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得儿,令自择木人,得跛者,瞎者、断肢者,悉如状为之,令之作丐求钱。”
《人头狗》
民国廿二三年左右,河南开封相国寺戏棚里有“人头狗”表演,轰动一时。“人头狗”主人江湖恶贼刘海仙被官府抓后交代了把六岁幼儿变成“人头狗”的犯罪经过:他拐迷了幼儿后,不等蒙汗药醒就动手先杀了一只黑卷毛狗,剥下狗皮,再用利刃把身上从四肢幼儿到遍体的皮肤割划出一道道的血口子,趁着孩子痛得哭叫没个人声的当儿,把血淋淋的热狗皮捆包在孩子血淋淋的身体上,就留个脑袋没伤动,再把小孩的舌头剪去一截,让他不能说话。然后再把死去活来的幼儿严酷鞭打训练而成了可以卖钱玩把戏的“人头狗”。刘海仙被就地正法,官府把“人头狗”送到当年最出名的更生大医院诊治,没等去完狗皮,孩子便断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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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评论有人质疑我在对河南同胞进行污蔑,在这里我强调下:本人绝无此意,本人所引用文章和图片也都是来自可信度较高的新闻报道。
以下放出处: 制造残疾乞丐的“丐帮”挑战文明底线(残疾乞丐转让照片的出处)http://xw.qq.com/iphone/m/view/a532400ed62e772b9dc0b86f46e583ff.html
去年河南周口一对夫妻因犯组织儿童乞讨罪获刑,报道中如此描述他们怎么对待乞讨儿童—— “次日,任妮的家人发现,女儿头上有两块膏药大的疤;手指、舌尖、双耳和鼻孔等有多处伤损。任妮哭诉说,她在‘杂技团’里负责表演‘软功’,向路人乞讨。一旦不想演或要不够钱,就会被’爸爸’翟俊殴打。翟用剪刀铰伤任妮的耳朵和鼻子,用铁钉钉她的十个指头。在一次殴打任妮后,’爸爸’逼她吃一摊刚拉的大便,‘用棍子挑着吃’,事后也没有给她漱口。”
东莞:工人、小姐与乞丐(下) http://m.ftchinese.com/story/001054859?full=y
。。。 。。。到了一定时候,如果残疾乞丐仍然没讨到什么钱,看管者会不发放包子,并上前指责给予压力。类似于这类“丐帮”,在东莞有数十帮派,基本以周口与驻马店人负责。有专门率领小孩的,有断手断脚的,也有些专门配备音响话筒的。自堂叔失踪至被我二姑发现,便达十年之久。光天化日之下,有组织的在闹市活动如此之久,可见其背后关系的深厚。
东莞“扫黄地图”的作者王秀勇,是一个腿脚不便的人,曾经混迹在东莞丐帮,并较为熟悉“周口帮”。。。 。。。
“跨国丐帮”大马狂敛财:记者暗访揭开幕后真相 http://3g.163.com/news/article/C3QHPMFH00014JB6.html?clickfrom=baidu_adapt
暗访期间,记者通过当地一家餐馆的服务员同两名乞丐搭上话。原来,这两人均来自中国,据其中一个33岁名叫秀元(音译)的人透露,控制“丐帮”的跨国犯罪团伙在中马两国势力不小,在中国东莞、郑州等地扎根颇深。。。。。。
来自郑州的30岁行乞者杜风(音译)说,周末游客较多时,他们每天的收入可高达3000林吉特(约4788元人民币),“收入的多寡取决于我们的残疾程度,越严重就越能引起游客同情”。他表示:“马来西亚是我们第二个家。我们经常来这里,一待就是一个月。” 报道说,操控这个“跨国丐帮”的头目是一对华裔兄弟,二人在组织内各司其职,哥哥负责不法团伙的整体运营,弟弟致力于中马两地人员调遣。之前在茨厂街酒店收钱的男子很可能就是两兄弟之一。 不过,在这个丐帮内部,并非所有乞丐都能享受“出国工作”的待遇,只有一部分“资深从业者”得到头目充分信任后,才能获得“外派”机会。为避免受到马来西亚当局关注,帮派对这些“跨国乞丐”采取“轮值”制度,每个月都会向马输送一批新面孔,同时将在当地已是“半熟脸”的乞讨者接回国。秀元透露,这种运作方式已经持续数年,几乎没有出过纰漏。
另一个声称来自河南郑州的乞丐杜锋(音译)说,“丐帮”在马来西亚拥有一套严密的运作体系。帮派每周都要召开工作会议,指定不同乞讨者的活动区域。之后,组织雇出租车将乞讨者从大本营送往当地各旅游景区。各乞丐的“业务指标”为每天1200林吉特(约合1900元人民币)。帮派从他们的日收益中抽五成,并额外提取一成支付车费,其余部分为乞丐个人所得。杜峰说,乞讨者周末收成最好,有时能得到3000林吉特。据简单估算,帮派高层通过这种运作至少敛财数百万林吉特。
(所以,实际上部分河南人也是直接受害者。)
人们对自己家乡有感情,并且不允许其他人的摸黑,这当然可以理解,但是我所指出的是目前出现的问题,而不是在地域黑,我并没有对全体或者绝大多数河南人进行否定,我自己的大学室友、好哥们就是个河南人。请一部分评论者把搞清楚关注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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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提一下,作为东北人,我也讨厌外地对东北的地域黑,我从不认为东北小姐和东北黑社会具有多大的代表性,但是这些既然存在,那就应该承认事实并且重视、解决问题,至少我们可以做好自己来改变其他人的看法。
我的教授在俄罗斯(那个时候是苏联)工作的时候,有人问他:你们中国人真的吃狗肉么?教授回答到:我就是中国人,我就不吃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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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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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黄帝陵在陕西
母上是警察,这是他们局破过的案子。
有一家人是做废品处理生意的,夫妻俩很勤快,脑子也活,所以生意红火,算是他们那儿(城郊结合部)小富之家。他们有一双儿女,四口之家日子过得不错。
有一天晚上十点过的样子,一家人都准备歇了,突然有人敲门。
男主人去应门,刚一开门就被人一刀砍过来。女主人在屋子里听见动静往屋外走,刚出房门就看见丈夫倒在院门口,还有人影冲着她过来。她转身往屋里跑,想保护一双儿女,没跑两步就被撵上砍倒了。一儿一女在屋子里面听见外面不寻常的声响,姐姐急中生智把弟弟往床底下一塞,叫他不管发生什么都别出声,自己却被凶徒砍死在了床上。那伙人明显是知道他家情况的,一直在找那个小儿子,但是把屋里翻了一圈也没找到。
那孩子就缩在床底下,咬着牙不做声扛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邻居发现他家院门没关好,敲门没人应,一开门发现男主人死在院子里,于是报了警。
直到警察来了,才把这孩子从床底下救出来。
后来案子破了,作案的是收废品的同行,因为生意不如他们家心生怨恨就想灭了人家的门。那晚上那伙人在他家逗留了很久,一直想要找到那小孩,要是他没忍住发出声,肯定就被杀了。
一想到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一夜之间父母惨遭残杀,又眼睁睁看着姐姐死在自己面前,一个人在满屋子的血腥味里面硬生生扛过了恐怖的一夜。而这一切的原因只不过是父母勤劳致富,遭人妒忌。这真是可怕至极。
说个男同胞听了会害怕的故事,大家淡定啊!
中国古代有一本书叫做《搜神记》,其作者出身于史官,名为干宝。其中记载了很多神神鬼鬼的故事,下面这个故事应该是最让男人害怕的鬼故事。
原文:
元帝永昌中,暨阳人任谷,因耕,息于树下,忽有一人着羽衣就淫之。既而不知所在。谷遂有妊。积月,将产,羽衣人复来,以刀穿其阴下,出一蛇子,便去。谷遂成宦者,诣阙自陈,留于宫中。
大概说的是有一个叫任谷的农民,因为耕田太辛苦了,就在树下时间,这时有一个身穿羽衣的男人过来鸡奸了他,然后就走了,过了一段时间,任谷已经大者肚子快要生产了,这时羽衣人又过来了,一刀割下了任谷的小弟弟,这时有一条小蛇爬了出来,羽衣人带上蛇走了,任谷就这样成了太监,后来又去了皇宫,他成为太监后号称自己有道术,当时郭璞还上书要求赶走这个妖人。
羽衣人到底是什么妖怪,为何他如此丧心病狂?
《楚辞》远游出现过羽衣人的描写:“仍羽人于丹丘兮,留不死之旧乡。”从《山海经》《博物志》中羽人之国的描写来看,羽衣人不仅是当时人认为的仙人,也是当时人认为世上应有的一个人种,就像是西方人曾经认为世上有巨人一样。
当时的羽人国可能已经毁灭了,而残留下来的羽人为了繁衍做出了这种事情,但是为什么生出来的是小蛇,而不是小羽人了?
鸡在古代有象征太阳的意思,不管是在今天还是在古代都会被比喻为男根,有阳的意思,蛇也有一样的象征,而中国古人在那个时候也有记载过蛇变鸡的故事。
《异苑》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晋朝中期武库封闭的很严,这时有人在里面看到了野鸡,大家都好奇野鸡是怎么进去的,有一个身为司空的官员就说这个肯定是蛇所化,人们在武库中寻找,果然找到了蛇褪下来的皮。”
希望再无男同胞遇上羽衣人。
初读《小王子》时觉得玫瑰虚荣骄纵,仰仗着小王子对她的倾慕便对他颐指气使。后来才懂得,原来小王子没能读懂玫瑰刁蛮任性背后隐藏的多少柔情,不知道她在孕育出花朵之前多么精心地打扮着自己却又装作毫不在意般矫揉造作的小心思;不知道她并不是天真地相信自己仅有的四根刺能够保护自己,而是相信只要小王子在身边便不会遇到危险;不知道她刁蛮地催促小王子为她架起屏风是想获得小王子更多的珍视与照顾。玫瑰经历尚浅,还不懂得如何好好去爱一个人;小王子尽心尽力地照料着玫瑰,以为将自己的一切奉上便是爱的真谛,却忘记了是玫瑰使他的生活芬芳多彩。
小王子精疲力竭,带着沮丧的心情决定离开玫瑰。玫瑰终于懂得自己的虚张声势使小王子疲惫不堪。那些只是想让小王子更加珍视自己的无理取闹的花招,曾折磨着全心全意对待她的小王子。其实玫瑰知道自己并非独一无二,自己的刁蛮只是希望确认小王子的爱是特别的。她终于放下了骄傲言明了爱,也接受了小王子即将离开的事实。小王子没能与玫瑰相守,并不是因为他对玫瑰爱得不够深情,而是太过在乎彼此却又不知如何表达。故事的结局并不一定要圆满才有意义,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总会丢失一些很重要的东西。暮然回首,才会发现原来那些曾经的痛都是成长必须经历的。正是这一份疼痛告诉小王子相爱中不应该只有盲目的迷恋与容忍,而是看到对方身上的所有好与坏,知道对方并非是特别的,但仍愿意彼此携手并进,因为知道对方是世间属于自己那朵独一无二的玫瑰。
小狐狸告诉小王子人与人的关系,其实是心甘情愿的驯服与被驯服,从此以后两个人之间有了独一无二的联结,一个普通人便开始变得与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一样。但与此同时,不论是亲情、爱情还是友情,建立羁绊就不得不面临流眼泪的风险。小狐狸让小王子明白了纵使花园中盛开着成千上万的玫瑰,但B612星球上的那朵才是独一无二的。她单独一朵就胜过这世间所有的玫瑰,因为她是小王子浇灌的,是小王子放在花罩中的,是小王子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小王子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聆听过她的沉默。 他们互相驯养过彼此,她是小王子的玫瑰。小王子爱着这样一朵盛开在浩瀚星海里的花,因此当他抬头仰望繁星时,便会感到心满意足。小狐狸从一开始就明白小王子迟早会与自己告别,可它仍然希望与小王子建立羁绊。它一点一点教着曾经不太懂得爱的小王子他的玫瑰因彼此的驯养而独特,告诉他要对驯养过的玫瑰负责,也眼睁睁地看着小王子离自己愈来愈远,直到告别的那一刻。小狐狸可怜吗?才不是呢,因为实质性的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清。正如星空的美丽在于宇宙间存在着一朵娇艳的玫瑰花,沙漠的美丽在于苍茫中存在的那一口甘甜的井,在今后的日子里,小狐狸会拥有整个秋天麦子的颜色,也会拥有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
先回答问题
武士刀不耐用 或者说长刀其实都不太耐用
具体文献里关于刀战的记载不少
比如古代武力值爆表的足利义辉知道对手安排人来砍他,准备了名刀十几把放在一个走廊里一个人群殴来访的刺客,斩杀数人之后刀毁人亡力竭而死。这算是一个剑圣最浪漫的死法了
还有就是新选组某次街头和叛军激战,事后记载每个人的刀要么废了要么要大修。
作者:midair2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09903046/answer/580897355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1864年7月8日,著名的日本武士武装团体【新选组】在一个叫池田屋的旅馆与尊攘派志士发生火并,造成9人死亡。 这次无甲战斗造成的刀剑损害: 一番队 副长助勤「冲田总司」的「加贺清光」... 「铓子」折断。 - 二番队 副长助勤「永仓新八」的「播州住手柄山氏繁」... 「铓子」折断。 - 三番队 副长助勤「斋藤一」的「摄州住池田鬼神丸国重」... 小伤无数。 - 四番队 副长助勤「松原忠司」的「加州住藤岛友重」... 大伤四处,小伤十九处。 - 五番队 副长助勤「武田观柳斋」的「越前住常陆守兼植」... 小伤六处。 - 六番队 副长助勤「井上源三郎」的「奥州白河住兼常」... 无损。 - 八番队 副长助勤「藤堂平助」的「上总介兼重」... 「物打」小伤十一处,近「锷」却有大伤四处,无药可救。 - 十番队 副长助勤「原田左之助」的 「江府住兴友」... 「物打」小伤七处,近「锷」大伤两处。 此外,队士「浅野藤太郎」的「武州重住藤原是一」,「岛田魁」的 「奥州仙台住源兵卫国包」,「三品仲治」的 「备州长船住藤原佑平 」和「佐佐木藏之丞」的「越中住兼明」出现了弯曲情况;队士「筱冢岸三」所用佩刀「云州住家贞 」的「物打」折断。
影视作品里也有比较真实的反应锐器消耗的
比如方世玉身背十几把刀去砍人的
七武士最后大战到处备刀砍一把扔一把的
单说武士刀不耐用不太公平,应该说大多数细长造型的锐器都不耐用,开刃越多越薄的越不耐操。先要明确武器重量是有限制的,一般单手兵器不超过3磅重,刀身越长肯定就越薄,也就越不耐操。很多武器在设计的时候为了提高耐久度,都是不开刃或者半开刃的,刀身一大半是钝的,只有刀尖那一块有开刃。用的时候靠捅和刺而不是砍。最极端的就是刺剑,就是个菱形铁条,强度反而非常高,甚至有专门用刺剑去砸断别人武器的招数
刀刃非常容易损伤,刀刃损伤之后武器切割能力是直线下降的
比如下面视频这个,美国大师级别的刀匠(david baker,漫威电影里冷兵器的制作者)打造的大马士革夹钢长弯刀在经历了三轮轮强度测试之后,也就是砍了不到二十次,砍得还是猪肉、羊皮、竹竿和木桩子这些比较软的东西,已经没有什么劈砍能力了,连布甲都不能破防。刀也歪七扭八元气大伤了。视频里没有显示,另外那个小哥打造的弯刀稍微好一些,刀没有毁,但也不能砍破布甲。这还是现代工艺现代材料顶级工匠的手打武器,质量应该完爆日本贫铁矿打造的武器。一般的长刀这样用估计已经断了
https://www.zhihu.com/video/1272485780876333056这也从侧面证明了,锐器的破甲能力非常一般,都不需要铁甲,普通的皮甲/藤甲/纸甲就能抵抗大多数轻型锐器的劈砍。当年参加过械斗的老炮们大概都知道,皮夹克能防砍,特别是美国空军的夹克真的是耍帅防身两不误。但不防捅。
被我这么一说是不是觉得刀除了帅之外非常鸡肋?确实很鸡肋。刀其实应该用来切割,不太适合劈砍
一把刀拿来随便操一操,就变成这样了。就这其实还算保持的不错的,毕竟刀还是直的。
适合劈砍的刀也有 比如狗腿刀,说是刀,实际这个重心更接近斧子。你看看这厚度,而且刀刃也短,这个厚度做长一些就太重了抡不动了
这个造型走下去 就是战斧 跟一般人想象的不同 战斧一般都挺薄的 不是消防斧那么厚重一大坨 单手战斧的重量一般也不超过三磅重 再沉砍出去就拉不回来了 破绽太大
所以劈砍其实主要是靠武器的重心转移,而不是锋利度
另外就是弧度和长度的问题,步战的时候直刀比弯刀要好控制重心,马战用弯刀更舒服因为可以拖刀增加切割面积。
长度也是在一定范围内比较好用,不是越长越好,一般刃长不要超过使用者身高一半,不然很多战技不好发挥,刀太长了收到鞘里拔出来都费劲。古代日本打刀刃长在60-80cm这个范围,因为古代日本人个子矮,平均身高140cm左右,70cm的刀刃加上刀柄就快一米长了,别在腰上都容易拖地。再长一点比如野太刀,就是纯双手武器了。而且刀刃越长对工艺要求越高,也更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现代设计的长刀尺寸会更大一些。
游戏里比较真实的就是怪物猎人,砍两刀磨磨刀再砍,还有就是绿帽奇侠在野炊里的林克,每次出门都背十把刀才够,每把刀砍个三五十次就烂了扔掉。
刀剑的优缺点都很明显,
优点:
逼格高
易携带
缺点太多了:
对制造者水平要求高
对使用者水平要求高
贵
不耐操
需要大量维护
攻击距离短
所以一般而言刀剑不会用于战场列装,比较适合城市治安战,比如锦衣卫,新选组这些高级特务一般都是砍无甲的才会装备刀剑。
然后过去捕快,走江湖防身比较流行铁尺。这玩意挺克制刀剑的,专门有破刀的招式,比如两手架住对手刀剑,一错一剪,就把对方武器给卸了。这玩意在日本也很流行。忍者神龟某只就用这个。携带也方便,别裤腰带里就行了。而且还便宜,一两银子找村口铁匠打一副,就能废了别人祖传的宝刀宝剑。想增加杀伤力就把头磨尖再稍微开个刃,捅谁谁死。
那么,唐僧在花果山念一段紧箍咒,就会当上猴王吗?
如来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花果山的猴子会认为如来是猴王吗?
不扎根基层,群众是不会认可的!
原答案被折叠了:
盖世猴王为何裸死猴山? 数百头母猴为何半夜惨叫? 动物园最大猴群为何屡遭黑手? 游客投掷的食物为何频频失窃? 连环强 J母猴案,究竟是何人所为? 动物园管理处的门夜夜被敲,究竟是人是鬼? 数百只小猴意外身亡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 这一切的背后, 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是性的爆发还是饥渴的无奈? 敬请关注今晚8点CCTV12法制频道年度巨献《题主的不归之路》 让我们跟随着镜头走进题主的内心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