实践中,绝大多数的案件通过「辩诉交易」绕过了大陪审团这一步:嫌疑人可以和检方达成协议,放弃由大陪审团起诉的权利,直接由检方向法院递交诉状。
2 德州法律中的谋杀
一开始我看报道的时候有点没弄明白:印象中得克萨斯州是保留了死刑的,但有报道称警察 Amber Guyger 面临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
德州的法律我没这么熟悉,于是查了一下,才知道德州有两类「谋杀」:普通谋杀和可被判处死刑的谋杀。可被判处死刑的谋杀需要在前者基础上存在加重情节,例如谋杀多人、谋杀警察和司法人员、谋杀六岁以下儿童、在越狱过程中谋杀等。从目前的报道来看,大陪审团提起的是普通谋杀指控。
3 谋杀和过失杀人的区别
美国法律中的「谋杀」和「过失杀人」区别在于前者以存在「预谋」为前提。(但有一类特殊的例外情形:在实施另一项达到重罪的犯罪行为时过失杀人,会被按照谋杀罪名起诉,称为「felony murder」,在此不展开讨论。)
在这里,「预谋」并不以时间的长度作为判断标准,几分钟甚至几秒种的时间已经足够形成法律上的「预谋」。在 Commonwealth v. Carroll, 94 A.2d 911 (1963) 案的判决中,法院认为「预谋」的时间没有最低限制。(“no time is too short for the necessary premeditation to occur”)
过失杀人一般可以分为两类:狭义的「过失」包括刑事意义上缺乏故意,以及激情(heat of passion)杀人。后者指的是因受到他人挑衅,且挑衅程度足以让一般理性人被激怒而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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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定罪之前,被告人Amber Guyger 都享有无罪推定。但从大陪审团提出谋杀指控这点来看,大陪审团应该是认为本案情况不太符合单纯过失或者「激情杀人」的情况。
(对于被告人来说,面对这般「耿直」的大陪审团,是不是后悔当时没有通过辩诉交易认下比较轻的罪名了呢?)
看起来各位高赞答案还是只follow了媒体,我来加一点twitter上的小道消息吧。
左下图是Amber Guyger与其母亲的合影,其母穿了All Lives Matter (全命贵,即嘲讽黑命贵的口号)
右下图Amber Guyger的哥哥摆出了WP (white power)的手势。这个手势最初是4chan编造出来用以钓鱼左派媒体的,到了后来反倒被一些白人至上主义者所纳用。
Amber Guyger的Pinterest,包含有对NFL下跪球员的嘲讽meme:
最后,你们亲爱的建制派领袖,温和的Ted Cruz说:
I wish Beto O’Rourke and Democrats weren’t so quick to always blame the police officer, always attack the police officer. She may have been in the wrong and if a jury of her peers believes that she behaved wrongly then she’ll face the consequences. But I don’t think we should jump to conclusions. It may have been just a horrific misunderstanding with horrifying consequences, or it may have been something worse.
我希望Beto OO’Rourke (其竞选对手) 和民主党不要总是第一时间谴责和攻击警察。她可能是犯了错误——如果陪审团相信她确实有错误行为那么她将会承担后果。但是我不认为我们应该过早地得出结论。这可能只是一个严重的误会导致的严重后果,也可能是什么其它更糟的情况。
我看了想呵呵好吗?
共和党现在还有一个义人吗?
还是警察懂法,一进去就发现不对,万一对面开枪把自己毙了,根据美国 不退让法 自己说不定就要白死了。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想法先下手为强,美滋滋。
佛系黑人,时间到了自然会被白人警察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