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黑是用户该做的事情
不是微博系统该做的事情。
违法处分是公安局该做的事情,
不是微博系统该做的事情。
违反用户协定暂时禁止账号是微博系统该做的事情
但是没有给出违反用户协定的细节原因 是系统违反一般服务合同的。
如果有类似的条款在用户协议里而用户并不知情,那是霸王条款 也是违法的
所以
1 我支持fenng 和tinyfool 两位拉黑我
2 我不支持新浪系统替我拉黑他们。
新浪不是政府,它只是个商业机构,它有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的权利,没有保护你言论自由的义务。
再说注册微博时都同意过协议了,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总之,新浪封你于情于理都没错。
fenng嘴黑说微博气氛诡异,微博员工是一群垃圾。这样攻击别人,禁言没问题吧。怎么叫公报私仇?
我倒是还没被禁言。昨天,冯大辉和一个微博中层吵架,然后被禁言了。我把冯大辉发在twitter的抱怨转到微博去了。这个帖子在转发过百后,被隐藏了。
没什么好评价了,微博没有给出合理理由就禁言总归是微博的错。
还是那句话,不能因为流氓没有欺负到你头上就支持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