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消防员和外科医生不用那么辛苦了,很多小孩的手指头得以保全。
往年炮声大作,觉得有年味。
如今静悄悄,赶上街面人少,更刺激了。有一种《我是传奇》的感觉,要是再来条德牧,路边商店还能随便进的话,就更有味了。
懒得找威尔史密斯,邱清泉(左二)凑合看吧。
发现很多人对于禁放十分抵触,也有很多人支持。
我的感觉是无所谓。
允许放,我就玩玩。不许放,我图个清净,各有各的好处。
抵触或者支持是你的自由,别人管不着。
但是不建议用什么:“有人噎死禁止吃饭”、“有车祸禁止开车”……进行类比,没用。
我能接受禁放鞭炮,你能接受绝食或者突发急病坐牛车去医院吗?
接受不了吧?
按传统那也不应该放鞭炮啊!
爆竹一声辞旧岁。
应该是烧竹子才对。
古人能把烧竹子改成放鞭炮,为什么现代人不能用戴着耳机,听放鞭炮声的视频,来取代真实的放鞭炮呢?
而且按传统,也不应该是晚上放鞭炮啊!
应该是大年初一,鸡鸣之后爆竹
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春秋》谓之端月。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臊恶鬼
很多东西都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演变,随着城市人口的密集,鞭炮这种噪音大污染大,又没有什么实际用处的东西,被淘汰掉也很正常。
传统被一纸命令改掉的东西多了去
以前还没禁炮的时候就听医院工作的亲戚说过。
每年除夕到初一,都会有被炸伤炸残的,从小孩到年轻人。大过年的值个班,非得看几个血肉模糊的人被家人哭着送来才算完。
全国被爆竹炸伤的人多了去的,谁家没有个纱布、创可贴、红药水、云南白药?犯得上被炸到医院的人,这个年是过不好了,全家都过不好了。
很多受伤的人,是很愚蠢的。可这又不是打仗,这种愚蠢的代价有点太高了。
比如喜好炸井盖的小朋友,被飞起的井盖碰到,骨折是起步。
还有些年轻人握鞭炮试胆,扔晚了,手指炸飞找都找不到。
出事最多的还是那些捡炮的小孩,还要拿起来看看哪个没响。这一炸就是眼瞎。
我小时候玩的东西,比成年后任何事都危险。前院后院,玩气儿枪枪战,玩就玩爆头。(气枪被禁了)
过年的时候,先扔烟雾弹,再放窜天猴。最后往“敌人”院里扔几挂鞭炮,最后肉搏互殴攻占后院。(烟花爆竹被禁了)
全国小孩如果也都这么玩,准得有出事的,更何况,有些人玩的比这大多了。
比如一些受伤的人很冤枉,二雷子这种威力快赶上手榴弹的东西,被扔到路人脚下,尤其是老人身边。那是非常的危险,我都不知怎么能全身而退。
如果这种大炮仗质量再不过关,炸晚了炸早了,真就是冲着要人命去的。
难道说大家都过好年,就是随机让一些人过不好年?
我不知道除了一刀切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但我只想说,评价这一政策,不要全然的从个人经验出发,不然会成为幸运者对不幸者的暴政。毕竟很多时候不幸者永远是少数,单纯数人头儿的民意不代表善良。
基本原则是:不论你自己干什么,请不要造成别的无辜的人受伤害。
你要是伤害了别人,你自己就应该承担负责。
现在城市人口这么密集。
烟花爆竹这种东西,都是自己爽,后果别人承担后果。
每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多少人眼睛受伤!多少地方发生火灾?
自己放烟花一时爽,人家家里起火!射到别人眼睛,连肇事者都没法找!一生幸福都毁了。
你要在你自己家里放烟花爆竹,受怎么炸怎么炸,爱怎么烧怎么烧,我一点意见都没有。
每年,地方主管方集体放一次或几次,给所有人看看,就行了。技术含量也可以不断提高,效果也会越来越好。
最近这几年,无人机灯光表演已经越来越成熟了,比放烟花要强一万倍。
早在春节一个月前,各个社区就发了文件,禁止燃放,违者罚款,但是没有用啊。到了除夕夜,家家都在放,到后半夜两点多才消停,警察叔叔去抓谁呢?派出所门口都有人放烟花,也没人管啊。毕竟打击坏人才是他们的任务,放鞭炮要是着火了,那是消防的事。
禁止市区售卖,没关系,出了市区就可以正规销售,开车几分钟,坐公交半小时也到了。而且卖鞭炮的还可以送货上门,多贴心的服务。
前两年就有类似文件,比如不许烧纸,结果到那天全都在烧,也正常在卖,没有人管,也管不过来。
要想禁,先从源头开始,禁止生产,简单明了,有钱都买不到,或许有作用。
凭什么汉族的陋习就不允许?
你的村子在沙漠里,全村就一处细弱的泉眼,那显然,你浪费一滴水都是错误的,没有用洗脸的谁继续洗脚就算犯罪,你要是往泉眼里撒点尿,那简直可以枪毙,没有任何人会同情你。
可我的村子在贝加尔湖边,除了水啥都值钱,就水不值钱。我一天可以洗三次澡,用大水桶从头顶浇,浇到地里直接流走,我用一桶扔十桶,天天往湖里撒尿,不光我,我家猪马牛羊也天天往湖里撒尿。你看有人管我吗?有就怪了,整个湖的自洁能力可以允许十万个我24小时不停地撒尿而不产生任何可以监测到的水质变化,还有十万匹马。我们随便糟践,我湖里的水还是比你村泉眼里你们精心爱护的水干净一万倍。
我想说的话都说完了,再听不明白,那你也真的听不明白啥了。
我从来没有这么迫切的希望韩国人把鞭炮申请文化遗产,好歹也能给子孙后代留点东西
更新一下,看了今年我们这的zf台帐,我们这也要修建火葬场了,以后火化就是大趋势了!
基层有两件事我理解不了。一个是禁放烟花,一个是人死了火化。
不理解的原因不是我反对这两个政策,或者这两个政策有什么不好。因为根本禁止不了。
放烟花这件事对于我来说没什么吸引力,早就过了那个年纪。但是禁止放烟花有什么用,根本没用,因为禁不了。放烟花不是吸毒,不是杀人放火,你不可能说谁放烟花我直接叛你死刑,枪毙你。
我们这放烟花,罚款200到1000,这个处罚说实话挺重的,就为了听个响,大过年的罚几百块钱,谁都不高兴。但是照样都放,因为抓不住,一个乡镇60个行政村,5万多人,一个乡镇政府加上派出所的人才100个人。除夕晚上我们全镇出动,派出所的车带头,兵分两路,11点半出发,到12点的时候,外面真是鞭炮齐鸣,整个天都照亮了,你去抓吧!人家都在自己家放,大门紧闭,你去砸人家门?可能吗?根本不可能。
我们这还禁止销售和制造的,销售烟花爆竹处2000到1万元罚款,还行政拘留。有用吗?没用,因为隔壁省不禁止售卖,开车10分钟就出省,到省外买,然后回来放。
我们大年三十和初一连续抓了两天,也抓住几个人,啥用,罚几个钱就把人放了!明年照样接着放,被抓了就自认倒霉,没人把禁放当一回事。
还有殡葬改革火化,现在我们这不论是谁,只要死了必须火化,每个乡镇都有指标,每年必须火化多少个人呢,这个指标就是根据死亡率计算的。但是最奇怪的是,为什么强调火化,从来没有政策让修建祠堂呢,为什么没有相应的专项资金。尸体火化还是放在棺材里面埋到地里,这和直接埋尸体有什么区别?埋骨灰盒和埋尸体占用的耕地一样。
殡葬改革最需要改革的是火化吗?是简化殡葬流程,我们这人去世了,需要守灵,三天三夜,家里的后辈男嗣全部要在哪里守灵,白天来人就要跪下哭,晚上要在哪里轮流继续守着,三天下来,整个人就想脱了一层皮。而且去世一周年,三周年,五周年,十周年都要大摆宴席收份子祭奠。难道不应该简化相应的流程吗?将跪拜改成鞠躬,缩短守灵天数,简化祭奠流程。
我小时候挺喜欢放鞭炮的,后来反倒越来越不喜欢。
其一,被劣质烟花爆竹吓怕了。
有一种烟花叫“小蜜蜂”,正常情况下点着了不过是在地上旋转,不会炸,原本挺适合怕响动的人玩。但有一段时间,质量堪忧,十个当中有三个居然会炸!会炸不可怕,大不了当鞭炮放,可怕的是不知道哪个会炸,时时刻刻提心吊胆。
另有一种叫“彩珠筒”,也不会炸,只不过是朝前面连续吐小火球,但质量差的要么会炸,要么就是后面屁股冒火,呲自己一身,防不胜防,特没安全感。
还有一种叫“火箭”(学名其实特别长,叫“笛音哨响月旅行”),点着后“啾——”一声上天,“啪”的炸掉。本来特别好玩的,后来不知哪些王八蛋做的,有的是“啾——”了之后留在原地不上天,有时候直接就“啪”在原地炸了。就问“炸膛”你怕不怕吧。
其二,被“威力巨大之武器级烟花爆竹”炸怕了。
以前的小鞭炮差不多圆珠笔芯粗,里头塞的是松散的黄土,爆炸时威力也不大,小姑娘都敢捏手上放(说是也就感觉有点麻)。后来做成吸管那么粗,再后来指头粗,丫们往里面塞水泥你敢信!?还敢拿在手上放?手指头给你炸飞。那就不是“有点麻”,得打麻药接断指。我见过放烟花,凌空爆炸,方圆几十米范围内被“水泥雨”笼罩,鸽子蛋大小的水泥坨“暴雨梨花针”,知道的当是放烟花,不知道的还以为在叙利亚战场挨集束炸弹“天降正义”。
其三,被某些奇葩的燃放方式闹烦了。
比如,熊孩子埋伏好,专往人堆里和路人脚底下丢,你只看到他们窃喜,一时间还没发现到底丢哪了,避之不及。小兔崽子们还懂兵法,玩声东击西,打“提前量”,明明丢在你左边,偏对着你右边看,你以为在右边呢,便往左边躲,砰!
还比如,我每次去农村参加葬礼,都被烟花爆竹炸得心惊肉跳。按风俗,出殡(还有返程)路上是要一路燃放的,主家要放,街坊邻居也要放。村里面路又窄,哪有空间拉开安全距离?两边沿途拿烟花阵一摆,前头开路的拖着长长一串十万响的鞭,队尾殿后的也拿鞭炮“督战”,两翼的“友军”一路走一路点鞭炮跟着丢,“弹药车”拉着满满一车鞭炮“无缝补给”,再加上街坊邻居们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还记得我前面说的“威力巨大之武器级烟花爆竹”不?一路过去简直就是《黑鹰坠落》啊。讲真,要不是怕犯法,我真想买一套拆弹专家的防爆服穿上。对了,我比较喜欢冬天出殡,衣服穿厚点扛炸。
所以,你觉得我会怎么看待“过年不让放鞭炮”?
别管过不过年的了,啥时候我都不想放。
是,是,是,有人会说“传统”。
我就想问啊,哪儿的传统是用武器级烟花爆竹往人脚下丢?炸年兽?拿人当年兽?
我看《大宅门》里放鞭炮都是拿竹竿挑得高高的远远的放,咋好的不学呢?
还有人会说“不要因噎废食”,“要规范管理,不能一刀切一禁了之”。
可是,哥们我翘首以盼多少年了,打日本鬼子用了 14年(从1931年起算),我从上初中就没放鞭炮了(让放也不敢放),20多年啊,这么多年的“规范管理”怎么还没等来?
不好意思,实在是玩不起了,不想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