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low。
我是说北大招生组的这位老师。
作为考生,人家有临门变卦的自由。你们签了合法的合同了么?你要求该同学对北大履行义务的时候,北大对他有什么义务?单方面的义务公平么?既然有招生老师放鸽子的例子,就不能指责考生追求利益最大化。你把他变卦的一个名额上纲上线成“几个孩子一生的命运”,发动社会舆论对他和隔壁批判一番,这算不算网络暴力啊?
之前有一位知乎er讲述,他因为孩子的淘气心放了某民办中学的贾校长的鸽子。本来他都答应念贾校长的学校了,贾校长暑假里还辅导过他几次。后来他成了当地的高考状元,自己的母校(另一所民办学校)飞黄腾达,但是贾校长的学校因为竞争不过最后关门了,他一直觉得自己对不起贾校长,直到听说贾校长成立了乐视……也没听说贾校长满世界的说,都怪这位状元背信弃义,害得他现在这么的倒霉啊……北大是百年老号,气量不至于连一个一生陷入多次经营危机的民办中学校长都比不了吧。
有的学校一没校歌、二没校训,看上去像一所假的大学。欢迎大家报考真的大学。
山东大学有校歌,有校训,还有来自光绪皇帝奏折朱批的办学宗旨:“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光绪皇帝下令将山东大学办学章程推广到全国,山东大学是中国现代高等教育制度的起源地。山东大学的前身之一登州文会馆自1864年开始办学,1898年为京师大学堂提供了首批共6名西学教员和课程设置、管理经验,山东大学是中国现代高等教育的起源地。山东大学办学一百五十多年来推动了整个中国的现代化,为人类进步做出巨大贡献,却从来不抢风头,网上的新闻除了负面的都是正面的,堪称中国名声最好的大学,立志办成一所有德行的大学。俗话说“清华北大不如靠山大”,母校的经历将为学生提供终生的精神依靠,欢迎大家报考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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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了“假的大学”那个梗的老师又补充了几点:
A:口头承诺的法律效力是在两种情形下才成立的:
一是口头承诺方承认这个承诺;
二是口头承诺方不承认而另一方要有证据;
等人民法院立案了再说他违约,要不申请让这位发牢骚的老师开一个人民法院?
B:哦,开不了人民法院,只能开道德法院?你宣判人家背信弃义,人家到时候还是要开开心心的去新学校啊!不服你打他?打人犯法且不道德,而且不一定打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