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的孩子长大,我会告诉他/她,要找一个爱的人结婚,在你们俩都希望有个孩子的时候生孩子。这场婚姻和孩子,都是你们自愿的,基于你们之间的爱情发生的。如果你在算计离婚之后能分到对方多少财产,那就不要结婚,如果你在计算生了孩子之后折损了多少青春,希望对方给自己多少补偿,那就别生。作为一个父亲,我会给我的孩子准备好力所能及的财产,但不管男女,我不希望ta寄希望于通过婚姻而不是自己的努力提升自己的社会层次和地位。
希望婚姻能回到本来应有的面目,所以我支持保护男女双方任何一方婚前财产的法律。
而因此丢失的结婚率,都不值得惋惜。
以下为原答案
想到另外一个话题,我见到的20~30岁之间的未婚男女生活质量相差实在太大了。
公司同事大多都属于这个年龄区间。其中的男性一般爱好也就是打打游戏,手机用安卓或者低配的iphone,整天琢磨着攒钱买房。
女同事就潇洒多了,好几个女孩子都是iphonex,休假就是欧洲x日游,新西兰x日游。
那么难道这些小男生们不喜欢iphonex么,不喜欢整天出去旅游么,我想不是的,只是这个社会还是有男人赚钱买房,女人貌美如花的惯性期望。
那么保护婚前财产的新婚姻法倒是对这些小男生们在同样美好的年纪的付出的认可。
至于说促使女性成为不婚族。。。我倒是挺认可这样一个观点:对于相当一部分人来说,结婚对男女的生活质量影响是相反的,女性的生活质量确实会因为婚姻而下降,男性的生活质量会上升。但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是男性在婚前为了买房买车等事情压低了自己的生活质量,而女性却恰好相反。如果真的有女性因此不婚,也倒是件好事。
只有因为金钱利益关系结婚的,才会将婚姻法视为阻碍。
当代社会无法结婚,主要原因是缺乏对象啊。
婚姻关系并不仅仅是单纯的金钱利益关系,婚姻法却仅仅是对其中金钱利益关系的约束与保护,因为情感、健康、生命等等都是无法简单转换成货币去估量的,因此婚姻法无法去保障这些。
过去,人类的生产力水平低下,单身狗无法独立生存,必须通过联姻组建家庭小团体才能勉强生存,没有爱仅仅是利益关系的婚姻比较普遍;而到了现代,生产力水平飙升上去了,社会和平稳定,单身狗也可以过得很好,原来的互助利益关系,完全可以通过货币或商业合作实现,因此从上到下,都可以撇开婚姻这种方式而实现合作共赢,独立生存,也就导致情感因素以外的因素的婚姻消失了。人类可以不因生存、欲望、繁殖而结婚,这不挺好的吗?
某些单身狗,也别盼望国家分配配偶了,跟无爱的另外的人结婚,被迫分享生命、家庭、财富什么的,绝对是比坐牢还丧失的煎熬。孤则独善其身,认真过好有且仅有的一生才是人生的仅有意义,别浪费了。
新法保护的是有钱人的钱。
即婚姻中强势或者说更强大的一方。
不保护性别。
没觉得会促使女性会成为不婚族。
而觉得会促使很多人成为不婚族。
loser不分男女。
而新法不保护loser。
但是社会资源对于男女倾向有着巨大的不平衡。
所以会促使女性两极化。
loser就回到家庭自生自灭。
强者就越战越强无欲无求。
这个问题,我和一个专门办离婚诉讼的律师,有过一次闲聊。
这位律师,是我老婆的大学闺蜜的老公。
有一次,我老婆和她闺蜜一起约好出去购物,作为两位夫人的移动钱包,我和这位律师朋友,坐在满记甜品店等夫人逛街结束,就有了这次次深入聊天的机会。
我问他,新婚姻法真的对女的太不友善了吗?
他和我说,不是。新婚姻法其实对所有的人,更公平了。
那为什么网上有这么多反对的声音呢?
他吃了一口榴莲冰激凌和我说。
你知道关于新婚姻法上面,为什么对婚前财产和首付一方会有所保护吗?
我摇摇头,愿闻其详。
他说,在别人看来,可能婚姻很多都是女性占据若是地位,可实际上,作为一个经常接触离婚案的律师,其实男性也有很多很多是受害者。
因为社会上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结婚男人要买房。以前新婚姻法没有修改的时候,男人买房,结婚几年以后,女人有外遇要求离婚,分割房产的案子,其实比例是很高的。很多男人,全家辛辛苦苦一辈子,买了房子,结果到头来是人财两空,毫无保障。只是很多男人要面子,不会把这种事情大肆宣扬。
现在,新婚姻法出来了,这种事请就有了法律的保障。就能杜绝很多这样的悲剧。
其实,新婚姻法并没有偏向任何一个人。男性在婚前的房产,受到法律保护。女性在婚前的房产,也受到法律保护。法律鼓励平等,如果要首付,最好的解决纠纷的方法,就是夫妻两个人共同出资,AA首付。新婚姻法没有明说,但是,精神就是平等。
只是,世俗的力量太强大了,到现在依旧是默认男人买房。所以那些从来没有想过要出钱买房的女人,才会觉得自己被欺负了。因为,她们再也不能随心所欲的离婚,纵使自己有过错也能拿走男方的房产了。
至于婚后的还贷,这个法律早就想过了。婚后无论是谁赚的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到时候如果婚姻真的进行不下去,这方面的费用分割,其实是很容易就算清的。这对没有工作的家庭主妇,也是一种保障。
说道这里,他的榴莲冰激凌也快吃完了。
他看着我,说了一句话:
如果大家一开始,都想着好好经营这个家。不要想着谁占谁的便宜,一起奋斗一起赚钱。这个世界可以少了多少矛盾啊。法律的初衷只是想保证尽可能的公平,但是有多少人,把不成文的不公平当成了理所当然。
范锦意,这个世界真心是不患寡而患不均,总有人永远觉得不公平。我曾经听一个过错方的女人对她老公说,我跟你这么久,我的青春给你浪费了这么多,你现在这个样子,对的起我的青春吗?男的很冷静的说,难道你不和我结婚,你就永远不老了吗?这句话,我真的是记忆犹新,虽然我作为律师,不能对这种对话当场发表自己的看法,但是我心里,给这位丈夫点赞。
我希望我们两个人,永远都不要用到新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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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看到新婚姻法里对男性或者女性存有恶意的条款,我只看到,字里行间,新婚姻法都对寄生虫充满了恶意。
没啊⊙▽⊙对于我们这种婚前有房产财产的妹子来说也是一种保护啊。
仔仔觉得这个政策很好哦
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拎B入住,也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婚后伺候人。
那些城市小康独生女,我就没看过有谁反对保护婚前财产,也没看过有谁嫁过去当牛做马。
你只看到离婚分的财产少了,却没看到近几年“骗彩礼跑路”、“加名闪离分房子”的事情层出不穷。
你觉得吃亏了,只是因为你曾经一直都在侵蚀别人的利益。
现在只不过把原本不属于你的钱,还给人家而已。
还是那句话。
你不想结婚,可以不结。
你不想嫁过去伺候人,那你就不要嫁给这种人家。
奈何很多人如果不靠当牛做马、生儿育女,可能根本都嫁不出去。
不信的可以试试。
长相一般、家境一般、性格一般,不能生育,不愿干活,看看这条件有没有人要。
拿着声讨婚姻法的借口去自抬身价赚吆喝,真当大家看不懂呢?
看看法国德国,离婚后,财产多的一方要支付给财产少的一方大笔费用,还不允许私下亲子鉴定。
这是不是你想要的财产分割方式?
拎B入住,离婚分钱。
问题是男人也不傻啊,果断只睡觉不结婚。
人家分财产也没强调性别,那为啥都是男的不结婚?
因为普遍男的财产比女的多呗。
但人家是发达国家福利好,女性自己也能养的了孩子。
咱们这养孩子啥压力就不用多说了吧。
而且,即使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法院也是倾向于多分给女方的。
《民法典》
“女方”还排在“无过错方”的顺位之前。
结果这个你都不满足。
果然,贪婪会使人蒙蔽双眼。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我是老八
祝你牛逼
某些女性真是够贪婪的,全世界只有中国人结婚要求男方事先准备房子车子的,还要给彩礼。都已经这样了居然还觉得不够,一个劲说自己是弱者。还说凭什么给男的生孩子,你生的孩子难道不管你叫妈妈???幸好法律制定者不会为一部分贪婪的女性制定法律。还老是喜欢和国外做对比,你们不知道国外结婚女方都要跟男方姓的吗?这个时候怎么不喷了?外国人比较高级不敢喷对吧?法盲们不知道发达国家对个人财产的保护比中国严格多了,像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不仅婚前财产不能分割,连一部分婚后以个人名义获得的财产也是不能分割的。我们还算好的,至少规定了婚后财产是共同财产。中国就是对你们这些女的太好了,所以越来越得寸进尺
不婚不育是因为婚姻法????这简直是21世纪最好笑的笑话。不婚不育只有一个原因:找不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或者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
有些人还喜欢谈现实,那么好。现实就是绝大多数男生的婚房都是他们的父母倾尽所有帮他们买的。某些女性,你们对这套婚前房产贡献了什么?买房让你们住不够,还要分一半给你?有本事学发达国家,租房结婚啊,这个时候怎么不学发达国家了??
确实会有这样的效果。
目前婚姻政策的调整方向是给男性减负,让男性不用再为婚姻付出巨大的代价。
也就是说,过去女性通过婚姻可以从男性身上获得很大的收益,现在这个收益减少了,这客观上会导致女性结婚意愿的下降。
人的心理有一种对比效应,过去做这件事情能有10块钱,现在做同一件事情只能得8块钱,会有一种吃亏的感觉。
为什么要减少女性从婚姻中获得的收益呢?
因为过去的婚姻法让男性为婚姻付出的代价过大,严重压抑了男性的结婚意愿,因此必须作出调整。
我看到评论区有人问:难道就没有一种婚姻政策让双方都同时受益吗?
还真没有。
因为结婚后天上不会掉馅饼,两个人结婚前有10万身家,结婚后也只有10万身家,大家都想受益更多,这个“更多”的部分从哪来?
实际上只能从对方身上来,10万家身,你想得到8万,对方就只能得到2万,对方想得到8万,你就只能得到2万,不管怎么分,都只有这10万。
因为婚姻中一方的收益来自另一方的损失,因此永远不会有双赢的婚姻制度。
政策偏向女性时,男性的结婚意愿就低,政策偏向男性时,女性的结婚意愿就低,只能通过不断调整来取得平衡。
婚姻这种制度最大特征是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因此政策调整时不能由声音大的一方说了算,例如女性认为婚姻法应该规定结婚后要把丈夫的财产全部转到自己头上,假设真的可以定出这样的法律,但没有任何意义,因为男性只要不自愿就可以不结婚,这条法律就变成一纸空文。
因此婚姻政策的调整永远是以全局利益最大化为依据,在男女双方的诉求中取得最大公约数。
至于有人觉得新婚姻法影响了自己的收益,根据双方自愿原则可以不结婚,只要你不结婚,婚姻法那些影响你获得收益的条款就变成一纸空文。
以前看玛丽苏小说,有钱人家的女主本来很好看,非要化妆化成丑女……
最后被恶毒的女配一杯凉水泼在脸上,所有妆都掉了,在场所有男生被她的美丽惊呆了……
什么妆品能被一杯凉水洗掉啊……
这样的话我花钱买卸妆油有个什么意义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