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过类似的事情,公司新来的总经理骚扰9名女员工,还把其中一个弄到酒店想硬来,我向上级公司纪委实名举报了他。
其中曲折我不详述,上级纪委来调查这事时,其中一名被骚扰的女员工知道是我举报的,恼羞成怒地来找我,质问我凭什么这么做,要是扳不倒他,以后她在公司怎么混!
我当时这么做,完全没有私心,所以这样的质问让我很受伤。
我从中明白一个道理: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做正确的事、占据了道德优势就所向无敌了,恰恰相反,在一个扭曲的世界里,做好事比做坏事更需要智慧更需要学会保护自己。
你做的是对的事,但别指望别人把你当做英雄,也别指望这事对你的人生有帮助,在字典里,这事叫“正义之举”,但这个不完美的现实里,大家称之为“多管闲事”或是“不会做人”,你的同学、同事和领导和知道你做过这种事,反而会孤立你,影响你的升迁和前途。
这种好事偷偷做就行了,做完别炫耀别声张,藏在心里算做留给自己的良心的纪念。
回应质疑:
1、“根本就是两码事!”“你这个和举报同学作弊根本就不是一个性质!”
世界上有种东西叫论据,答案中的例子只是为了让后面我所要讲的道理更加易懂,请不要纠结是不是一回事了,我的结论很明确:你做的是对的事,但别指望别人把你当做英雄,也别指望这事对你的人生有帮助,在字典里,这事叫“正义之举”,但这个不完美的现实里,大家称之为“多管闲事”或是“不会做人”,你的同学、同事和领导和知道你做过这种事,反而会孤立你,影响你的升迁和前途。
如果我的论据能证明我的结论,就请你们放过论据吧,重点是结论啊,少年!
我做过类似的事情,公司新来的总经理骚扰9名女员工,还把其中一个弄到酒店想硬来,我向上级公司纪委实名举报了他。
其中曲折我不详述,上级纪委来调查这事时,其中一名被骚扰的女员工知道是我举报的,恼羞成怒地来找我,质问我凭什么这么做,要是扳不倒他,以后她在公司怎么混!
我当时这么做,完全没有私心,所以这样的质问让我很受伤。
我从中明白一个道理: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做正确的事、占据了道德优势就所向无敌了,恰恰相反,在一个扭曲的世界里,做好事比做坏事更需要智慧更需要学会保护自己。
你做的是对的事,但别指望别人把你当做英雄,也别指望这事对你的人生有帮助,在字典里,这事叫“正义之举”,但这个不完美的现实里,大家称之为“多管闲事”或是“不会做人”,你的同学、同事和领导和知道你做过这种事,反而会孤立你,影响你的升迁和前途。
这种好事偷偷做就行了,做完别炫耀别声张,藏在心里算做留给自己的良心的纪念。
2、“扳倒那总经理了吗?”
后来上级纪委确认了性骚扰属实,对他的处罚是:降职为副总经理,调到另外一个分公司工作,三年没有升职资格。鉴于他骚扰未遂,我觉得这样的处罚力度还是挺大的。
【2014年12月30日补充】点赞的各位,对不起,经过慎重思考,我决定弃暗投明:我觉得中国大学作弊直接开除属于恶法,所以用这样的恶法举报作弊的同学,导致对方被开除,有助纣为虐的嫌疑,确实是错的。
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我提了一个问题:大学严重作弊直接开除的处罚是「恶法」吗?,其中
paradisor的回答大学严重作弊直接开除的处罚是「恶法」吗?刷新我对大学严重作弊直接开除系列规定的认识,所以我的观点也就跟着变了。
答案依然保留,但请大家以后不要用这个答案来黑我了。
1. 你没有错,请不要感到愧疚。你维护了考试的公正性,直接维护了认真考试,没有作弊的学生的权益,你做了一件好事。不管你是自由主义者,还是功利主义者;不管是在故事里,还是现实中。
就算用“功利主义者”的思维来讨论,你也有充足的理由相信自己没有做错。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认为人应该做出能“达到最大善”的行为,所谓最大善的计算则必须依靠此行为所涉及的每个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和。
首先,在这一事件中,涉及的个体不仅仅只有你和作弊者,还有参加同场考试的所有同学。
其次,你对作弊者也做了一件好事,不客气地说,作弊的人是欠教育,这件事起码提醒他做事要上规矩,不至于在未来犯同样错误。此外也警醒了其他同学——贪小便宜有可能付出代价。或许这件事能带来的总的益处大于你所能想到的总的坏处。
2. 作弊的人理应被开除,因为在我看来,作弊这种行为不是一件可以被轻易原谅的小事,我不能理解为何答题者对作弊的人如此宽容。
作弊侵犯了其他学生的权利,扰乱考试的公正性。如果不举报这样的人,对努力复习、认真学习、严肃对待考试的同学是不公平的。作为一个大学四年从未作弊的学生,我表示对作弊行为恨之入骨。It‘s cheating,欺骗。校规是公开的,并不仅仅针对他一个人,他被开除,是罪有应得,学校没有做错,作弊者不值得同情。
3. 衷心希望你能继续维护社会的规则,因为规则太容易被破坏,而大多数人没有勇气去挺身而出维护规则,甚至会与破坏规则者同流合污。我曾经是没有勇气的一员,但我认为批评一个规则的维护者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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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对作弊的人恨之入骨:
1. 因为我不作弊,我鄙视不劳而获的人。
2. 我的朋友因为同学作弊,自己年级排名受到影响,最终无法保研。
这个问题本来不想回答,可是看到这么多认为“举报作弊不对、没人性”的答案,我觉得非常痛心遗憾。
最近知乎上有一个问题,“你在哪一个瞬间对国内教育丧失信心?”
我想现在我有了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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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我非常困惑的是,某些答案中称楼上几位为“一群道德帝”,并指责我动机不纯,出于自私而并非出于公心。
因此,我想对我的回答做出一些解释,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
此答案通篇未谈到道德,我认为举报者无过,是因为他维护了学校的既定规则。
老实说,我个人不认为道德比规则管用,也并不认为自己有多么善良,我乐于看到违规之人自食其果,正如同我乐于看到罪犯被绳之以法一样。我想真正善良的人,是在此问题下发自内心同情作弊者,关怀这位作弊被开除的可怜同学,对其经历产生了共鸣,生发了自己的悲悯之心,大声疾呼“要正义更要道义”,并对其未来人生规划给予积极鼓励的回答者,对此我非常感动,并且耻于与诸位争抢“道德帝”这一殊荣。
其次,某些答案未免太看得起我,我并非什么非凡高尚的卫道士,只是十二万分不乐意我的朋友或我自己成为此类违规事件的受害者,废话,我当然存私心。但,我完全不耻于承认我的私心。
特此引入另一个答案。
丁克是不是一种自私?事实上,我认为人类的几乎全部行为都是出于自私。
我认为自私没什么错。
---- 东东枪
另,我完全可以理解或许某些人认为“作弊一次即开除”这一规则有问题,但其一,题主并未给出充足情况,事实是否如此我们并不清楚;其二,正如pansz所言,规则有问题,并不代表“举报作弊”这一行为是错的;其三,若认为校规有龃龉之处,自然应该申诉反抗,国内大学校规中常有不合情理的条文,这一点我深有体会。我申诉过,也鼓励诸位同学以愚公移山的精神坚持不懈向这些条文斗争。但,以上这一切,都不能表明作弊这个行为是正确的,作弊者违反了规则,而且,或许正如诸位所言,不“道德”。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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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文共欣赏】
还有,楼下某匿名同学,我的眼光咬牙切齿地(>.<)好心提醒你一句,英语语法错了嘿。
你没有错,举报作弊绝对没有错,错的是制度本身。
换句话说,错的是「作弊一次就开除」的制度本身。
很多时候,更严厉的法律是否真的能减少犯罪,尚且是个问题,毕竟严厉的法律存在执法方面的诸多障碍,法律严厉到一定程度,会使得执法难度大幅度增加,而执法难度增加使得严厉的法律对「消除或减少犯错现象」并无帮助。——在这里,我觉得首先进行批评教育更为合适。
一个学校把作弊者直接开除了,这个学生在本应当学习的年龄到了社会上,会有其他学校接受他么?如果他走社会变成小混混,成为犯罪分子,这对整个社会真的是有利的么?
这种惩罚,说到底就是一个字:「懒」,因为学校懒得为教育这个学生付出进一步努力,所以把他扔到社会上了事,这在我看来,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处理方式。
换 个角度看,「作弊一次直接开除」这么严厉的惩罚,会导致执法者(监考老师)在执法时心存芥蒂,很多监考老师不愿意承担让学生被开除的刽子手,于是就对作弊 听之任之。——而现实中,就算老师不捉,有人作弊这种事情,旁边的同学是看得清清楚楚的,这种对作弊放任的现实会导致更多的人作弊,以至于让真正不作弊的 学生「实在看不下去了」的地步。这会使得有学生愤而举报。
但这个举报的学生举报之后才发现原来后果这么严重,这也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会导致以后学生见到了有人作弊「不敢举报」,而如果大家都养成了「不敢举报」的习惯,而监考老师也执法不严,那么作弊在这个学校,必然将越演越烈。。。—— 所以我们看到,严厉的惩罚并没有有效的达到「减少甚至消除作弊」的目的。甚至起了相反的作用,我国大多数学校都有非常严厉的作弊惩罚,但现实是作弊现象越演越烈,屡禁不止,大家有反思过其中原因么?
这里插播知友提供的一个例子:小偷是不好的,但如果制定一条法律,小偷抓到立刻枪毙,是否有助于维护社会治安?恰恰相反,既然小偷抓到了就是枪毙,那么小偷一旦被人发现,反正是一死,就有可能做出杀人灭口,等等比小偷更恶劣的事情。所以,至少在这个例子上,更严苛的制度存在负面效果。
作弊肯定是错的,每个人都可能犯各种各样的错误,但人也许是可以改的。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让他们独自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自己承担不了的后果,其实并不一定是最合适的方式。学校的批评教育引导,可能会是更理性的方式。
所以,举报是没错的,错在这个制度本身。「当一个法本身是恶法的时候,帮助维护这个法的正义看起来也变成了作恶,题主遇到的麻烦就在这里」。
而题主也不用过于自责,毕竟他被惩罚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他作弊,而不是因为你举报,是他自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你。这种关系似乎很多人都没有厘清。
首先是两件事:
你举报了作弊同学;
同学被学校开除了。
换个例子:
你喊了声抓贼,
贼被群众打死了。
所以:
第一件事没错。
第二件事错不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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