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加了清真认证企业就能减免的机制有问题。一家在内地生产的企业,销售也主要面向汉族,减免的理论依据何在?反倒是应该向这些认证企业额外征收一笔费用,专款专用于中央政府向边疆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搞搞教育、搞搞就业,有什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