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的。
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发布的时候,我就在《证券市场周刊》撰文分析了这种可能性。
一方面,研发支出的判断,对于税务机关来说,是一个非常专业的挑战,很难100%判断正确,存在着部分企业利用研发支出避税的可能;
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变换支出的用途来实现会计科目核算的变更。在实际操作中,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的区分,很大程度上是和部门属性有关。
比如,把销售部门使用的办公用品列支到研发部门,一部分性质不那么明显的费用,就可以计入研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