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合理的态度是:员工自愿选择要不要跟他人分享薪酬、公司不鼓励刺探他人薪酬,但公司同样不强制薪资保密,更不能因为分享工资情况处分员工。
前两天有这样一个新闻,员工因为工资信息被看到遭到开除。遇到这种情况员工还是有希望赢公司的:
第一,虽然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和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里的「严重」并不是公司说啥是啥,还需要具体考量行为的性质、程度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否则公司就可以写一堆「禁止左脚先进公司大门」之类的规章制度方便低成本优化员工了。实践中,也存在大量对公司违纪行为进行实质审查,而非只看形式上是否违规的判决。
第二,分享工资信息一般也不属于泄露商业秘密。不是所有内部信息都是商业秘密,需要具备秘密性(不为公众知悉)、价值性(对公司有商业价值)和保密性(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三点。光从保密性这点来说,大部分岗位的薪酬都谈不上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不属于商业秘密。可以参考下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保密措施的定义:
第三,禁止分享薪资的规章制度,可能因为违反《劳动法》对于同工同酬的要求而无效。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业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现实中有判决认为实现同工同酬的前提必定是收入的公开,但也有判决认为秘薪制不必然破坏同工同酬原则,中国也不是判例法国家,所以不好说,真打官司可以顺带便提一嘴。
简言之,即便公司把薪酬保密写在了员工手册里,也不能仅仅因为分享工资信息开除人。
而从个人选择的层面来说,大家还是可以多珍惜一下乐于分享工资信息的人(除非单纯就是凡尔赛)。
实质上的同工不同酬现象在职场普遍存在,职场老油条可能因为跳槽时间拿捏得好、擅长谈薪,成功「倒挂」了在一个公司一待几年的老员工;调薪窗口打开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按闹分配、苦一苦老黄牛的情况;跟老板提涨薪要求的时候,老板也可能恳切地拉着你的手说,团队的薪酬总包已经优先向你倾斜了,要知足。(说到诚恳拉手,不由得想到了一位书中角色啊。。)
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员工对周围人的薪酬有更多的信息,就不容易被忽悠住,公司不强制薪酬保密更符合打工人的经济利益;但收入情况毕竟是个人隐私,所以正如开头所说,要建立在自愿分享的前提下。
应该自愿保密,雇主无权干涉。
如果你想公开,你可以公开。如果你想组织更多人一起来贡献数据,研究公司甚至是行业的薪酬趋势,法律应该允许你这样做,甚至是保证雇主无法阻止你这样做。这个权利的存在,会产生对雇主制衡的效果,即使事实上这样做的人不多。
雇主知道,如果他们在薪酬上欺负你的话,你有可能是知道的,你有可能知道你的工作的市场价格应该是多少,然后你有可能跳槽。就是这靠「有可能」这一点导致的猜疑,就足够阻止雇主欺负你欺负得太厉害。(但终究还是要欺负你的。)
我支持。因为匿名是网络环境差的万恶之源。
知乎做得好。与此同时,头条和抖音也上线了IP属地。
根据 @新浪财经 报道:
据悉,今日头条、抖音展示的帐号IP属地均为用户最近一个月内最后一次发文或评论时的网络位置,境内展示到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境外展示到国家(地区)。而且帐号IP属地以运营商提供信息为准,相关展示不支持手动开启或关闭。
在公告中,今日头条和抖音均提出,展示账号IP属地是为了维护真实有序的讨论氛围,减少冒充热点事件当事人、恶意造谣、蹭流量等不良行为。快手则表示是为了防止部分网友在热点事件中出现蹭流量、传播不实信息、冒充当事人等干扰正常讨论的行为。
实际上,在字节跳动和快手的产品上线该功能之前,微博已经于今年3月先行一步。3月17日,微博官方账号称,因发现个别冒充当地网友发布和传播不实信息的行为,微博将上线“用户个人资料页展示近期发帖所在地”的功能。
据悉,微博也是在个人主页中展示用户最近一个月内最后一次发布微博或评论的IP归属地,而且IP归属地显示规则与评论区此前显示规则保持一致,国内显示到省份/地区,国外显示到国家。
2、
几乎所有的网红产品,都是利用人性的七宗罪所达到的。
而匿名就是网络环境的万恶之源。
匿名,意味着一个人不需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无论你是咒骂那个普通人去死,还是问候他的十八代祖宗。
在网络平台上,我们看过了太多这种悲剧。
为什么女权的“权”会被污名化成“拳头”的拳?
我个人是支持女权的。但是里面有人在故意把水搅浑。
为什么有人被人肉和网暴?
因为在屏幕面前可怕的那个他,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甚至很多明星粉丝对普通人群起而攻之,所倚仗的,不过如此。
为什么微信上的环境要比微博等好得多?
因为微信是实名化的。喷他,意味着他可能能找到你的真实身份,如果他想的话。
当然,做人是需要互联网树洞的。在BBS这种场景下,所有人都可以匿名化。
而在如微博等社交平台上,我支持全面实名化。
但愿天下不再有网络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