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第六条 现役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二十六条 现役军官由下列人员补充:
(一)选拔优秀士兵和普通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学习毕业的学员;
(二)选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国防生和其他应届优秀毕业生;
(三)直接提升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表现优秀的士兵;
(四)改任现役军官的文职干部;
(五)招收军队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
从兵役法看来,现役军人、军官信仰宗教并不违法,法律也未禁止在休假时间参与合法宗教活动。至于婚礼怎么办,更是人家的自由,甚至都扯不着宗教问题,只能算是生活习惯。为此鼓噪的人纯粹是民族沙文主义上头,在网上刷一下存在感罢了。否则的话,军官的儿子要高考,考前去拜一下孔庙要不要开除军籍?扯什么封建迷信活动的,腊月祭灶、新婚拜灶神你们没干过?到雍和宫烧香呢?(这个谅他们也不敢提,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