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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清政府没有签订那些丧权辱国的条约,中国会怎样?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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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5000赞了,我再更新一下答案吧

很多人不爽我的语气,我的三观,觉得太轻佻了。

对,我就是故意这么轻佻,我就是故意要震碎你们的三观。

为什么签所谓不平等条约?不就是因为打了败仗么?

打了败仗怎么办?

哭哭啼啼?怨天尤人?

你们有点出息好不好?打了败仗有什么可怕的,爬起来再打呗,最后打赢不就行了?

一百多年前,我们确实打了几场败仗,但是,每一场败仗,我们就长进一点,打到抗日战争,我们就没有输,解放以后,打美国、打印度,打越南,都赢了吧。

现在?现在还有国家敢欺负中国?现在日本人已经开始举“打倒中华帝国主义”的旗子了。

我就不明白了,明明可以靠实力碾压,为什么偏偏要打悲情牌?

新手打dota,前三把送人头,没什么丢人的,只有身经百战,才能见得多了。

回过头来看,清朝对外战争的几场败仗,加起来清军伤亡都没到10万人,赔款加起来没到10亿。很多么?

10万人在中国历代战争中都排不进TOP100,10亿两?和珅一个人就贪了9个亿。

19世纪中国死得最惨的TOP3,太平天国、甘陕回乱、白莲教,人口损失都是百万到千万级的。

什么鸦片战争,什么甲午战争,那都不叫事好么?

况且,我们在每场战败中,都学习到了好多。

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我们试图用老办法解决问题,结果就是第二次鸦片战争

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精英阶层发现老办法不行,开始小规模改革,结果就是甲午战争

甲午战争之后,精英阶层发现不彻底变法根本不行,于是开始做大规模改革。

举个简单的例子,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容闳的留美幼童,籍贯大多是香山,李鸿章的北洋水师,将领籍贯大都是福建。

中国当时还在用一个县、一个省的人才在对抗世界。

输了甲午战争,整个精英阶层才进入彻底的反思,等到清华考庚款的时候,留学生的籍贯就大都是江浙一代出传统读书人的地方了。

一个伟大国家的成长,都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摔倒了怎么办?爬起来继续走啊。

强大如美国,年轻的时候也有被英国鬼子烧了总统府的惨败,白宫为什么是白的?就是战败之后粉饰太平刷白的。

谁年轻的时候没尿过裤子?等你长大之后,回想起尿裤子的经历,是天天自怨自艾喊着“丧权辱人”?

还是一笑而过?

我们是五千年文明古国,我们历史上打过很多很多败仗,多这几场不多,少这几场不少。

我把话说穿了吧,之前国家渲染“丧权辱国”、“不平等条约”,把几场常见的中等规模的失败炒作成史无前例的屈辱,是因为宣传需要。

你们啊,不要听得风就是雨。说什么就信什么,那是要错过过年的。

中国在实力上,其实早就已经站起来了,但是,中国人在内心深处,还没有完全站起来。


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应该重写近代史的原因。



原答案:

诸如《南京条约》、《北京条约》这种完全是双十一打0.1折,买到就是赚到!居然还说什么不平等条约?

《南京条约》的签订背景:

1,英国人已经打到了南京,切断了运河,粮食已经无法运到北方,大清要饿死了

2,为了跟英国人打仗,大清已经花了4000万两银子了

现在,只花2000万两(包括了广州600万赎城费),就能重开运河,英国人就会撤军回家,就问你签不签?

SB才不签。

《北京条约》的签订背景:

北京城被打下来了。(提示:中国历史上还没有首都被打下来还能不灭亡的朝代。修正:这里记错了,应该是没有首都被外族打下来还能再夺回来的朝代。结论是蒋廷黻在《中国近代史》里面给的,记混了,特此致歉。

现在,只花1600万两银子,就能把北京买回来,作为友谊的标志,洋人还帮着一起打太平天国,就问你买不买?

SB才不买。

至于北京能不能不丢?

春天种下的如果是稻米,秋天就不要想收获妹子了。

再补充一下,有人说我三观不正。须知,“落后就要挨打”和F=ma,2+2=4一样,都是客观规律。

规律是没有三观正不正的,规律是中性的。


补充一下,注意审题,题主的问题是所谓“不平等条约”的签订的必要性

要不要签订不平等条约”和“是什么导致了不得不签订不平等条约”,这是两个问题。

我回答的意思是说,必须签,因为不签会死得更惨。

第一次鸦片战争,英国和中国打了两年,从1840打到了1842,清朝为什么在1842而不是1840求和?就是因为1842年英国打到了镇江,堵住了粮食北运的线路。

而且,英国人同时堵住了长江出海口,堵住了海路运粮的线路(这是太平天国占领南京后的备份线路)。

对大清来说,这是要亡国的节奏。

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签约是必然的。

我当然知道南京条约最糟糕的不是赔钱,而是协定关税,这导致了在今后若干年财政上没有回旋余地。关税要到辛丑条约里面“切实值百抽五”才有所提高,逼得李鸿章不得不提高鸦片税筹集现代化资金——鸦片税并不在南京条约规定之内。

但是,这上面的一切,都是源于打不过英国人。

我再举个例子: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国打败仗,按茅海建考证,耗资是4000万两

英国花了多少钱呢?不超过1200万两,注意英国人是不远万里来中国打仗的。

你要问条约该不该签?这个问题很简单,当然该签,不签就死了。

你要问为什么会打败仗?这个问题很复杂,好在这是第二个问题,而我们只用回答一个。

还是那句话:春天种下的如果是稻米,秋天就不要想收获妹子了。

大家恢复很热烈,受宠若惊,那就再补充一段:

都是丢了北京,为什么辛丑条约赔了这么多银子呢?(4.5亿vs1600万)

这是因为当时在南方,李鸿章张之洞和刘坤一已经在搞“东南互保”,任你老佛爷在北京这么闹,我们南方几个省反正是不乱。

而且,必要的时候,南方可以宣布独立,由李鸿章出面当总统。

什么意思呢?等于说南方和北方分别向洋人提供了一份报价,看谁价码高,谁就是中国的皇帝。

换句话说,大清要是不投降,就要亡国。

所以,老佛爷不得不说了那句著名的话: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意思就是说,只要还让我当皇帝,我有多少钱,就给多少钱。

那么,大清有多少钱呢?

大清和列强,就把量物力这个活,交给了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伟大的总关税司赫德同志。

赫德同志掐指一算,说,大清每年挤出两三千万两银子还是没问题的。

于是,大清就买了一个39年的续命按揭,算上利息,是9.8亿。

当然,大清到底还是没撑到39年。

比起亡国,比起辛丑条约,两次鸦片战争的条款是不是赚了??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眼见得要过1k,吓尿了,继续补充一段吧:

所谓“不平等条约”,在我看来是一个推卸责任自欺欺人的说法,外交是战争的延续,之所以不平等,无非是打了败仗罢了。

19世纪不是20世纪,这个世纪的规则是弱肉强食。中国的情况算好的,事实上,19世纪除了欧洲+美洲之外,亚非各国几乎都被达成了殖民地,中国是少数还能维持独立主权的国家。

打了败仗,割地赔款,这是19世纪当然的逻辑:普法战争,法国打输了,照样赔了50亿法郎,加上割让阿尔萨斯和洛林。50亿法郎要折合十几亿两银子呢。真要算起来,可能大清1840-1911全部的不平等条约损失,都没普法战争加起来多。

我一直都觉得,中国应该重写自己的近代史。一提到近代史,就进入一种很情绪化的心态,实际上并不能准确的分析历史中的成败得失。关于赔款数量,我拿几个数据做参考:

嘉庆年间(1800年左右)镇压白莲教起义,大致花掉了数亿两银子

和珅抄家,据说抄出了9亿两银子(据说是用来填上面的坑了)

镇压太平天国的军费开支,也在10亿两以上。

至于人员伤亡,1840-1911年间,因为外敌入侵造成的人员伤亡,肯定没有太平天国、川陕回乱多。

其实,对于传统中国而言,1840-1911年间,列强带来的冲击并不比一次较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来得大,关键不在于列强的损害多大,而是在于我们用一种怎样的方式应对这种冲击。

倘若我们在1860年就彻底醒悟过来,把辛丑条约这每年两千万两的赔偿用起来,哪怕花1/10的钱在海军上,甲午战争中国就不会输,20世纪中国史可能就会完全重写。

打了败仗不可怕,关键是对败仗的态度。

我讲一个故事作为这个帖子的结尾。

甲午战争的时候,大清眼看就顶不住了,于是李鸿章去日本和谈。

当时仗还在打,清军还在不给力的输。

然后,有个二逼日本青年给了李鸿章一枪。

那年李鸿章72岁。

72岁的李鸿章想的是什么呢?不是别的,而是怎么用这一枪,给大清捞到尽可能多的好处。

我喜欢这个态度。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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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单一个南京条约,其签订过程与其中博弈就很复杂。推荐一本书《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再研究》,作者茅海建。里面写的很详细。

大致就是,整个鸦片战争,中方与英方完全是两个思维。即使在战争后条约签订时,中方依然以天朝朝贡思维解释国际关系的。

面对英国的侵略,中国认为是“夷乱”,认为与云南、西北少数民族叛乱是同性质的问题,所以在主剿和主抚之间徘徊不定。中方认为夷乱产生是因为林则徐禁烟导致的,在战事失利时,觉得只要把林则徐查办了,夷乱自然平息。但英方开战的原因是中方禁止英国在广州经商,目的其实是要求中国开放贸易,林则徐如何英方并不关心。所以查办林则徐之后,夷乱并未平息,反而英方不断增加兵力。天朝认为英夷是贪得无厌不识情理,又改抚为剿。


最后,中方并不认为南京条约是不平等的条约,而是天朝对夷人的一种恩惠。中国当时完全没有国家主权概念,后来包括治外法权的让出都是中方认为符合天朝体制的结果。清朝觉得不可让步的,不是鸦片,不是香港,不是关税,不是治外法权,不是最惠国(当时清朝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最惠国),而是夷人来使不能进京面圣,夷人投书不能直接交给衙门等等这些现在看来毫无意义但当时觉得是祖宗成例绝不可改变的事情。


所以,当时的中方对这些条约的签订意味着什么并没有准确的概念,所以无论签不签条约,中国天国上朝的思想不改变,依然无法融入近代世界。当时清朝与英国作战是举国动员,沿海地区处处设防。每天军费花销巨大,当时清朝刚刚评定张格尔叛乱,再加上道光帝抠门吝啬,所以无论胜负,清朝都是想快速结束这场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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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尝试回答问题本身,

清帝国自入关定鼎以来,特别是全面禁海之后,对于周遭国际形势的判断相比于前朝都发生了严重的倒退,在西、北两个方向应对游牧民族侵扰的软硬手段固然颇有成效、令人钦佩,但对于远隔重洋之世界甚至是近在咫尺的南洋,都长期存在天朝上国不屑一顾的睥睨心态;

因而,大英帝国冒险诉诸武力之时,“上国皇帝”还于迷梦之中喃喃问道“此英吉利国所在何处,与回疆有无旱路可通”,可见,这是满清统治者有限眼界下国防外交政策的必然大谬;康乾时期蒙回藏等边陲问题的基本解决,使封建制度成熟极至顶峰的大清闭锁衰颓成为必然,目光短浅武备废弛,能够在未有之变局下奋力自新近半个世纪已是极限,因而条约之签订与否,实在对于近现代之中国历史发展影响甚微——当然,这要以封建统治作为大前提,脱节于时代的治世理念,其结局不过是“存者且偷生”与“一死报君王”二者择一而已;

所以我们现在设想,清廷若强硬派始终独断朝纲,那么将有以下三种可能:

1,新兴资本主义国家急欲打开市场,于鸦片战争局面短暂僵持后孤注一掷大量增兵,清廷全面战败最终被推翻,中国进入地方割据与列强殖民地并存的混乱时期,并有真正种族灭绝被分割同化的危险,然而考虑到彼时西方列强于远东的作战能力极其有限,这种可能性个人认为不大;(参考印度近代史)

2,清廷采取剿抚并重两手,于鸦片战争互有来回之后乘胜要求休战,经过一系列奇妙的鸡同鸭讲式的谈判之后,西方国家获得了一定商业利益补偿,清帝国将有望于此开始国体政体之转型,然而考虑到康雍乾以来中央权力极度集中,这种异质文明的妥协势必不能持久,资本革命的机会渺茫;(参考埃塞俄比亚近代史)

3,清廷在与列强交战中元气大伤,丢失大片领土而后退守内地,沿海出现听命于列强的代理人政权,中国进入类似于20世纪20年代的混战时期,若计及清廷后期的满汉并举的政策转向,或许存在汉人精英拥戴清室“华夏正统”收复河山抑或代理人政权逐步统一全国抑或东西据险而守/南北划江而治的种种可能局面,个人认为这是强硬派满清贵族引领下的最可能历史演进。(参考日本/伊朗/朝鲜半岛近代史)

所以关于问题的结论,我想说一句很俗套的话——

没有结论,历史不容假设,

随处可见的偶然性与生产关系的必然更迭会在具体的一个政权、一个民族身上留下怎样的痕迹,

在具体的历史发生之前,我们所有人都无从得知,

如果一定要说一个“感谢”的话,那么应该感谢的,就是腐朽无能的晚期清政府,竟然奇迹般地基本保有了华夏文明的辐射范围而不致彻底分崩离析;苟延残喘下长期得以延续的大一统,给了这片土地上的人民足够的时间来见证明治维新与十月革命,从而探索出属于自己的道路。

问题就答到这儿了,下面是看到某些答案之后一点个人的感慨,

譬如说,我们现在假设这样的故事——

四十年前南方某小渔村某个火辣少妇半夜走黑路,被一群小流氓轮奸了,然后产下一子;由于不堪忍受巨大的屈辱和非议,她偕同婴孩冒险逃港,含辛茹苦艰难度日,最终孩子长大成人、留学西洋而后归国投身金融,最终成为商界巨子;当年的少妇现在已经儿孙满堂富贵不可言,那么我可不可以说,少妇要感谢当年轮奸她的小流氓,是这些渣滓在侵犯少妇的同时,“令人意外地洒下了帮助少妇改变命运、拥抱时代的种子”呢?

因而,凡是对于特定历史事件的观照不能本于彼时彼地的历史条件的,

不仅是缺乏基本的唯物史观,从而无法客观汲取历史分析的本源以为今用,

而且同时,也不过是以所谓“独特视角”“新鲜范式”来拾人牙慧、博人眼球而已。

至于何人属于此类,我想就不言自明了吧。

酒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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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两条精彩评论贴上来,

@詹于 @段承焉

你们都补刀补的这么狠……

一些知乎用户怎么遭得住啊……

不过我还是喜闻乐见的,冒昧贴上来希望你们不要介意~

关于少妇的举例并不十分贴切,因为西方殖民者不会那么仁慈,他们会先奸后杀。真实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一群农民被西方殖民者抓去当了奴隶在非常残酷的环境中给奴隶主挖矿,很多人累死、活埋、被奴隶主虐待死等各种死了,少数人留下了后代,然后有一天奴三代造反成功,并利用三代挖坑的经验自己开了个矿坑,并从此做大做强。奴三代的一些后人们居然认为应该感谢奴隶主把他们的先人抓去虐,否则他们可能还是只能当一个农民。因为被虐的先人已死,那些被虐死的奴隶没有后代,没有了话语权。”
少妇那个显然不是,更贴切的应该是:少妇被富商强X生下孩子,但是富商又让生下的孩子来自己家做工,这孩子争气,在富商家学了不少东西,后来这孩子才出门打拼,创下家业。

哦对了,一些朋友提出了些宝贵意见,真心感谢,大家多交流~

当然啦,如果想拿不才当靶子打,我也愿意奉陪,只不过谁打谁那就很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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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没想到一个答案撕成这样……我还是不成熟,最近评论区牵扯了太多的时间,要控制一下,因此将一些话写在前面,算作是对评论区的统一回复。现在起,一些明显没有建设意义的评论不会再回复了。

一个大家都会承认的事实是,不签可能吗?一个人不签,有其他人签,一个朝廷不签,大不了换个愿意签的朝廷。我们也拒签过不平等条约啊。一战我们站对了队,战胜国呢还,拒签不平等的凡尔赛公约,青岛还不是一样被从德国转交给了日本。不签会怎样,历史不都告诉我们了嘛。

还有,通篇都没否认过,条约不平等,就是不平等,没想洗地,也洗不了。拿着枪逼着签下的条约,还能指望平等吗。当时的清政府,除了道义上、法理上,有什么资格和别人谈平等。(所以,你不能一边叫嚣着不平等,一边又瞧不上国际法。你弱的时候,国际法是保障你平等的最有力的武器了。不然你指望天赋人权和道义嘛)更何况,就义和团运动引发的八国联军侵华而言,道义上和法理上的正当性都部分丧失了。再者,我们现在说平等不平等,并不是当时清朝人的观念。所谓平等,是欧洲打了几个世纪终于承认谁都灭不谁,为了防止此一时彼一时才提出的概念。东亚这片土地上,自古以来讲究的都是弱肉强食,我们强的时候打别人,建立朝贡体系要周边国家上供称儿子,弱的时候被人打,自称侄皇帝,想过平等的事吗?平等这个概念,还真是西方输入的。

我的答案强调的是,即使签订不平等条约的双方都没有这种打算,但是这些不平等条约却在客观效果上促进了中国的近代化转型。没有这些不平等条约,清朝在闭关锁国的状态下无法接触到西方先进的理念和制度(往大了说有民主宪政平等,往小了说有商法和公司制度),精英阶层的觉醒、变法、改良或革命的开始势必更晚。所谓不破不立,不平等条约破了清朝天朝上国的幻想,前辈们在废墟上奋斗得来了今天的一切。正如同我不相信现在朝鲜自己能意识到他们国家的不正常之处,我也不相信清朝本身能够打破原本那老旧而坚固的“泡泡”。

--------------------------------以下原答案-----------------------------------------------------------------------

赞同

@王威

的答案,并且从法律方面提供一点补充,作为对

@申韩

答案的反驳。

割地赔款,当然丧权辱国。然而,以现代的眼光来看,其实条约中有很多内容(除了割地赔款的部分),比如自由通商,开放口岸,在今天看来,只是对一个国家的正常要求,之所以当时的国人对那些要求不能接受,一方面当然是因为这些要求我们是被迫同意的,谈判的时候我们手中并没有足够的筹码,而另一方面,其实是因为那时的清朝如果以国际的角度来看,并不是一个国际上的正常国家,观感应该类似于现在看朝鲜,甚至更甚吧。这些丧权辱国的条约中的一些内容,其实是以国际法的形式,强迫当时的中国开始由一个封闭的国家逐渐向国际开放,开始与国际交融。打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就像是用鞭子抽着,给一个拒绝吃药的病人灌下了苦药——这药当然有副作用,甚至本意就不好,然而却出人意料的起到了一些好的效果。

不平等条约中,有一条叫做领事裁判权,意思是各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的国家的侨民,在中国如有触犯法律,适用其母国法律管辖。这条规定当然是对我国司法管辖权的侵犯,但是却客观上促进了我国法律现代化的开始。领事裁判权的设立,是因为在当时清政府的法律极不完善(比如几乎没有商法),而且有许多做法在他们看来不可理解(后文会举例子)。为了保护其在华利益,自然要首先保护其在华公民不受他们眼中“恶法”的侵犯。

清政府不愿意忍受这种侮辱,又没有足够的能力与列强谈判修改条约,因此只能修改本国法律,让清朝的法律更加完备、公正,以求列强丧失要求领事裁判权的理由。为了收回领事裁判权,中国承诺修改法律,并就此事与一些国家达成了协议。比如:

《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第十二条:“中国深欲整顿本国律例,以期与各西国律例改同一律。英国允尽力协助,以成此举。一侯查悉,中国律例情形及审断办法及一切相关事宜皆臻完善,英国即允弃其治外法权。”

在《中美续议通商行商条约》第十五款,《中日通商行船续约》第十一款,也有类似的规定。

有了协议的保证,中国政府即着手修订法律。中国的法律现代化,也即中华法系的消亡,由此拉开序幕。

商法方面由于此前本是空白,不涉及礼法之争,不受清政府重视,因而动作最快,效果最显著。自1904-1911年间,公布了《钦定大清商律》、《破产律》,以及几个关于奖商惠商、公司注册、建立商会的章程。中国商人自此才终于摆脱了无法可依的境地,而且经由商会组织起来,形成了一股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关于商人这股力量是如何影响清末社会变革的,我在

怎么评价重农抑商政策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影响? - 流丹的回答

中有所涉及,这里就不详细说了。

如果你说商法不涉及根本,那么清末的礼法之争则绝对涉及到了清朝立国的根本。以下列举讨论的几个问题,大家随意感受下:

1. 干名犯义:父母、祖父母等尊亲属犯罪,子孙可否告诉?传统中国刑法中,子孙控告父母祖父母是重罪,在清末修律中法理派主张不是犯罪。

2. 存留养亲:如果罪犯加重尊亲属没有其他人可以照顾,则罪犯可以回家照顾尊亲属,直到尊亲属去世之后再服刑。在传统中国刑法中,这被视作仁政、尊孝道的体现。清末修律中法理派主张废除。

3. 子孙违反教令:传统刑法中是犯罪。修律中法理派主张是道德问题,不用刑法解决。

4.子孙对父母有无正当防卫权?传统刑法中没有,新刑法中主张有。

5. 无夫奸是否是犯罪?传统刑法中是重罪,法理派主张这是道德问题,不用刑法解决。

这些问题在如今看来,答案都是很明显的。然而在当时,法理派却几乎没能赢得这场争论。但是这场争论的意义依然显著。终于有一种力量,开始系统地、在官方层面质疑我国传统的制度和理念。而这种质疑,显然并不是完全发自于传统的中国哲学思想体系。这场争论之所以能够发生,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就是我国为了收回领事裁判权,有了修改法律的动机。

综上,不论当时西方列强的本意如何,事实是,这些不平等条约在强加给我们割地赔款的屈辱之外,也将一些现代的观念、制度强加给了我们。从某些角度上讲,这些条约切实导致了自上而下的变革,只是清朝积重难返,这种变革没有拯救清政府,但却成了此后五十年中一系列变革的开端。


再多说几句。

1.这些不平等条约确实是对中国的掠夺,但是为了掠夺,就必须强迫中国开放。在我看来,什么样的掠夺,都比不过封闭的坏处。掠夺好比被别人欺负,而封闭则完全是自己作死。想想改革开放以前是什么样子吧。或者想想朝鲜。


2.不要太过夸大动机的作用。因为你不知道动机是什么,即便知道,蝴蝶效应下,你也无法预测动机的效果。外国人要求中国制定商法,自然是为了保护他们自己的商人的在华利益。但是,商法制定出台后,中国商人也由此获益,社会结构发生变化进而引发社会变革,也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3. 目光要放长远。作为后发展国家,不平等是必然的。然而就像玩牌,只有上桌去玩,才有赢得机会。这时候就要权衡,是吃一点小亏,先上桌玩牌积累资本,待资本足够时再当庄家制定对自己有利的规则,还是坚定得徘徊在牌桌外,这样才能不吃一点亏。


还好,100年前我们没有能力选择时,列强用拳头逼着我们选了第一种。2001年加入WTO的时候,我们咬着牙,还是选了第一种。中国为了加入WTO,签下了WTO史上空前绝后的超WTO义务,意味着我们要为了加入WTO,要承受比其他WTO成员国更加严苛的责任和要求。平等吗?不平等。然而,我们付出了那么多代价,终于坐上了牌桌,还赢了钱,渐渐地变成了几个最大的玩家之一。随着话语权的加重,开始有西方学者担心WTO满足不了中国的要求,会使中国转向地区自贸协定,在亚洲取得贸易中心的地位和越来越大的话语权。


4. 区别在于,被人逼着选的时候,自己做不得主,任人宰割,把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手里,其实是很可怕的。这就是被迫的坏处。到了自己做选择的时候,要有能力做出正确的选择,也是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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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起来发现被大神推荐了!好兴奋!感谢大家的回复!谢谢大家帮我指出错别字……零食裁判权……我似乎暴露了什么……为了答谢赞我的各位,为本文添加一个热血版的结尾。


今天,我们承认不平等条约有利之处的底气,在于我们清楚自己当下的实力,知道那些不平等的屈辱已经是过去。与其他完全沦为殖民地的国家(也包括地区)不同,即使在近代有着百年屈辱的历史,落后,愚昧,国力孱弱,在列强的角力中艰难生存,但我们从未放弃探索与抗争,从未将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来决定。


历史并没有给我们面对不平等条约的先辈选择权。当时的中国,签与不签,不会有太大差别。但他们签了,却依然选择不屈服。


因为我们从未屈服,一路以来,我们走得格外艰难。跌跌撞撞,犯过错,作过死,为愚昧交过学费,为落后付出过代价。因为我们从未屈服,我们从每一点失败中吸取教训,我们从每一分屈辱中汲取力量。因为我们从未屈服,我们才吞下一切不可拒绝的不公平,积聚力量,静待时机。


And here we 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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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爱拿强奸举例子,我也是够够的了。这里统一回复这些例子:

强奸不好,正如这些条约就是不平等。但是,作为弱小的一方,如果反抗不了,那么能做的就只有damage control。戴套是一种,事后积极做身体和心里的治疗是一种,恢复过来强大起来建立NGO帮助预防也是一种。不然呢?别忘了,用强奸举例的最大的不恰当之处在于,你可以审判强奸犯,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但是不可以审判一个国家。所以你就只能强烈谴责,踩上一万只脚,唾沫星子淹死他,然后呢?如果是这种视角,除了批评,你什么都做不了。

幸运的是,前辈们除了批评,还做了他们所能做的。我们才能有今天,为了这样的问题,在网络上打嘴炮。

我是个学法律的,但也是个女生。整天看到强奸这样的例子确实心理不适。希望下次要举例子,找个更恰当的。

-----------------------------------------------------20151221补充-----------------------------------------------------------------

@王公子

提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想法,在这里与大家分享探讨。此部分与问题不算直接相关,但是却与本答案的大背景有关,且十分有趣,因此与大家分享一点看法。

西方一直在批判以前他们定义的“野蛮文明”和“高级文明”。

感谢王公子的提醒。我的这篇回答的偷懒与取巧之处在于,限于清末屡战屡败的现实,没有将两种文明的价值评判纳入讨论范围(然而显然讨论这个篇幅太大不适合这个平台)。实际上,我的回答中作为反例出现清末时期并非没有文明,只是该文明与当时和现在的世界主流文明格格不入,且孤芳自赏、故步自封,因此在这篇答案中被批评,而批评的标准,则是我们在这种文明之外建立的现代的、全球化之后的标准。如果将清末时未受全球化影响的中华文明独立来看,有其自洽之处。甚至礼法之争中,礼教派的论述,即使以今天的水准来看,也是极完善的,50%也能完爆知乎上我看到的所有回答。

因此引出了一个新的问题:既然考虑到文明起源与发展,不能将文明简单的定义为野蛮文明和高级文明,我们又应该以什么标准对不同的文明进行评价呢?因为文明确有优劣,一些文明可能在该系统外很难不被人批评,比如ISIS,比如非洲的割礼,比如某些地方有残人肢体辱人尊严的刑罚。所以,对这些文明的批评,到底应该以什么为标准,才能公正而不算偏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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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单纯的迷茫,倒是不错的,只是这个问题,很容易让我想到。

叶公好龙。

叶公好龙的故事就是说古代有个人叫叶公,他到处跟大家说他特别喜欢龙,满屋子的龙的周边,还拉着附近的人去他家里看。

结果有一天真的龙飞来了,别人还在好奇,看看真的龙长啥样,他叶公跑的最快,躲到桌子底下,根本双手抱头,害怕得根本不敢睁开眼。

题主对文学的热爱应该如何体现呢?真的热爱是不用人说的,无法阻拦的,你自己就会有不断地看,甚至写的冲动,进而就去做了,也就是说热爱文学你就多看,通俗的,纯文学的,看的进去就多看,如果想写就试着写,不想写就继续看,就这么简单。

怎么热爱还需要别人教的吗?是不是不理解什么是热爱?

比如说我热爱音乐,我听到好的音乐我会感动,我会努力学唱歌,为了表达音乐,虽然还唱的不够好,但是我会学习怎么样才是唱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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