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定义要从各个舰种他们的起源说起。
最早在大航海时代的时候,大家都是装了好几百门炮的帆船,依照炮数量的多少分等级,并没有什么功能性上的不同。
然后西欧国家开始殖民到全球各地,这个时候就出现功能特化的需求了。和敌人的主力舰队对决是需要大舰队和主力舰的,为了保证战力优势,不能分配出太多的主力舰去维护殖民地。于是诞生了巡洋舰这种舰种,相对于主力舰她们的火力完全上不了台面,但是他们速度更快更加灵活,火力对于殖民地那些半原始人来说也是绰绰有余的,同时由于需要长时间在海上航行,所以居住舒适性往往不错。
驱逐舰则是由鱼雷艇发展而来,当鱼雷出现之后,人类有了第一种可以让小船对大船造成伤害的武器了。西欧一战前的海战大部分离海岸并不远,所以大量的鱼雷艇可以混在舰队里面对敌人造成伤害。这时候战列舰因为不够灵活,同时因为战列的战法限制,导致必须发展出一型专门驱赶鱼雷艇的军舰,也就是驱逐舰。驱逐舰最早只是负责驱赶鱼雷艇,本身就是一个比鱼雷艇稍大,但是相对于鱼雷艇重火炮的船。
当海战向大洋深处发展之后,驱逐舰就由之前的屠龙勇士变为身龙,开始装备鱼雷武装和舰队一起活动。这个时候驱逐舰也越来越大,最早只是负责驱赶鱼雷艇的驱逐舰不会超过500吨,在开始装备鱼雷之后普遍上涨到1000吨左右。一战过后伦敦海军条约把驱逐舰限制在1500吨左右(上限1850吨,但是只能占不超过16%)。在二战前后驱逐舰开始了新一轮的吹气球,同时功能也开始特化。有弗莱彻这样的2000吨左右的通用驱逐舰,也有岛风这种2500吨专注雷击的,有2700吨的秋月级专注防空的,还有莫加多尔级这样快3000吨什么都要的(甚至在后期被重新定义为轻巡洋舰)。
巡洋舰在另一边本来走的也是正常体积越来越大,速度越来越快,火力越来越强的路线。然后一纸伦敦海军条约强制把巡洋舰分成8寸炮的重巡和6寸炮的轻巡,同时排水量也被限制在10000吨以内。当然认真执行这个10000吨限制的也就只有英国人自己了(英国人是真真正正的没有超,美国人小小的超了几百吨到1千吨不等,日本人的高雄级多了1500吨就直接撒谎,德国人14000吨的希佩尔直接宣布伦敦条约的死亡)。当然其结果就是当二战开始以后,巡洋舰这个气球就吹的比驱逐舰还大。二战一开始美国就开建了15000吨的巴尔的摩级,发展到二战结束的得梅因级时已经超过17000吨了。轻巡洋舰也异军突起,伍斯特级作为最后的火炮巡洋舰也达到了15000吨的排水量。
另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就是航空母舰的出现和发展,直接夺取了原来战列舰的主力舰任务,也同时夺取了巡洋舰的前卫侦查任务,还夺取了一部分驱逐舰的大洋反潜任务。导致本来各司其职的不同舰船瞬间半失业,只能去干一些原本是副业的活:
战列舰-对岸炮击/防空
巡洋舰-对岸炮击/防空
驱逐舰-舰队反潜/防空
二战结束后,这些半失业的军舰们纷纷想办法再就业,其中一个希望就是导弹化。最早的时候还是分类为导弹巡洋舰和导弹驱逐舰的,因为他们分别都是二战的巡洋舰和驱逐舰改装的。这个时候就没有战列舰什么事了,因为装甲再厚也可以有更大威力的导弹来炸他。再之后人们之后发现巡洋舰除了载弹量大一些以外和驱逐舰没啥区别,于是就直接设计大一些的驱逐舰就好了。
至于提康德罗加级巡洋舰本身就是一个美丽的意外。提康德罗加本身就是作为驱逐舰计划和设计的,但是因为当时美国的老巡洋舰们大批量退役,为了满足里根的星球大战的面子,强行把他拔高叫做巡洋舰而已。这个世界上最后一级巡洋舰应该只有苏联的基洛夫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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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现在的驱逐舰的火炮的穿深不够,怎么洗也不太可能洗的动装甲战列舰,诚然二战战列舰的主炮命中率是低,但是现在的驱逐舰薄皮大馅但凡命中一发半穿弹都可以造成重创,我觉得驱逐舰还不如靠着机动去雷击战列舰比较有把握(不让带导弹,鱼雷应该会带一些)。
我是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
可以说当今中国警察普遍羡慕美国警察可以采取暴力手段绝对的镇压不法分子。
但是,不得不说,这次这位美国警察,太过分了,不仅是过分,而且我的理解是那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那黑人已经制服了就可以正常上拷带走了,没必要一直压着脖子压那么长时间。没能置身其中不知现场那美国警察的所思所想,反正我个人挺不理解他为啥那样干的。
只能说无论什么地方,无论什么行业,只要是人的社会,都有像样的也有操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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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统一答复评论中有些人质疑的我所讲的羡慕二字。
能够出现这种质疑在我料想之中,因为中国警察也有过过分的时代,据我所知就是在七十八十九十年代,就如同地痞流氓,看谁不顺眼就能打谁对老百姓而言没王法可讲,那时候的警察说好听点可以说是威风凛凛说难听点儿是横行霸道。
但我想表明的是,时过境迁,现在的中国警察无论是受舆论约束还是因为法治社会建设制度规范都已经变得逐步文明与规范起来,起码我认为从我们现在开始从公安司法院校毕业参加公务员考试考进来的新一代警察已经具备新的面目,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个行业内目前仍然存有历史的顽疾,仍然存在着臭虫,但我已经讲过无论什么行业都有操蛋的吧,这是个人问题,不是群体问题。相比之下,拍拍良心看,现在的整个警察队伍比照曾经确实过分的年代是不是已经是天地之别,问问曾经真正挨过曾经年代老警察欺负的中老年人就知道了。
为何会说起羡慕,因为警察每天面对的人群,大多是三教九流之辈,没有武力加身,很多事情在处理上警察显得软弱无能,说白了,好人谁没事儿上派出所转悠啊都忙着自己的生活呢,警察打人这句话,我们常常听到,但是但凡有点脑袋的人都能想明白,警察会闲着没事儿干把那在家里消停待着的遵纪守法的人抓起来暴揍一顿吗?
以上言辞不免更会有人质疑,请允许我解释,武力,当然不可滥用,我所说的羡慕不是羡慕美国警察的随意滥用武力,而是在合法范围内准许在对方不听从警察指令时动用武力,现在确实有人民警察法赋予了相关权力,但实践中现在的中国警察并不能或者说不敢执行人民警察法里的所有权力。拿防疫工作举例,卡口的工作人员在让出入的人员扫码登记时,就会有不愿意配合的人,然而这些不愿意配合的人可会知道工作人员的所做所为是为了整个社区的稳定安全,因为这整个社区包括了这名不愿意配合的人啊,在这个时候是否应当对其进行武力控制来保障其他居民的安全呢。同理,警察盘查也好,调查也好,总会有那些不愿意配合的人,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没问题所以警察不必要对其进行盘查所以就不配合,而警察当看到对方不配合时会以什么视角审视,难道要说谢谢您的不配合吗,万一这不愿配合的人真背着案子呢,那便是对更多的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因此,我要说,民众的素质如果真正达到了人人互相敬重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文明程度,要求警察绝对文明不要有暴力举动,一点问题没有,一味强调了警察不该暴力执法而分毫不过问被执法对象自身是否存在问题,是不是看问题的角度些微的片面了些。
请注意,我说羡慕里的那句话尾巴实际已经表明了,羡慕的是暴力手段对不法分子的镇压,可不是对遵纪守法的百姓也要肆意妄为。例如像给群众办个身份证居住证之类的业务,警察当然应该热心服务。但当面对泼皮无赖时,还要笑脸相迎,得来的只有蹬鼻子上脸,警察都不怕了,您们认为这些无赖还有谁管得了。
列位存有异议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教诲。言辞中犀利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敦促。
让我知道当警察,需要吾日三省吾身。
还想要质疑甚或是骂的您们,若是能让您舒服,骂两句无妨。我不算您辱骂警察。不过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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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5日22:53 出警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