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游戏里面,支持了或者倡议闹洞房的两位君王,下场都是死。
做个上等的人,不发起闹洞房的行为、不参与及鼓励闹洞房的行为、不给别人闹洞房的机会。
哦对不起,我对 “闹洞房” 的定义包括婚宴时要求新人当众表演节目、刁难新人、想出各种以贬低或侮辱新人人格尊严为目的的节目或活动、婚宴前接新娘时在屋子里折腾,以及婚宴后 真.“闹洞房” 等行为,同时包括在酒席上借酒撒疯、借酒耍浑等恶行。我这个人其实很理性的,我尊重善良,甚至试图理解邪恶,我当然更歌颂友谊,但我看不起下等。
你我都明白,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什么可以被成为 “文化之糟粕” 的玩意儿,那么 “闹洞房” 显然就是其中之一——说不定还是佼佼者。我偶尔参加朋友婚礼,也看到一些人搞这一套。当然,很多人是性格开朗,希望活跃气氛,虽然也 “闹” ,但至少有度,尽兴而归,这种行为我虽然个人不很喜欢,但也很理解。可我也见过一些家伙,形容猥琐,作风下等,状似败狗,嚎叫不休,当他们获得了 “合法猥亵” 的权利时,他们双手发抖、两眼放光,简直像一个刚听说自己能上《新闻联播》的周小平了——他们当然可以用各种鬼话来解释自己的行为,但在我看来他们无非是因为以下几个原因:
1、性压抑导致的饥渴(这个李安也提过);
2、过度的自我表现欲;
3、品格败坏、文化素质低下。
#增补#
@周晓农朋友在他的答案中提到,“闹洞房” 这一习俗在封建时期承担着 “打破(可能是第一次见面的)新人相互不熟悉” 的作用,我觉得这个解释还是挺有道理的,所以我上面所说的 “三个原因” 仅适用于最近这二十年。
据说北京还好,外地一些地区,似乎群魔乱舞,不但新婚夫妻要被折腾,据说有些连双方父母也要一起折腾,这就更加可笑可鄙可悲了。
别做这样的人。如果说我有什么善行足以自傲及自我宣扬的话,那么我可以很骄傲地告诉你,我从未在别人婚礼上做过这种下等行为,当偶有下等败狗做这些行为的时候,我总是冷冷地看着,脸上毫不掩饰地写满 “你们这班渣滓” 的表情。至于我自己的婚礼,我根本就没给别人这种机会。
====2014.11.10增补====
当然出于政治正确考虑,其实我不应该使用 “上等人” 和 “下等人” 的说法的……这当然是个开玩笑的说法,不过为了表达我对闹洞房的厌恶,我偶尔会故意出格一下。
不过,真奇怪,有些对 “闹洞房” 这种行为觉得无所谓或可以接受的朋友,似乎很在乎 “上等人/下等人” 这种说法的政治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