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见到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作者,发现他脑门上竖着纹了一把尺子那种刻度,我说好酷啊,怎么想到纹这个的?
他摸了摸说哦这个啊,我习惯每年记录一下自己的发际线。
这个人叫Paul Ferrell,英国人,外派在台湾工作,此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喝酒,喝酒后发酒疯。据说他曾经喝完酒之后自制莫洛托夫鸡尾酒,烧了一家台湾的便利店。
不过和他后面的2B行为相比,这还算轻的,因为扔燃烧弹毕竟还算攻击他人,可是这哥们儿连自己也攻击。
有一次他醉酒后去纹身店,让纹身师在他的额头上纹上“台湾”两个字。据他所说,他对台湾的爱深深刻在心中……所以也要深深刻在脸上,让别人都看到。
估计连台湾最深绿的政客都不会这么搞。
有人劝他把纹身洗了。保罗同学表示,洗是不可能洗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洗的,中文纹在脸上,又好看,又超有个性。
他妻子也很愤怒,为什么要嫁给这样一个傻叉。
保罗同学不知是因为工作原因还是旅行,去了柬埔寨。在那里,酒吧仍是他流连忘返的场所。
在那里,他遇到了同样喝多了的中国人,大陆的。
平时见了土生台独份子也就算了,毕竟是被洗脑的同胞,血浓于酒。可是你一个老外掺和这事儿,就有点……
于是,中国人上前亲切地问候了保罗同学,还提了一个简单的地理学常识问题——台湾是哪里的?
保罗同学估计读的教材是台湾版的,于是他回答——台湾是台湾的……
本着让保罗同学对正确的地理知识记忆深刻的原则,中国人对他进行了情景式教育,一边模拟考场环境,一边问他——台湾到底是哪里的?!
经过反复教育,保罗同学终于悟出了标准答案——台湾是中国的。
这是接受教育后的保罗同学。
保罗同学随后报了警,柬埔寨警方表示,对于此次行为,他们表示强烈愤慨和无限同情,一定可能会抓住凶手……
……
刚柔相济系列。
纹身,应该叫文身,就是用带有墨彩的针(专业工具)刺入皮肤底层,在皮肤上表层刻画出清晰的图案或文字以示吉祥、另类、励志、崇拜、纪念、希望、期盼。
她的左侧锁骨上有一支带了两片叶子的月季花
男朋友在上臂内侧纹了我的名字,靠近心脏的位置。方向是从肩膀到手,拼音的,很长。我告诉他,万一将来分手了,那么大的纹身,盖起来多疼啊,直接在后面接着纹字“是大傻哔”就行了。省钱又解恨。
他问我“万一又复合了,面积更大更难盖了咋办?”
我告诉他,继续纹字“的老婆”就好了。
连这些都为他打算好了,看我多爱他!
———补充———
下个月抽空把我闺女的名字纹另一只胳膊上面。
原回答传送门
https://www. zhihu.com/question/2770 69337/answer/402388383
某天刷知乎看到一个提问
点进去之后有个高赞回答,来自于一位漂亮的小姐姐,她晒出了自己背上一只非常好看的小鹿纹身
讲道理我作为一个有纹心没纹胆的臭弟弟,有点被这只小鹿种草的感觉,象征着少女之心的小鹿,很Q很灵性
可惜,后来我习惯性点开了回答评论区,在那里捕获了一只魔鬼…
emmmmmmm…现在再来看这只可爱的小鹿你会发现…zzz
距离看这篇回答已经过去很久,但我依然无法忘记这只袋鼠…
end
“拳王”泰森的毛主席文身↓↓
1992年泰森因强奸罪入狱,坐了三年牢(由6年有期徒刑最终改为三年后假释)。狱中泰森看了毛主席的书籍,然后成为毛的人迷,出狱后右臂上就文了一个硕大的毛主席头像。
而且泰森也收集了大量关于毛主席的书籍和其它纪念品。
2006年去北京泰森专门去了毛泽东纪念堂,这个天不怕地不怕、当年去动物园还想塞钱给管理员要求和银背猩猩打一架的人说,“在毛主席的遗体旁,我觉得自己微不足道。”“能够有机会参观纪念堂是我莫大的荣幸。”
以及,出门时还顺带买了三册毛主席纪念堂珍藏书画册……
泰森曾在采访时表示,“毛泽东是有强大力量的伟人。”
“没有毛泽东,就没有今天的新中国,他带给了中国人民重新振作和崛起的决心和信念,他为中国人带来了从未有的荣耀和自尊。其实毛泽东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他能做到这么伟大的事业,是因为他有强大的精神力和自信心,我非常非常崇拜他!”
泰森对马列主义战士的领导人似乎特别痴迷,在左腹还有一个切·格瓦拉的头像。
另外左臂是1975年温网冠军阿瑟·阿什的头像,及其著作《光辉岁月》的字样。阿瑟·阿什是第一位捧起温网和美网冠军奖杯的黑人网球选手,后来因为手术感染艾滋去世。
当然泰森的文身不止这些,还有他的第二任妻子莫尼卡·特纳、脸上的毛利人图示等等。
总体而言从文身的艺术品质角度,泰森的文身算不上“精良”。也很难说他对毛主席的理论是否真的有研究,他对自己的反思、和精神上的“武装”也很难用理性去分析,唯一可以看出泰森对革命者充满英雄浪漫主义式的崇拜,谈论起毛主席、切格瓦拉等人算得上发自内心的佩服。
知乎机构号:运动分子
稍微多说两句。
其实华人在海外,尤其是欧美社会遇到的很大的一个问题是意识不到种族的重要性。近代以前,中国基本都是处于一个“国家=天下”的状态。这就导致了很多中国人在面对近现代以威斯特法伦体系为基准形成的“民族国家”没有形成一个明确概念,因而在欧美,尤其是在北美(USA/Canada)这种移民国家里生活的时候政治上十分受挫。
不管你承认也好,否认也罢,一个人在美国的社会认定更多地来自于一个人的种族(race)而非阶级(class).以我们最关心的教育为例:大学录取会很大程度上根据你的种族来决定录取标准,而不是社会阶层,更不是政治倾向。不管家境如何,只要你是亚裔,那么你就有大概率碰到录取标准的歧视问题。
在这个前提下,任何一个有智商的人都能够看出来:在美国这个大背景下,在争取自身(个人/族群)权益的过程中,种族的优先级是排在最前面的,其次才是政治倾向和意识形态。因为大多数情况下你在填表的时候,不会让你选你是conservative还是liberal,只会让你选你是“white",“Asian”还是“Hispanic”. 而事实上,只要一个族群能够意识到美国社会种族优先的前提下,内部的政治光谱不仅不是问题,反而是优势,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犹太人。
犹太人在美国有多成功想必不用多说。但是犹太人并没有把自己局限在左翼或者右翼,而是通过在不同政治光谱上的发展,成功的让自己的种族在美国取得优势。说右翼,犹太人里面的一大票银行家企业家大家也有所耳闻;说左翼,犹太人中的囧叔,主持界传奇larry king,喜欢谈笑风生的华莱士等等都是业界传奇。这样他们右手掌控了经济和政治力量,左手掌控了舆论和传媒的力量,最终让族群取得成功。可见,以族群利益为先,则族内各个政见派系均受益;以政见利益为先,则族群分崩离析。
反观以叫兽为首的旧华“精英社会活动家“是怎么做的呢?不仅不去积极组织和联络真正能起到作用的政治基本盘(一个越来越壮大的华人群体),反而主动地去做出例如:损害自己族群的利益以换取一小撮外部政治利益(SCA5),试图不断的分裂族群内部力量(亚裔内部细分法案)等等赤裸裸乃至荒唐可笑的背叛种族利益的行为。这种叫兽,如果不是脑子进了水,那就只能是因为政治觉悟和政治水平实在太差,吃枣药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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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脊之犬,狺狺狂吠。 一开始看到这篇文章我特别震惊,不单单是文章内容,更重要的作者身份:美国百人会会长及首个法学院院长?这样的人竟然说出如此粗鄙之语?不过回想一下,这倒是解决了我一直以来的疑问。
作为一个在美国各个领域都有杰出贡献的种族,作为一个平均收入和学历都远超平均线的种族,作为一个贡献了马友友,关颖珊,刘玉玲等杰出人才的种族,为什么美国华人的政治地位如此的低下?为什么华人的权益总是受到系统性的侵害和歧视?最重要的是,为什么华人,尤其是旧华人及其后代的自我认同和民族荣誉感低到令人发指?现在看来,这些旧华人中的“精英”“社会活动家”政治水准低到不堪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其实在美国待过一段时间的人都明白,各个族群之间有竞争,有合作,也有斗争。但得到尊敬的条件只有一个:拥有力量。这个力量可以是经济力量,可以是知识力量,当然也可以是政治力量。所以这次大选华人主动出击,参与助选的行为我是非常认同的:重要的不是你站在哪一条队,而是展现能够左右选战结果的政治力量,这才是华人赖以发展的基础。相反,任何一种任凭意识形态洗脑而站队的行为都是政治水准低下的弱智行径。
其实稍微看了看叫兽的个人经历,未免有些可怜他。作为一个数次试图否认和摆脱自己华人身份的“社会活动家”,他的“习得性无助”十有八九也是在成长的过程中一步一步建立起来的。在中国崛起,新华人一步步向前的大背景下,他就像一头曾经被锁链拴住的幼象,完全没有意识到力量的对比总是会转化的,而华人政治家真正的基本盘只有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旧华人的社会认知,一种貌似平等实则歧视的社会认知,只会进一步地被抛弃,最终由新华人引领实现真正的社会平等。旧华人畏畏缩缩的活了一百多年,却连美国这个国家的一点基本精神都没有学到,而这些分明写的很清楚:The land of the free and the home of the brave.
毕竟,大清都亡了,也请你们这些遗老遗少们滚回历史的尘埃里吧。 -------------------
原答案
这个所谓教授才真是把“歧视”二字阐释的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