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理上说,题主做的对。
不过情和理不能混淆,道理上对,但情上处理不及格,非常粗暴。
很多事情,有理也无法获得广泛理解,因为有很多在熟人社会约定俗成的共识。
在相亲上,有一个基本共识就是不应该让介绍人为难,或者被埋怨。当你的行为让介绍人难堪甚至丧失信用的时候,在熟人社会中,逐渐的,你的介绍人会变少或者最终消失。
而社会对男性的体面修养要求,也暗示男性在这类场合应该大度。
要求AA后发生言语冲突,拉黑对方,对你的长期影响就是,传开以后,相亲难度增加了。
认为自己占理,无可厚非,但是认为自己占理,行动上就可以发生冲突,这是比较粗糙的。
另外,在与人交往过程中,涉及一两百块钱的利益问题,诱发自己有理又要吃亏的情绪,然后为了这种情绪产生冲突,又为了冲突自己上网找网友支持,来获得自己的正面人设和心理自洽。
在这种小事如此较真,浪费大量精力,非常不值得。
一塌糊涂的人生,往往精于在小事上获得正义感和“道理”,而对于更重要的事情一无所知。
希望对你有用。
不出所料,aa的问题永远是女权规训,本例中女方的行为已经很失礼了,不和题主交流,只看手机,根本就没有来相亲的意思。注意按题主的说法,那么女方不是来了以后没看上,而是本来就没有相亲的意思,就是来蹭饭的。这种情况还买单,不就是打了你的左脸再把右脸凑过去吗?题主做的没毛病,把情况和介绍人解释清楚就行了。
不过尽管如此,女权还是坚定的站在女方一面,毕竟她们喜欢干的事情就是虽然事先就看不上男方但是还是想去蹭饭。要是男性拒绝没诚意来相亲的女性的蹭饭,她们岂不是遭殃?
高赞还有一派主流观点是虽然错在女方,但是题主这么搞合理但不合情。这就是受男权社会刻板印象影响太深了,凭什么男性就一定要比女性大度?女方先搞事情男方反制下就是不合情了?没这样的道理。
最后,如果你是真心觉得男方就应该大度的,其实也应该鼓励题主的行为。一个所有男性都大度的社会,你的大度是没有收益的,没有人会高看你一眼,这是你该做的;相反,如果有一帮男性像题主一样吃了亏就较真到底,你的大度就有些价值了。这就是学自女权的群体摆烂,摆烂的人卸下了刻板印象下的义务,剩下不摆烂的人获得了额外的收益,属于是双赢了。
暗合国人心态:能贪是一种能力,而清廉是一种迂腐。法治与规则则只是御下的工具——被其束缚之人自然比不上操弄规则的人。
至于说工作能力,一个格格不入的人能身居高位,能力上怎么可能反而不如行贿上去的贪官?但是舆论要这么去引导,只能说现在的社会,普遍认为贪污不可治,只能尽量“为我所用”,一厢情愿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