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一个之前答主都忽略了的问题,管乐加键方便转调是一个伴随着十二平均律的逐步确立而发生的转变。明清中国主流音乐使用的是七律制。七律制中没有半音的观念,从底层逻辑上就不存在之前诸位答主说的不加键不方便演奏半音的问题。昆曲的一笛翻七调,广东音乐的七反转调,民间唢呐的三十五调朝元等等都是传统管乐在七律制下的转调实践,并不需要使用半孔或者换乐器。用十二根笛子和唢呐来演奏十二个调是建国后把七律制改革成十二律制才产生的现象。自从民乐改用十二平均律之后,已经产生了加键新笛加键唢呐等多种加键管乐,只是流行程度很低,一般人见不到而已。与中国情况类似,传统伊斯兰音乐、印度音乐、以及越南泰国印尼等东南亚音乐也都在律制层面就没动力发展加键乐器。当然,在技术层面明清中国确实也没有发展欧洲那种复杂的加键管乐的能力,但考虑到当时的乐理特性,即便有这种能力中国也不会自然产生加键乐器。
下面讲解一下建国前主流民间音乐使用的七律制。七律制中一个八度中只有七个音高,而非十二个音高。转调时七个音高不变,通过改变谱字(唱名)和指法(音高)的对应来实现(如下图):
这种转调表面上类似西方七声音阶的七个调式。但实践上有几点深刻差别:
当然,我国也有悠久的使用十二律的历史。先秦的曾侯乙编钟就已经使用完整的十二律体系了。唐代的燕乐二十八调也是建立在十二律体系上的。但宋以后二十八调体系就开始自发简化。到明代俗乐——如昆曲——就已经高度七律化了,只有雅乐还在坚持十二律。明末朱载堉为雅乐所发展的十二平均律算是中国十二律最后的辉煌。进入清代,连雅乐也受七律影响改为十四律。到清末,除了古琴和笙管乐还保留一些十二律实践,主流中国音乐已经普遍采用七律制了。
现在我们见到的基于十二律的民乐是建国后为了和西方接轨发展交响民乐才改造的。传统音乐中的各种七律应该归类为十二平均律中哪个调并无明确标准,往往会结合测律、西方调式理论、和古代十二律文献决定。现在把工尺谱和十二律中的七声音阶相对应已成共识,但观察原生的传统音乐其实并不存在这种十二律解读。改革成十二律之后虽然使用的音增加了,但是调式的色彩反倒变少了。譬如传统笛上七调的每个调的音阶都不同,现在都是一样的西方大调音阶了。而传统音乐的多种基于七律制的转调技术也因此作废。
律制比较烧脑,可以参考我的其它一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