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有放任的成分,但一个商业公司是以收益最大化为考虑的,打击盗版也要有收益才行。打击盗版的收益远小于其成本,自然不会投入。
退一万步讲,微软有打击盗版的权利,却没有打击盗版的义务。
到底是什么让维权成本高企让人放弃维权呢?出于成本考量放弃维权竟然是一种阴谋也是醉了。
按照这种说法,我放任我的答案被任意抄袭转载,是针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的阴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