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处被你们说完了,我说个好处吧。
卫所有个好处就是,实现无人区/新征服区的最快实际占领。
你得知道,在古代是很难开展游击战争的,马列主义、毛主席的思想固然好使,可扔到那个连工人阶级都没有的时代,你的工农联盟连个存在基础都没有,如何实现?
所以在古代,往往以军事手段占据中心城池,然后拉拢住当地的士绅阶层,这个地方就是你的了,即使你的军队、官吏可能几百年统治下来连这个地区到底多少个村都不知道。
而在一个突出部保持一支军事力量是很费钱的,物资需要从后方转运,粮秣也需要,人员、军械都需要(蒙古人不需要?)。这也是古代保持一个辽阔疆域很困难的原因。
军屯可以缓解这个难度,至少在粮秣一项可以缓解压力。而高于军屯的卫所,则在这个优势上更进一步,缓解了大部分的压力。
原因也很简单,一个卫,并非简简单单的五千六百个大头兵在某个城池镇戍一方,说句不严谨的话,一个卫并不是五千六百人,而是五千六百户。他们每个军士都有自己的家庭,妻儿老小都在,当兵的去操练了,你猜妻儿老小在干嘛?肯定是家庭手工作业的小农经济生产啊,种田,纺织,铁匠炉子,都会有,这就是一个以军事为主的城市。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些家庭也会有自己的孩子,他们的孩子仍然是军户,而只需要一个孩子袭职接替父亲的军士身份,他的兄弟将以军余的身份仍然保持军户身份,但是他们不再有职业限制,种田经商还是读书科举全然无所谓,这也就是为什么明朝那么多大学士尚书侍郎御史等高官是卫所籍。
而且,不管是普通卫的屯八戍二还是屯卫的全民屯田,专职屯田生产的永远占大头,一个卫五千人,专门负责种田的可能要占到四千以上,日常操练的一千都不到,这是常态。北边沿线的卫所军事任务比较重,自己生产的往往不够,还得需要中央的转运,而深处湘西、川南、云南、贵州、广西的这种卫所,虽然需要面对着永不落幕的苗变侗变土家变,可真正能席卷半个省的,一个手能数过来。所以,这种卫所对于少数民族区域的渗透在川湖云贵地区体现的淋漓尽致。
比如今天的贵州黔东南州。
这个区域,中央王朝第一次进入,是在明初。元朝的时候这个地区只有几个“蛮夷长官司”——长官司一般是五百人始设,不足五百人的设蛮夷长官司。洪武十八年,平定了当地苗变起义的明朝,从南直隶调来了一些军士,组建隶属于湖广都司的五开卫,镇戍黔东南。当时,这个地区除了五开卫之外,剩下的只有遍布各地的隶属于贵州都司贵州卫蛮夷长官司——当时贵州尚未单独建省,贵州都司是在四川辖区。
五开卫一开始有前后左右中五个千户所,后又添设平茶、黎平、中潮、铜鼓、新化亮寨、平茶屯、龙里、新化屯、五开中左、五开中右、五开中中十一所,这十六个千户所,五开城内驻六所,城外另驻十城分别安置,而此时五开卫的军士总数已经达到了三万三千多人。
在一个从未有中央势力入驻的区域,注入三万多军士,还都是携家带口的,你觉得这个区域相当于迁入了多少汉人?至少十万吧?所以等永乐时期贵州单独建省之后,这里就开设了黎平府。清朝入关之后逐步削减五开卫下辖的人户田亩到黎平府,雍正五年把五开卫改成开泰县,属黎平府,这里就成了汉人的自古以来。
可以说,卫所就是蚕食新附地区最好的手段。
这里做个设想,如果永乐六年打下安南之后,从江南调上百万军户安置红河流域,你猜会发生什么?
可惜明初的时候到处缺人,移民连山东都不够,谈何交趾。
第一次补充:
明朝并非只有建国的时候才设置卫所。卫所在明朝的设置是贯穿始终的,成、弘时期在西北的宁夏、固原附近设置了大量卫所。万历平定播州之后,在改置遵义军民府的同时,开设威远卫于府城。
明朝最后一次大规模设置卫所,是崇祯平定奢安之后,在水西开设镇西、敷勇二卫,定南、柔远、威武、赫声、於襄、息烽、修文、濯灵八所。
不就是汉武帝发明的屯田军垦么,曹操也玩过,本朝也玩过。
@陈洪 的答案是什么奇谈怪论?
明代的卫所军官说是“小军事贵族、骑士武士阶级”可能没错,因为卫所从指挥使到副百户的一系列官职都是可以世袭的(也有一些官比如都指挥使司以上不可世袭)。考虑到这些官职后来只是一种是社会地位而不是具体职业(因为世袭的官太多,所以从中选拔出来的“掌印”、“佥书”一类的差遣才能具体管事),将其视为一种社会等级乃至爵位也是可以的,毕竟大萌在给属国授爵时也动不动带上“都督同知”什么的。
但是,既然存在这样一些“小军事贵族”、“骑士武士阶级”,那么可以想象大部分的卫所军人就不是什么“自耕农”或者“小地主”,而是这些小军事贵族或者骑士老爷的农奴。原因十分简单:如果没有农奴,那么贵族之“贵”从何而来,骑士、武士老爷又靠什么来养活自己以及庞大的私兵部队呢?既有“贵族”、有“封建”,那就一定有贵族统治下的“领民”、“农奴”,这是极为自然的事情。而卫所军官的权力很少及于民户,大萌又特别强调卫所的自给自足,于是被农奴化的也就只能是一般的军户了。
实际上,在卫所制“正常运转”的时期,明朝军户所受到的剥削相当沉重。早期,卫所军人“三分守城,七分屯田”(内地更是“两分守城,八分屯田”),而屯田所得的粮食超过一半要作为“籽粒”上交,甚至许多地区剥削比例高达七成以上。名义上,籽粒是归国家所有、供作战的旗军作为军粮使用,但实质上则是被世袭军官所支配。除此以外,西南各地有明初遗留的军官职田(云南一省就有十五万亩以上,占卫所耕地的八分之一左右)、北方九边有正德清理军官占田失败后设置的养廉田,均由武将世袭,招募家丁或奴役军户耕种,采取超经济剥削的办法掠夺这些农奴的剩余产品。到了明代中期以后,世袭武将更是大量夺取卫所屯田、奴役军户来进行耕种,以维持自己的私兵部队,这种“卫所制崩坏”恰恰是封建制的发展而不是破坏。正德初期,宦官刘瑾曾试图对军官的这种封建化倾向采取限制措施,结果反而因引起九边兵变而失败。(明代军事贵族的地产及其剥削手法参考:明代的军功地主与土地问题-论文)
在这种情况下,军户被歧视和逃亡是理所当然的事情。除了世袭军官以外,有什么人愿意甘心“献了终身献子孙”地充当奴才(军户)而不是相对自由人(民户)呢?至于把原因归咎于“皇权制度下私有制不发达”云云则实数匪夷所思,作为封建军事贵族的世袭军官在明代的不断发展,恰恰是靠侵占名义上属于明朝国家所有的屯田而实现的,分明是“私有制发展”和“封建制发展”的结果才对。
但是,应该看到的是,军事封建制的这种发展,在明朝毕竟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明代总的趋势是人身依附关系不断松弛,因此军户的逃亡也就不可避免,世袭武将“封建制”的发展结果是卫所制整体走向崩溃,维持不下去了。整个明朝军队有瓦解的趋势,到明朝中后期九边许多地方的明军已经解体为小股的封建骑士私兵,完全无法应对较有组织的威胁。因此,朝廷不得不组织雇佣军即所谓的“营兵”来取代卫所制。不过,卫所制下的世袭武将作为社会阶级没有消灭,而且依靠他们对军事技能的垄断和掌控相当大规模私兵部队的便利,还能够在新的雇佣军组织中充当中高级的军官,和高级文官一起分享新军队的指挥权。到了明末,我们又可以看到,朝廷甚至还在招募新的封建军事力量充实这个阶级。而最终,以吴三桂、毛文龙、左良玉等人为代表,这个阶级也脱离了明朝的控制,演变为一种对国家机器的破坏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