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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常见无害饮食,同吃变毒药,真有这样的案例吗?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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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头鬼伞+酒

针对评论 修改一下回答(・_・)

毛头鬼伞确实是常见菌类 就是我们平时见过吃过的鸡腿菇

图片上的是野生菌 我们吃的是经过人工处理的 基本可以放心食用


(来源见水印 侵删)

野生鸡腿菇 最矮的那株还没有“黑化” 可食用 但已经“黑化”的(图中另外两株 不可食用)

可食用的毛头鬼伞加酒会中毒!!!

中毒!!

中毒!!

原因刚查过 大致意思就是 此菌含某种遏止酒精改换的酶类 会造成酒精中毒

提醒一下各位 平时这样吃过的 没事就好 但还是要多多注意

珍爱生命 远离“奇怪”菌类

ʅ( ´・∧・`)ʃ


@十一年寒窗

抱歉 不小心把你给别人的回复折叠了

有谁可以告诉我怎么重新展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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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多读好书)

谢谢督工提了一个关于食品安全、涉及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的问题,让我有机会进行一个相关小科普。

先回答问题:没有。

如果有,或者说真的需要警惕,则轮不到“21世纪中国谣言小报”(微信朋友圈、大V公众号)刷屏,而是由世界卫生组织和各国各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医院营养科等大声疾呼,进行疾病预防,开展健康干预宣传。实际情况是,上述机构和真正专业的人员从来没有这么提醒或督促过,反而是非专业人员在传播这些中国特色传统理论(伪科学),到处尤其在食堂张贴《食物相克》的宣传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版)定义: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并指出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已建立了食品安全的监管机制、法律法规以及标准体系、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需要说明的是,科学上,要求食品绝对安全是不可能的(例如:撑死),食品安全是相对的,其目标是在正常摄入情况下对人类不造成任何近期和远期的损害,并且能保障机体的营养需要、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问题所带来的后果主要是食源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包括

一、食物中毒(详见下)

二、食源性的肠道传染病(如痢疾、霍乱、甲型肝炎)、寄生虫病(如旋毛虫病等)、人兽共患传染病(如疯牛病、口蹄疫等)

三、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慢性中毒性疾病(如痛痛病、水俣(yu3)病)

食物中毒是本题所直接问及的方面。食物中毒包括

1.细菌性食物中毒:摄入被细菌或(和)其毒素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中毒。此最为常见。

2.真菌及其毒素食物中毒:摄入被真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中毒。

3.动物性食物中毒:摄入本身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性食物而引起的中毒。

4.有毒植物食物中毒:摄入植物学有毒食物而引起的中毒。

5.化学性食物中毒:摄入含有化学性有毒成分的食物而引起的中毒。

问题所表述的情况,只可能发生在动物性食物中毒、有毒植物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但是搜遍资料,并没有问题所述的“相克”情况,而强调这种“相克”,反而忽视了真正应该关注、预防的食源性疾病。

动物性食物中毒、有毒植物食物中毒,有河豚毒素中毒、鱼类引起的组胺中毒、毒蕈(xun4,即蘑菇)中毒、石房蛤毒素中毒、动物甲状腺素中毒、四季豆中毒、发芽马铃薯中毒、氢氰酸中毒、鲜黄花菜(类秋水仙碱,彻底过水后弄熟可预防)中毒和豆浆中毒(加热煮熟可预防)等。

化学性食物中毒,有亚硝酸盐中毒、砷中毒、有机磷农药中毒、甲醇中毒、锌中毒、毒鼠强中毒等。


食物中毒调查与处理,国家已有《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还有严谨规范的多项“标准”和“技术处理总则”、“处理办法”、“应急预案”“调查工作规范”、“技术指南”等。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会进行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危害因素调查和实验室检验——从未查出食物相克而造成的食物中毒


——————辛苦打字与的转载粘贴的分割线—————


归根结底,还是要面对根深蒂固的“食物相克”传统观念。其他答案已引用“小能”等果壳网友写的资料,但估计还不够效力。

先上一条新闻,开开胃。

深入人心的“食物相克理论”完全是伪科学-新华网
专家明确澄清:深入人心的“食物相克理论”,完全是伪科学。目前,医学尚无任何证据来支持食物相克的存在,有的案例更是无稽之谈。

伪科普为何会大行其道?中国营养学会副理事长马冠生说,大多权威营养专家“不愿说、不敢说、不会说”,造成了营养知识传授的空白。

下面发一篇生物化学博士写的科普文,分量、论据是足的:

  近日网上流传着张贴在一所大学食堂的“食物相克”告示牌。告示称以下食物在两个小时内不能同时食用,否则会发生中毒乃至有生命危险:螃蟹与柿子、泥鳅、茄子、香瓜或生花生。并提供吃黄泥水、藕节或柑橘皮等解毒秘方。


  这只是广为流传的“食物相克”名单中的一小部分。虽然现在有中医否认“食物相克”与中医有关,但在中医典籍中有很多这方面的记载。例如《本草纲目》有一节“食物禁忌”,列举了180对不能同时食用的食物,例如“猪肉忌牛肉”,例如“鸡子忌同鸡”,意思是鸡蛋不能和下它的鸡一起吃。有的至今广为流传,例如“螃蟹忌柿子”、“生葱忌蜜”。在我指出“食物相克”没有科学依据,只是一种迷信后,就有人声称听说有人吃了螃蟹和柿子、葱和蜂蜜后中毒甚至死亡的,并挑战我说敢试一试吗?


  我当然敢试。事实上早就有人试过。1935年,南京民间传说香蕉和芋艿混吃导致食物相克而中毒。这引起了生物化学家郑集的兴趣,他搜集了184对“相克”的食物,从中选出14对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容易遇到的组合,用老鼠、狗和猴子做实验。他本人和一名同事也试验了其中的7种组合。在食用24小时内观察实验动物和人的表情、行为、体温及粪便颜色与次数等,都很正常,没有中毒的迹象。在郑集试验的“相克”食物中,就包括螃蟹与柿子、大葱与蜂蜜。郑集碰巧是我国最长寿的科学家之一,活了110岁


  近来中国营养学会分别与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合作,做了更严格一些的“食物相克”实验。兰州大学的实验选了5组传说会相克的食物组合,由100名健康志愿者食用,连续吃了一周,没有发现哪一组食物会引起异常。哈尔滨医科大学的实验则另外选了12组食物组合,有30名志愿者连续吃3天,也未发现异常,只是有志愿者认为个别组合食物搭配不合理,导致口味不适合。


  有人说,虽然当时吃了没事,会不会对身体造成慢性的中毒?中医典籍和民间传说的“食物相克”向来指的是吃了以后马上会出现的急性中毒甚至死人,而不是指慢性中毒。古人通过经验可以发现急性中毒,不可能发现慢性中毒。食物对身体造成的慢性损害要靠动物实验、临床试验或流行病学调查才能发现,古人没有这种能力。也有人说,“食物相克”是指不同食物混在一起吃有可能破坏食物中的营养成分。这种可能性当然存在,但与传统说的“食物相克”不是一回事,古人也不可能有这方面的认识,吃某种食物导致营养不良是不可能通过经验发现的。


  但是有人仍然对“食物相克”深信不疑,认为不同的食物中的成分是可能起化学反应的。食物成分是否能起化学反应,是必须具体指出并有实验支撑的,不能想当然地泛泛而谈。有人认为“螃蟹与柿子相克”的原因是“螃蟹体内含有丰富的蛋白质,与柿子的鞣酸相结合容易沉淀,凝固成不易消化的物质,因鞣酸具有收敛作用,所以,还能抑制消化液的分泌,致使凝固物质滞留在肠道内发酵,使食者出现呕吐、腹胀、腹泻等食物中毒现象”(一家报纸的介绍)。如果这个理由能成立的话,那么柿子不仅与螃蟹相克,还与其他高蛋白食品(例如肉、蛋、牛奶)相克,甚至任何含蛋白的食品都可能与之相克,那样的话,柿子就几乎与所有食品都可能相克了。


  有的“食物相克”说法是近年来才出现的,例如“虾不能与维生素C(或富含维生素C的果汁)同吃”,理由是虾含有一种浓度很高的“五价砷化合物”,它本身对人体无毒害,但是维生素C会把它转化成剧毒的“三价砷”,也就是砒霜,可引起急性中毒,乃至死人。不久前有一个学生在比萨店就餐时因突发心肌炎身亡,其家属就声称是因为店家提供了吃虾喝柠檬水导致中毒引起的。事实上虾所含的砷绝大部分是稳定的有机砷,无机砷的含量很低(不到4%)。按国家标准,每千克鲜虾中无机砷含量不能超过0.5毫克。即使这些无机砷能被维生素C全部还原成砒霜(不太可能),那么也要吃上106千克的虾才能达到口服砒霜致死量的下限(70毫克,含砷53毫克),还没被毒死就已经撑死了。


  “食物相克”是只有在中国才有的说法,外国人从来没有这方面的观念,随便乱吃(包括流行往海鲜上浇柠檬汁)。莫非中国人有特殊的身体,食物只克中国人?有的食物本来就有一定的毒性(例如有毒的花酿造的蜂蜜),有的食物多吃会引起消化疾病(例如柿子),食物受某些细菌污染后会引起食物中毒,古人对这些都一无所知,一旦吃了某种食物后上吐下泻、病重身亡,就会胡乱联想到是不是因为食物相克,以讹传讹。“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理让人们不敢掉以轻心,即使有了较充分的反面证据后,仍然会找出各种借口继续迷信下去,那块“食物相克”告示牌是没有那么容易摘下来的。

——

食物会“相克”吗?方舟子:只在中国才有的说法_国情中心_中国网

主要参考文献:

[1]傅华主编.预防医学(第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

拥抱科学,不要再被谣言和恐吓式营销牵着鼻子走,自己吓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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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1. 关于食物过敏

螃蟹之所以占据《食物相克》榜单头号明星,就是吃它过敏的人较多。能引起过敏的食物主要有海鲜、奶制品、蛋、花生、坚果、大豆、小麦等,它们引起了90%的食物过敏。本人就是酒精过敏者。


补充2.关于“酒和海鲜不能一同吃”的传言

除了有的人是酒精过敏者、海鲜过敏者,还有的人是痛风、高尿酸血症或尿酸性结石的患者,这些患者尤其是痛风患者——多喝啤酒不行(引起尿酸高),多吃海鲜不行(高嘌呤食物引起尿酸高),二合一自然更不行,会导致发病。

一般的人当然可以喝酒兼吃海鲜,没问题,只是饮酒过量或频繁、大量吃海鲜吃出病,这不属于“相克”,而是另外的问题(膳食不合理、不科学)了。


补充3.关于“菠菜不能炒豆腐”的传言

传言没得到任何权威机构和权威专家认可。不好意思,科普文献里个人还是觉得下面这篇最好

方舟子:菠菜炒豆腐该不该_科学探索_科技时代_新浪网
在日常饮食中,食物中草酸含量的高低变化并没有带来尿液草酸含量的变化。

……喜欢吃菠菜炒豆腐的人,但吃无妨。从现有的知识看,菠菜炒豆腐就算没有什么益处,也不至于对身体造成比清炒菠菜更大的危害。

我国营养学研究还在起步追赶阶段,与美国营养学差距巨大。但有关研究较多,无一认定“菠菜不能炒豆腐”。范志红为代表的“著名专家”甚至一直属于支持派,认为“菠菜豆腐”能预防肾结石(菠菜中的草酸和体内的钙结合形成草酸钙,减少草酸摄入)。

烹调对蔬菜中草酸的作用 - 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从蛋白粉到菠菜豆腐:远离肾结石的吃法-范志红_原创营养信息-搜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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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之后吃头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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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工竟然不给我点赞,桑心,是我没扣题吗

怒而补充

任何含有酒精的东西都最好别碰,例如藿香正气水、漱口水等外用药。

再如,东坡肉、黄酒焖牛肉、栗子红烧肉、黄酒炖鸡,啤酒鸡、醉蟹、醉鱼、醉虾、醉枣、牛排、三杯鸡、啤酒刨冰绿豆泥,劝酒的事儿B……

服用头孢期间,一定要小心啊!

-----督工点赞啦----

再补充一点

评论区里有人说自己吃头孢再喝酒还活着的,那是你运气好,恰好吃到的是不会引起双硫仑反应的头孢。

头孢有很多种,化学名又很难记,所以还是全部都列进黑名单里吧。

不仅仅是喝酒,任何含有酒精的东西最好都别碰,像是涂药水漱口水之类。

做菜放酒,一般来说酒精会被蒸发,但外出就餐,谁知道厨师有没有处理好,以防万一,还是小心为上。

停药一周后才可以喝酒,这期间就忍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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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问得。。。。

就算两种实物能在胃里强酸环境下合成毒药,你也得考虑剂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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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一般流传有菠菜和豆制品不要一起,或是菠菜和青菜不要搞一起。

类似督公这问题艾特丁香医生比较好。

不过菠菜和青菜豆制品在一起口感确实不好,有些涩。

最后一句 不谈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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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督工的提问,不禁想起了前些天看的果壳网“谣言粉碎机”小组的一个帖子。

原文链接:再说说食物相克 | 谣言粉碎机小组 | 果壳网 科技有意思

原文题目:再说说食物相克

原文作者:能靠点儿谱吗(科学松鼠会成员)

#以下为全文转载,侵删#

“食物相克”靠谱吗?


一,、说法的来源


食物相克的来源现在已经很难考证,一说是来源于中医的药食同源理论,古代中医记载的“十八反”“十九畏”是针对药物的使用的,而中医又一直认为药物和食物是相通的,所以在食物上面理应也有相克之说。我则更偏向与相信这些食物相克来源于民间的经验——其实我们翻开古代医书不难发现,其实很多的药方和疗法同样是首先来自民间经验和个案,然后再用理论去解释该现象,从某种意义上,古医药书就是民间经验的摘录。


我举一个例子,大家都可能听说过,蟹和柿子不能一起吃,会肚子疼。我们可以想见,从前有一个人,吃了蟹和柿子,然后他肚子疼。于是他认为蟹和柿子一起吃会导致肚子疼,他把这个经验告诉别人,或者写进了书里,后人就拿着这些记录警醒自己不要把柿子和蟹放在一起吃,这就是种种食物相克知识的起源。


二、如何确定因果关系


好了,现在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大家是如何确定事物的因果关系的?《麦兜故事》有一个类似于笑话的段子:麦太给小麦兜讲睡前故事:从前有个小朋友撒谎,有一天,他死了。从前有个小朋友很用功念书,有一天,他发财了。从前有个小朋友很不孝,有一天,他扭伤了脚。小麦兜不耐烦,说妈妈我想睡了,麦太说:从前有一个小朋友早睡晚起,第二天,他死了。


大家可能都能看出麦太的故事可笑之处在于把两件没有什么因果关系的事情强行连接在一起,得出某种“教育意义”。但是其实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科学问题:如何确定因果关系。人类有一个毛病,喜欢习惯性地把先后发生的两件事情用因果关系连接起来,前一个是因,后一个是果。这种本能在大多数时候是很奏效的:乌云密布,很可能就倾盆大雨,倾盆大雨,道路就泥泞不堪,这些都是有因果关系的。但是在有些时候就不那么正确,甚至得出相反的结论:公鸡打鸣,于是太阳升起,我们却不能把公鸡打鸣当成太阳升起的原因——事实上反而是结果。再举一个近一点的例子,大家现在都知道吸烟可以导致癌症,但是要得出这一因果关系却并非易事,尽管之前的流行病学数据显示吸烟和肺癌有很高的相关性,但到底是吸烟导致肺癌还是得了肺癌的人特别想吸烟呢?双方一直争辩不休,直到1996年才从香烟烟雾中找到致癌物苯并芘解开了这一谜团。


话扯远了,我们回到蟹和柿同吃肚子疼的问题。吃蟹,吃柿,肚子疼三个事情,吃蟹和柿在前,肚子疼在后,古人很自然地就把前者当成后者的原因了,但是我们很容易就能想到,其实肚子疼并不一定是蟹柿同吃的结果,它可能是单吃蟹的结果,可能是单吃柿的结果,也可能是吃了其他东西的结果,还有可能根本跟吃的没关系,而是其他原因。要搞清楚这里面的因果关系,需要设置对照组,简单来说就是一组单吃螃蟹,一组单吃柿子,一组两者同时吃。最后真相是什么呢?其实单吃螃蟹容易肚子疼,因为蟹的甲壳很难清洗,藏污纳垢,一旦没有彻底煮透就容易肠胃感染病菌;而单吃柿子一样会导致肚子疼,因为柿子含有鞣酸,在胃酸中会和蛋白质生成鞣酸蛋白,它会和果胶、纤维素黏在一起形成结石,这叫胃柿石症。吃生柿子,大量吃柿子,空腹吃柿子,都可能导致肚子疼。当然,柿子和螃蟹吃一样容易肚子疼,因为螃蟹肉是蛋白质,不过牛肉,鸡肉,鸡蛋,统统都有蛋白质,甚至柿子本身也含有蛋白质。事实上只要不过量吃柿子,不吃生柿子,把螃蟹彻底煮透,你自己对海鲜又不过敏的话,柿子和螃蟹一起吃是不会有事情的。我们已经不知道那个古人肚子痛到底是因为以上哪一个原因了,但是“蟹与柿同食相克”就这么流传了几百年。


三、科学研究


那么除了蟹和柿子,其他的食物相克组合难道也是虚假的吗?由于食物相克的说法只存在于中国,所以外国都没有此类研究,但是我国已经有科学家研究过此事。


1935年我国生物化学家郑集曾经搜集了184对“相克”的食物,从中选出14对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容易遇到的组合,用老鼠、狗和猴子做实验。他本人和一名同事也试验了其中的7种组合。在食用24小时内观察实验动物和人的表情、行为、体温及粪便颜色与次数等,都很正常,没有中毒的迹象。在郑集试验的“相克”食物中,就包括螃蟹与柿子、大葱与蜂蜜。郑集碰巧是我国最长寿的科学家之一,活了110岁。近来中国营养学会分别与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合作,做了更严格一些的“食物相克”实验。兰州大学的实验选了5组传说会相克的食物组合,由100名健康志愿者食用,连续吃了一周,没有发现哪一组食物会引起异常。哈尔滨医科大学的实验则另外选了12组食物组合,有30名志愿者连续吃3天,也未发现异常。


既然没有传说中的食物同食中毒现象,那么古人那些经验是如何产生的?又是如何流传下来的呢?


四、食物“相克”与身体不适


就像第一个螃蟹和柿子的例子所展示的,古人因为缺乏对因果关系的思考和检验,往往把一些引起不适的饮食问题归咎于“食物相克”,把一些个案轻易上升到了普遍性规律,这造成了大量错误的食物相克的忠告产生。


首先就是食物不洁。由于食物清洗不干净,加热不彻底,食物表面感染的病菌会入侵人体造成腹泻等不适。例如有一条食物相克说墨鱼和茄子同食会造成霍乱。而其实霍乱是由于霍乱弧菌感染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而这种霍乱弧菌经常污染的食物就是鱼虾蟹等水产品,我们不难猜到这条相克是因为古人在吃了不洁墨鱼的时候同时吃了茄子,于是可怜的茄子就遭了殃,成为霍乱的原因。此外还有狗肉与狗肾同食会引起痢疾等等也是这个原因。


其次是食用方式不当。一些食物虽然已经被食用多年,但依然会有很多人有食用不当而产生食物中毒等不适现象。例如豆角含有大量生物碱,如果没有彻底煮熟,食用后会出现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痛、腹泻、手脚发凉,头痛、头晕,四肢麻木等,如果处理不好甚至会有生命危险。又如前面所说的柿子,大量生吃也会产生胃柿石。


然后就是乳糖不耐。例如有一条相克说香蕉和牛奶同食会腹泻,又比如橘子和牛奶同食会腹泻,等等,其实这就是因为乳糖不耐症。乳糖不耐症是因为个别人群缺少由小肠细胞分泌的乳糖酶,无法分解牛奶蛋白而引起的一种过敏症状,主要表现为胃不适及荨麻疹等。在全球的成年人中,大概三分之二人都有乳糖不耐,中国人更是达到了90%。这些人单喝牛奶都会腹泻,这时候如果碰巧跟别的什么一起吃,就产生了这些“相克”现象。科学松鼠会 " 乳糖不耐症


还有肠易激症(IBS)。肠易激综合征指的是一组包括腹痛、腹胀、排便习惯改变和大便性状异常、粘液便等表现的临床综合征,持续存在或反复发作,经检查排除可以引起这些症状的器质性疾病。本病是最常见的一种功能性肠道疾病,在普通人群进行问卷调查,有IBS症状者欧美报道为10%-20%,我国北京一组报道为8.7%。患者以中青年居多,50岁以后首次发病少见。男女比例约1:2。肠易激综合征(IBS)的病因尚不明确,找不到任何解剖学的原因。情绪因素、饮食、药物或激素均可促发或加重这种高张力的胃肠道运动。这些得了肠易激综合征的人群无论吃了什么,都有可能产生腹部不适,并因此怀疑那些食物搭配,认为它们存在“相克”。


还有就是过敏现象。海鲜过敏、花生过敏、鸡蛋过敏。吃了某种食物后,突然发生恶心、腹痛和呕吐的症状,或者全身起满了大大小小的红色疱疹,这就是食物过敏的典型症状。研究发现,亚洲人的食物过敏情况近年来一直呈上升趋势,鸡蛋、乳制品、腰豆、香蕉和芝麻这5种食物最容易引起过敏。从理论上来说,只要是含有蛋白质的食物,都有可能造成过敏。小麦、花生、酱油、坚果类、鱼及甲壳类食物也是常见食物过敏原。


最后就是无关饮食的其他原因,可能由于某种疾病引起的身体不适,发烧,呕吐,腹泻等,由于找不到明显病因,统统归咎于“食物相克”,并写成了经验教训,后人也用这些前人的忠告贯彻到底,流传下去。


更有一些相克,例如猪肉与菊花,肉与梅子,鹅肉与柿子,相克表说它们在一起会导致死亡,这简直跟麦兜那个“从前有个小朋友撒谎,有一天,他死了”一样搞笑了。


五、帕斯卡赌注


那么为什么这些没有根据的相克会流传至今呢?这里除了人们对经验的迷信,崇古心理作祟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帕斯卡赌注。通俗地说,就是“宁可信其有”的心态。


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思想家布莱士·帕斯卡在其著作《思想录》中表达了著名的“帕斯卡的赌注”,即:我不知道上帝是否存在,但是我知道,如果他不存在,我作为无神论者没有任何好处,但是如果他存在,作为无神论者我将有很大的坏处。所以,我宁愿相信上帝存在。我们可以用它来套入对食物相克的态度上。选择相信食物相克的话,不管食物相克存不存在,都不会有什么大麻烦,而如果选择不相信食物相克的话,万一某种相克真的存在,那么就有被毒死的危险。从这个思辨我们可以看到,作为一个懒于去探寻真相的人来说,选择全部接受,是一种没有风险的办法,所以你不难看出为什么任何说法都有一定数量追随者……


但是对于那些渴望知道真相的人,帕斯卡赌注是不起作用的,因为他们不想去牢牢记住如此庞大的食物相克表,也不愿意每次吃饭前都要掏出一本厚厚的食物相克1000例一个个仔细勘察。


六、营养拮抗作用


食物同食中毒和不适的现象虽然没有被证实,但是很多人不忍心看到古代的学说就此埋没,于是就找出种种理由去为它们辩护,营养拮抗作用就是非常流行的一种解释方法。


"豆浆不能与鸡蛋同吃"是关于豆浆的禁忌中流传最广的。它的理由主要是指豆浆中有胰蛋白酶抑制物,能够抑制蛋白质的消化,降低营养价值。其实胰蛋白酶会随着豆浆的加热而失活,不再具有消化蛋白质的功能。更重要的是,我们日常食物是多种多样相互搭配的,并不是天天吃同样的食物,这一顿没有补充好蛋白质,会在下一顿中得到补充,况且营养不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在古代缺乏大样本数据记录没有流行病学调查的情况下被发现,当发现某人营养不良的时候,不可能会追溯到他吃了具体某一顿食物搭配不合理。


我们每天吃下很多种类的食物,每种食物中含有各种各样的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糖类等等,它们之间会有协同作用也会有拮抗作用,这都是非常正常和常见的现象,我们加热蔬菜也会损失四分之一左右的营养,但是我们吃东西并不是只为了营养,这些拮抗作用即使发生也属于非常微量,损失的一点点营养跟补充进来的不在一个数量级上,只要做到饮食多样化,不足以影响人体健康。


七、化学反应的可能性


食物相克,如果用现代的思维去理解,其实就是两种食物所含有的化学物质相遇发生反应,产生某种危害人体健康的毒素。VC和虾的“相克”就是这种思路下产生的典型组合。但是根据计算,要产生有毒害作用的砒霜,需要一次吃下150公斤虾。事实上海产品所含的绝大部分是稳定的有机砷,里面极其微量的无机砷在体内两天就可以代谢出去。


可见理论上存在的反应并不一定能在人体内发生,这里有一个剂量的问题。就算能发生,产生的毒素到底需要多大剂量才能对人体造成影响,这是需要去研究的问题。这里需要引入一个概念:

巴拉塞尔士的毒物原则。


1541年去世的瑞士炼金术士兼医生巴拉塞尔士有一句名言说得非常好:“所有的物质都是毒物,没有一种不是毒物。”这句话反过来说就是一切毒物,只要剂量足够小,是不会对人体有任何影响的。所以很多人对食品添加剂产生各种恐惧,认为只要添加了人工合成的添加剂,就肯定会人体有害,其实食品添加剂是现代食品工业的基础,我们吃的绝大部分现代食品都含有一定数量的添加剂,正是这些添加剂确保了食物的质量和口感,没有了食品添加剂,现代食品工业将不复存在。


八、黑天鹅问题


虽然我们研究了VC和虾一起吃不可能毒死人,但是你怎么能确定不存在另外一种反应是可以毒死人的呢?我们没有办法穷尽一切食物用来分析它们的化学反应会不会产生毒素,我们只能说现在我们暂时没有发现这类反应,但是暂时没发现并不能代表永远不会发现,永远存在一种理论上的可能。那么是不是我们就要为此打醒十二分精神来防备呢?


这其实就是黑天鹅问题,我们不能否认存在一种红色天鹅的可能,正如没有发现黑天鹅之前我们也不能说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但是难道因为我们不能否认存在一种“可能性”,就要承认它确实存在吗?黑天鹅的发现是一种事实证据,在事实证据面前,旧有的结论可以得到修正和更新,但是如果一直没有人找到黑天鹅实体,我们没有理由相信存在黑天鹅。


因此我们没有必要为了一种理论上存在的可能而提心吊胆,等到真正发现了,自然会通过可靠的途径在世界范围内发布警告(例如药物上的“相克”——双硫仑样反应 科学松鼠会 " 双硫仑样反应--药物与酒精的危险二重奏),而现在既然没有此类警告,而那些所谓的相克致死的食物表并没有得到重视,这就已经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它们不是真的。


最后想说一下,我父亲是一名老中医,之前我也就这类说法和他讨论过,他的看法与本文第四节所列举的几种原因基本一致。回忆一下他的原话,大概就是:“我从医这么多年,见过的食物中毒的案例大多都是和食物本身的毒性,食物不干净或者患者的过敏体质有关。食物相克形成毒性的案例说实话真不记得我见过。”

以上,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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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相克几乎都是扯淡,但是有一些药品与食品不能同吃是真的。

许多药物是通过人体小肠里的一种重要的代谢酶——CYP3A4——被分解代谢并排出体外的。西柚汁里的一些成分会抑制这种酶的功效,致使这些药物不能被及时分解代谢排出体外。没有被代谢掉的药物进入人体的血液系统,而在人体内留存更长的时间,导致人体内药物剂量过高而可能发生一系列危险。

作者:破土豆

链接:

guokr.com/article/14326

来源:果壳

本文版权属于果壳网(

guokr.com

),禁止转载。如有需要,请联系sns@guok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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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广为流传的说法是两种食物相克,我听说过的说法就有土豆和鸡蛋不能一起吃,否则要中毒,我妈给我分享过雪碧和辣条一起吃致死。。。当然这些说法应该都是不存在的,评论区也已经给出了不少例子。

我个人认为是不存在食物相克的,一种可能是群众喜欢把个例当作典型,然后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进行了宣传。

丁香医生的

知乎专栏

写过文章,对于一些所谓的食物相克说法进行的反驳,认为是不存在食物相克的。

我也查找了一些文章,如兰州大学公共学院 张印红等[1]的《有关食物相克的调查与研究》

选择昆明系小鼠 50 只随

机分为 5 组, 对照组喂饲基础饲料,实验组喂饲四组“相克食物”,为期一周,观察动物的一般状况,并进行血液生化

指标与脏器组织形态学检查。 选择兰州地区志愿健康人 60 名,男女各半,平均分为 6 组,一组作为对照,5 组分别

试食 5 对“相克食物”, 观察其主观反应,为期 7 d。 相克机制分为中毒组(包括“猪

肉+百合”、“鸡肉+芝麻”)和腹泻组(包括“黄瓜+花生”、“韭菜+蜂蜜”)。

结论:小鼠投食 7 d 后,一般状况良好,各项观察和检测指标均无异常。人群试食 7 d 后均未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及
临床症状。

北京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于瑞敏等[2]选取了30对所谓的相克组合,然后对炊事人员进行了回顾调查,发现发现多数食物组合在日常食物中经常被人们
一起食用,且未引起不良反应。

从目前的研究成果看,食物相克可以的短期影响可以认为是不存在的(长期影响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两种普通食物混合起来就是快速见效的毒药,应该也不会存在,我并不是化学或者毒理学方面的,只能做个猜测吧,几种无毒的混合后有毒一般的想法是发生了化学反应,先不说能否发生化学反应,就算发生了也可以引用知乎名言“抛开剂量谈毒性,就是耍流氓!”,比如维生素 C 和虾会产生微量的有毒的砒霜详情见

“维生素C与虾不能同吃”? | 科学人 | 果壳网 科技有意思

,但是剂量很小完全是无害的。

因此我个人认为是不存在这样的食物的,当然我不是专业人员希望有更加专业的解答。




参考文献:

[1]张印红, 邓丽丽, 王玉, 等. 有关" 食物相克" 的调查及实验观察 [J][J]. Acta Nutrimenta Sinica, 2011, 33(2).

[2]于瑞敏, 杨俊芸. 常见 30 对所谓相克食物的相克情况调查[J]. 中国食物与营养, 2012, 18(11): 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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