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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为什么会成为金陵十二钗之首?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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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不好好阅读原著,故有此一问。

《红楼梦》整个故事的起源,就是绛珠仙子要还神瑛侍者灌溉之恩,下世还愿而生此一大段文字。而所谓“宝玉”者,只是障眼法,随身一俗物耳。神瑛侍者就是贾宝玉,绛珠仙子就是林黛玉。


林黛玉的判词是:玉带林中挂,金钗雪里埋。看不懂这段文字,认识不到“钗黛一体”,便看不懂红楼全篇。

由“钗黛一体”再到认识到“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红楼便读透了。

红楼读透了,就不会争论什么“黛玉、宝钗谁更好”这种无聊的题目,更不会说出“袭人档次不高”这种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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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这问题问得真真儿好笑。什么叫“林黛玉为什么为成为十二钗之冠”,说的好像林黛玉是选秀冠军一样。林黛玉和薛宝钗并列十二钗之冠,两位姑娘诞生在曹公笔下时,就是顶着冠军的头衔的,而不需要去成为。

而之所以把这两人同列十二钗之冠,我觉得是因为曹公在这二位姑娘身上倾注了最多的心血,二位姑娘的一言一行都反应着曹公对生活,对艺术的理解,甚至对过去的回忆。而二位姑娘的美貌,才华都是世间难寻,更难得的是,二者性格反差极大,互相映衬,戏份也极重,将二者并列为十二钗之冠,名副其实。

同时,题主不觉得将对比十分明显却又有些共同之处的姑娘并列第一,这有点像道教的太极双鱼图,充满了神秘而灵动的美感吗?

而读者对林黛玉评价极高,就是因为她身上有很多闪光点呀。许多答主也回答了这方面的问题,我就不一一赘述啦。

总之,林黛玉的美丽,才华,真实,对爱情的执着,还有那处于青春期的少女才有的纯真和娇美,使得她足以成为十二钗之冠,曹公对她细致而生动的刻画,使得她足以成为文学史上最经典的女性形象之一。她的存在从来都不是为了迎合许多人心目中的完美女性形象,但是她绝对有资格成为许多许多读者心中永远的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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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里一个丫鬟婆子都是鲜明立体的人物,更别说钗黛了。

很多人初读红楼都是把人物给片面化了,宝钗成了个精明却心眼坏的,黛玉就是个哭哭啼啼老是生病、还很刻薄的小心眼儿。

在我看来,她们两个都是“清醒的人”,宝钗是清醒地顺从着,黛玉在清醒地反抗着,宝玉才是那个装睡不愿意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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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是在说红楼梦原文吧?

红楼梦原文中,十二金钗里是钗黛合一的,应该是宝钗和黛玉并列首位。

但是你如果硬要比出第一的话。宝钗才是十二金钗之首。

薄命司的诗的第一首预言诗,写得是钗黛合一。两个人并用一首诗,差不多没有先后。

硬要分出先后的话,宝钗占的是第一句和最后一句,黛玉占的是第二句和第三句。宝钗第一。

唱十二金钗的曲子的时候,宝钗的曲子《终身误》也在黛玉的曲子《枉凝眉》之前。

还有一个证明,就是宝玉生日里喝酒占花名的时候。

宝钗是第一个抽的,抽到的是牡丹花,注解中写的牡丹花是群芳之冠,所有人都要共同贺喜喝一杯。

黛玉抽到的是芙蓉花,也就是莲花,是自饮一杯,牡丹陪饮一杯。而宝钗是牡丹花,群芳之冠,但是黛玉可以和群芳之冠并列。

通常中国古代对牡丹花的称赞,是端丽妩媚,雍容华贵,国色天香,也被称作花中之王。

牡丹花被称作花中之王是因为不屈权势。

传说中唐朝时,武则天到后苑游玩,只见天寒地冻,万物萧条,心里十分失望。她心想:若一夜之间,百花齐放,那该多好?想到这,她面对百花下诏令道:“明朝游上苑,火速报春知,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催”。就是第二天所有的花必须要开花的意思。

武则天诏令一出,因为她是皇帝,众花仙不敢违抗命令。在冰天雪地里,有的花都开花了。只有牡丹花仙不肯遵从命令,所以武则天就下命令把牡丹花都烧了。但是第二年被烧过的牡丹又长出了新芽,照样按时开放。所以牡丹仙子也因其凛然正气,被众花仙拥戴为“百花之王”。

洛阳有一种牡丹,它的枝叶就像被烧过一样,被叫做"焦骨牡丹",传说中就是当时被烧留下的痕迹,所以有洛阳牡丹甲天下的说法。

而莲花,是出尘独立,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代表,《爱莲说》大家都应该背过,就不多说了。

一般人认为黛玉第一,是因为受里面男主影响,因为宝玉更喜欢黛玉,所以没有仔细看书,想当然的认为黛玉是第一。

宝玉虽然最喜欢的是黛玉,但是后来他最敬重的是宝钗。

你要看爱情,毫无疑问宝玉心里黛玉是第一。但是要看为人的话,宝钗绝对是为人处事第一的。

也就是是,红楼梦里所有明确是有寓言性质的地方都是宝钗第一。

甚至金玉良缘和木石前盟都是在说宝钗比黛玉适合宝玉。

树木是天生不能长大石块上的,无论树木多喜欢石块,或者石块多喜欢树木。这没用,就是长不到一块。

而金子在习惯上就是配玉的,而玉也是配金的。哪怕玉石要配金之前要经过开采,切割,和雕刻,玉石自己不会喜欢被开采,切割,雕刻什么的。金配玉之前也要经过开采,冶炼,铸造。金子本身也不喜欢被开采,冶炼,铸造。

但是不管世人是不是喜欢富贵荣耀,是不是喜欢金玉,人可以看淡富贵,所以觉得金玉无意义,但是这不能改变木石是过不到一块的。而这是由于木石本身的性质造成的。

鲁迅先生将《红楼梦》定义为“清之人情小说”,并且论述小说的主题道:“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也就是说,要是把红楼梦当成爱情小说去看,黛玉肯定是第一。但是你看出红楼梦是人情小说后,就可以看出宝钗为什么排第一。

别因为你们自己最喜欢黛玉,就想当然认为黛玉是第一啊。

宝玉的判断不是作者的判断。恰恰相反,作者是晚年饥荒交迫,想到当年的事情,觉得自己当年好多的想法是错的。所以对自己,做出很大的批评,所以整本书里作者最讨厌宝玉。

作者在书里骂的最厉害的是宝玉。。。作者是认为宝玉为人处事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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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有点看不下去。。

身为林黛玉的粉,看到有这么多同学围着说林黛玉好,其实应该挺感动。可是诸位说好话的亲,题主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啊。

最近翻阅书籍看了下书,在未看之前林黛玉的评价都很高,可以说是无人能及。
总觉得宝姑娘才能成为冠,虽然两人并驾齐驱,或者说袭人也可以。

——题主在看书之前,对林黛玉的期望很高,却又很模糊。而看完书,发现自己喜欢的是宝钗袭人那一型。说得夸张点,现在这状态和他说黛玉多好,就有点像你对着一个无辣不欢的人说:我苏帮菜香香甜甜,真的很有特色,很好吃啊。

如果题主真的是通读红楼梦的人,书中写到林黛玉的诸多好处,未必都视而不见吧。什么美貌、什么灵慧、什么情致、什么贴心,难道真的一点也看不到?就算为了自己之前的印象分,好歹也是能看到一点的吧。

关键是对于有些人而言,就是不喜欢。落到眼里,记住的,留下的,尽数变成缺点,进而,才会觉得“不配”啊。

不喜欢其实没什么错。甲之熊掌,乙之砒霜,《红楼梦》里的人个个都一堆缺点,林黛玉又不是人民币或者玛丽苏,一旦戳中死穴,不喜欢真是再正常不过。哦,对,即使是人民币或玛丽苏,只怕也不是人人都喜欢。

可是,既然有那么多人喜欢,那说明还是有点道理的。这一点,想必题主也知道吧:)

好了说正经的。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两个维度的考虑:——为什么会成为十二钗之冠?因为这是作者的设定;——为什么会评价极高?因为这是读者的共鸣。

由浅入深易,先谈谈读者的共鸣吧。

其实倒也不用多说:前面这齐刷刷一排为林姑娘说好话的同学,已然是读者共鸣的最好例证。我也没必要赘述。

退一步说,纵使黛玉毁誉参半,宝钗袭人又何尝不是?纵使黛玉被过誉,宝钗袭人又何尝没有?百度百科里还说袭人应该是第一女主角,万花之神,这样的话,不知大家又如何信得?

说这些,其实并不是发牢骚,而是觉得这样的问题和回答都太容易陷入先入为主的怪圈。题主你应该很清楚,自己已经做出了主观情感的选择;而底下我们这些为黛玉振臂呐喊的,其实也是如此。既然一千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关于这样的疑问,要么摒弃你的主观情感,再去仔仔细细看一遍书,要么就索性当它不存在,任凭什么人问起来,都只说:我偏是爱袭人与宝钗那样的,我觉得她们才是女神。——如此这般,其实也没什么不妥。



不过,其实还有个很重要的,不能忽视的成分,就是关于作者的设定

读者当然可以很自由地根据自己的心意,随意臧否书中的各种角色。可是写书的人是作者。写《红楼梦》的,设定这个金陵十二钗排名的,是曹雪芹(至少目前最可能是他)。

我不知道大家对于创作者有多少了解。从我一点浅薄的了解,其实每个作者的作品,都要满足自己的表达欲,传递自己的三观。这一条其实非常赤果果。无论是写来玩还是写来警醒世人,是演给自己看还是演给别人看,是义正言辞还是故作疯癫,展现出来的,总归都是某些心意的投射。

比如《天龙八部》,有情皆孽,无人不冤。所以乔峰必须要死,王语嫣必须不可以和段誉在一起。

比如《大话西游》,哪怕那个人看起来好像一条狗,其实也曾踩上七彩祥云,变成盖世英雄,也会有命中注定的女人来爱我。

《红楼梦》呢?也许凭我一己之力并不能把这个问题归纳好。曹雪芹眨着他狡黠的眼睛,正话反说,反话正说,叫你仿佛一会儿看到现实,一会儿又看到大梦。可他终究还是要写他自己的心意,所以一开篇,就先来一堆似谶成真的伏笔提醒你: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女娲炼石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失去幽灵真境界,幻来亲就臭皮囊。
好知运败金无彩,堪叹时乖玉不光。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

——你看,到处都是缘起缘灭,到处都归于虚空,到处的追名逐利、世俗羁绊都没有好结果。超脱的理想是“真境界”,现实的包装是“臭皮囊”。到后来,男人们直接成为物欲的代名词,女人的至纯至美成为世外仙境眷顾的对象。

我也懒得像别人一样,说什么黛玉是“灵”,宝钗是“肉”。但你仔细比照下书中对这两个姑娘的描写——从家世出身,到外貌形态,到谈吐内容,你告诉我,哪个更符合《红楼梦》追求的价值观和意义呢?

并不是说宝钗和袭人不好。老实说,我还挺喜欢宝钗。如果她活在《飘》的世界,她简直就是融合郝思嘉和梅兰妮各种优点的现世楷模。

而如果我是宝玉,我也会非常喜欢甚至依赖一个袭人一样的女人。

可是她们不是贾宝玉的最终追求。不是曹雪芹,以及《红楼梦》这本书,所代表的终极追求。

不知道大家是否懂我的意思。


我还是想强调一下。题主你喜欢宝钗袭人,觉得林黛玉不好,这真的没什么不对。

只是任何一本书,都有它和它的作者想要表达的一些东西。而其他更多读者,在书里也总能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东西。这些都是客观的存在。你可以不喜欢,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但如果因此觉得作者写的“不对”,或者别人的看法不可理解,那就要考虑是否要改变下思路了。

这一套不仅限于《红楼梦》,甚至对于那些无论境界还是技法都不够好的文学作品,我觉得也是如此。

顺便一提,作为通俗小说,别忘了宝黛前世的那场羁绊。说得俗气点,黛玉不是别人,就是那个开了金手指,命中注定要成为下凡天仙,成为男主角最重要的女人的。光凭这一点,当个十二钗之首,也不算太过分吧。

当然比起这背后整个恢弘瑰丽的故事,其实这也是小case了。。。


——姗姗来迟,谢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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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是有真实人物原型的,她是作者逝去的亡妻,红楼梦中写情的部分,正是为悼念亡妻而作。

在讲述这个悲伤的故事前,先回忆一下87红楼梦这首曲调婉转的《枉凝眉》。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
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
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
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
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这首曲子,乃曹公亲笔,载于原文第五回,宝钗另有一首,唤作《终身误》,钗黛二者本就是并列金陵十二钗之首,只是此题问的是黛玉,宝钗就不多着墨了。

曲中“若说没奇缘,偏又今生遇着他”,真是道尽了古往今来“情”之一字的真谛,是啊,茫茫人海中,为何就偏偏遇着他呢?

但遇上了他,却是“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最后也就只有“泪珠儿......春流到夏”了。

用情至深,莫过于此!

如林黛玉进贾府,“三四人争着打起帘笼”,甲戌本侧批:“真有是事,真有是事!”

还有第二十八回,宝玉向黛玉说悄悄话:“万不敢在妹妹跟前有错处。”庚辰本侧批:“有是语”

还有脂砚斋前八十回中多处批语:“谁说的出,经过者方说的出”、“真有是事,经过见过”,“此语犹在耳”、“实写幼年往事,可伤!”“余旧日目睹亲闻”等等

而这些真实的对话和经历,绝非同一般小说凭空编造的感情,这些,都是作者刻骨铭心的记忆。

所以,宝玉黛玉之真情,是真正发生在大观园中曾经发生过的!这段情,并非虚幻。

艺术来源生活,而又高于生活,这就是为何红楼一书,让一代又一代人如此着迷的原因。

这样的黛玉,本就是作者亡妻在书中的化身,怎能不名列金陵十二钗之首呢?

至于黛玉的真实人物原型为谁?这得从头开始说起了...

完整的在这里,跳过去前别忘在这边留个赞咯。

zhihu.com/question/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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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至于不好,但不够好是肯定的。

你不参与,只是以后简历更难写一点,和人打交道比别人更要费精力一点。

也就一点罢了。

因为决定以后好不好的,还是你自己的专业技能。

专业技能够硬,这些就是锦上添花。

专业技能没有,那那没有舌灿莲花的水平也不过杯水车薪。

当然啦,为自己着想,还是参与一个吧。

也别太勉强自己,一个不那么巧言令色的人让他面对这么多黑压压的人头,把心态搞崩了也不行呀。

想交真朋友就去真心喜欢的社团(真朋友爆率不低),想提前学话术进学生会,想填充简历干货去当班委。各有各的好,就看需要什么。

没有顿悟的能力,那么提前积累经验是很重要的,这样走出学校,才不至于彻底一无所靠。

反面例子在此。我骑着鲲溜了四年,啥也懒得参与,爽是爽,只是溜到最后,发现自己身无长物,情商为负,还心高气傲,一度自我厌弃到哭。

现在学乖了点,在人前慢慢磨炼我那负无穷的情商。

我没什么经验可以提供,反正就是告诉你无论如何不能像我这样。可以不参与社交,但不能无技傍身。

总要有个嚼透了的东西。揣在怀里,才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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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刘姥姥那段,让人心酸又觉有些温情,

这刘姥姥是个积年的老寡妇,只靠两亩薄田度日,如今女婿接来过活,岂不愿意,遂一心一意,帮衬着女儿女婿过活起来。

巧姐的命运改变起因,是一个比蚂蚱还小的翅膀扇动,狗儿接了丈母娘一起过活,这个事情再小不过,但对于一个封建农村老妇女来说,那是天大的喜事。

因为对于刘姥姥只生了一个丫头来说,在农村是被同情的对象,这意味老了无人奉养,古代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同时,姑娘是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的。刘姥姥再年老也只能自己苦撑,干到不能动的时候,闺女能得到丈夫许可,伺候娘的临死两天就不错了。

但是刘姥姥成了农村里少有的能摆脱这个命运的人之一 ,女婿愿意接她去一起过日子了 ,一句岂不愿意,让人想象姥姥当时的惊喜。哪怕是因为孙子孙女需要人帮手 ,但通常农村男人是宁可压榨老婆,也不愿意多这么一口饭的,这点来说, 狗儿良心其实已经在农村一般男人之上了 ,最后刘姥姥为了救巧姐付出的钱财,不可能是她一个人就做主,必然也得到了女婿同意的。

有个新家,意味着农村的平日繁重劳累体力活可以分摊一大半,照顾外孙子孙女就行,正因为刘姥姥从此有了新家,日子有了奔头,才会真心为女婿女儿一家操心,卖老脸受嘲笑也要给女儿女婿去贾府打秋风,不然她之前为什么没想起来这个亲戚,因为她不被赡养,和女儿家各过各的,当然不可能贴心贴肺为他们考虑。

红楼梦里这是一个少有的善因通向善果的故事 。有狗儿接刘姥姥过来一起过日子,才有姥姥为了后辈努力发挥余热,攀上贾府大幅度改善了生活,贾府无论是一开始凤姐的二十两,还是后来给的大堆富贵东西和一百两银子,虽然瞧不起但赈济是实在给人家了,才有人家回报以巧姐的解救。

可是如果刘姥姥没有接去和女婿一起过呢,在农村这更是理所当然的,这个勤劳又聪明的老婆婆只能最后无声的泯灭乡野,死的和其他绝户寡妇一样凄苦贫瘠。试想,农村有几个男人愿意像狗儿那样让丈母娘过来一起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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