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團隊作戰是一種激發良性競爭的行為,也是隊員之間能力互補的行為,還能讓消費者選擇餘地更多,讓藝人更容易實現“一人吃飽全家不餓”,在演出中,一群人在場上還能湊一台群口相聲,一個人在場上能不變成答記者問就燒高香了~~
2,一首歌給一個人唱VS一首歌給一群人唱,前者是看天花板有多高,只給一個人寫歌就必須得量身定做,差異化不明顯的話競爭力就低下,極容易雷聲大雨點小,後者是看木桶的短板有多低,還能分多聲部,現場又熱鬧,給一群人寫歌不必考慮個性化問題,誰都能唱就行了,因此性價比更高~~
3,teamwork一段時間之後必定會有單飛計劃,再割一茬韭菜,單飛的人數越多,割的韭菜越多~~
4,無論單飛得成不成功,還得做兩手準備,要有回歸計劃,原班人馬重組,又割一茬韭菜,大家都吃這套~~
5,當團隊走馬燈一樣換過一堆人之後再把大家都請到一起共聚一堂,幾代成員一起獻唱,沒準再來個某成員正式告別,退役什麼的,還能割一茬韭菜,總之人多能玩的招兒也多,solo歌手可沒這麼多咒可念~~
6,其實最關鍵的問題是,優秀唱作人的數量沒那麼多,中島美雪這種選手五十年來都沒再出現過第二個,椎名林檎的歌一般人又唱不出那個勁兒,女歌手能出來個包辦詞曲的已屬不易,你指望那些蹦蹦跳跳比剪刀手賣萌的小妹子們能集詞曲編錄彈唱于一體是不現實的,通常有這種能耐的人更傾向跟一群玩樂器的人組Band而不是組Gro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