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养廉本身是一个伪命题。
不要和美国、新加坡比。差别不是高薪,也不是廉。差别是背后的管理制度。
上面@冷哲提到的违法成本。
其实在党校内部早有这方面的讨论,事后的惩罚措施属于亡羊补牢,无济于事。真正梗节在于如何限制权利的使用。
高薪养廉,在某种意义上,只是给公务员高收入的一个正当名目。而非治本。
接下来,大家可以看到很多来自浙江的政府改革,包括公布XX,限制子女出国的。都会从浙江这个大本营出现的。
这样的条件,30万很高吗,在外面企业一样可以拿到。而且,和委任制不一样,聘任合同期限由各聘任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与拟聘任公务员协商确定,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
的答案已经很明了的告诉我们这几个职位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要求:
高管,高学历,有5年-10年的相关工作经验,而且要40-45周岁以下,也就是说,这回政府要的就是来即能战的中坚力量,这样的人
我就挑这个我相对熟悉的岗位举例吧,首先是全日制硕士毕业,就刨除了很多本科和本科以下学历的基层公务员,至少你得读过研究生,有这个机会的人,还要求40岁以下,基本的年龄段就掐在了30-40岁。
如果是规划领域的,这两个规划师的资格证书是必须有的,注册城市规划师是注册师证,高规是职称证,刚毕业的人只能是助理规划师,得熬五年才能考高工。高工又分三个级别,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高级工程师就相当于学校的副教授职称,别的学校挖一个副教授,30W能挖来么?
而且还得是在省会城市或副省级城市以上的规划部门工作过,又淘汰一大批规划人才。
最关键的是需要主持过县级以上城市总规的编制工作,这说白了你至少得是个副处级以上才有这个资格。
这个近乎苛刻的条件都满足下来,全省几乎也就是那几个人,放眼全国人数也并不多,而且这些人基本都是各自城市各自领域的专家和顶梁柱级人物,想来挖这样的人物,拿30W年薪真的不算贵了,放到普通的公司,只能高,不能低了,高薪养廉实在谈不上。
薪酬虽然高,但考核也是很严格的,况且这种聘任制是没有行政级别的(正处或副处),只占行政编制,试用期是半年,效果不好辞退,第一年考核不称职辞退,连续两年基本称职也辞退。五年期满之后很可能不再续签。
义乌市组织部公管办主任陈玲玲表示:“对于5年聘任期满后,是否还会聘用,除了聘期内的工作表现外,还要看用人单位对项目的开展进度,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派给这些聘任制公务员的项目结束,也有可能就不再续签了。”
而且30W的是聘任制,五年之后竞争上岗,说白了还是保障5年的一种临时工,30W里工资占50%剩下 30%是绩效奖金,20%是年终奖金,这种换算和宣传方法,算是一种噱头吧。
高薪养廉的核心,不在于高薪,而在于违规、腐败将产生高昂的机会成本。
换言之,只是给公务员高薪,并不能阻止公务员腐败。你给公务员三十万,企业就算贿赂五万,那也是钱啊,那也不是废纸啊。高薪养廉,就要求有强有力的反贪手段与之配套。一旦查出贪污或违规,就算坐不了几年监狱,但高薪没了,高额养老金也没了。也就是说,企业给公务员塞十万,公务员心想,万一被查出来,我后面估计要丢一两百万,何苦冒这个险呢?
原先常常有所谓59岁现象,就是官员在退休前集中贪污。这说白了就是,反正这辈子也就到这个位置了,贪就贪了,被抓住也不会影响什么“前途”。吃几年牢饭也就出来了。如果实行高薪养廉的制度,这就行不通了,因为一旦被发现,不但要退赃、坐牢,退休高官的高额养老金也全部取消。这才能有效吓阻59岁现象。
这才是高薪养廉的根本所在:造成违规、腐败的高昂的机会成本。
仅仅给予高薪,是不可能高薪养廉的,必须有配套的严厉的反腐措施。要是被查出来的概率只有千分之一、万分之一,薪水再高恐怕都挡不住大批官员铤而走险。
从目前中国的反腐水平而言,这恐怕还谈不上高薪养廉,只能说是用高薪来吸引高水平的人才。这些岗位都是聘任制的,而且数量很少。恐怕是一些需要技术的岗位。当然,从这个角度讲,我认为也没有什么错。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政府仍将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由具有更高才华的人来担任事务官,对经济发展也有好处。美国政府的工作也是社会中上层的。比如专业联邦政府职员(如环境、水利),入门工资常常就在8万到10万美元(美国家庭中位年收入约在5万美元)。
至于反腐的问题,我认为近期的关键一方面是推动政府机构改革,另一方面是推动交易的电子化,减少现金的使用。美国能够很好的控制腐败,其中一个优势在于,美国的日常交易大部分已经是通过电子系统完成的了。非常容易追踪和监视。除现金交易之外,贿赂难以逃过诸如FBI等机构的监控。而大额取现会直接引起金融机构和政府机构的警觉。这就让绝大多数人、绝大多数政客,难以采用传统的方式进行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