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深圳绝大多数人的收入其实集中在4000-10000这个区间,过万的其实已经是少数。至于像互联网和科技公司那种更是极少数了。
所以你可以看到20万-30万+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一堆人跑去竞争,卷到飞起。
而且这些低收入群体的工作大多没有上升空间。
考虑到深圳的房价,基本上留下唯一的渠道就是靠婚嫁。
很多30岁左右回乡嫁人的,真就是被大城市筛到不要了的。
看了看文章,人家是「网红臭豆腐摊」。
每日18:00-26:00 ,工作仅仅8小时。
日入破千,月入1万-2万,这说明每月工作日少于22天,(如果30天就不止2万了)。
这说明什么呢?一个「网红」臭豆腐摊创造了8小时工作22天就能稳定1万-2万收入的方法。
他的核心是地摊吗?是夜晚工作吗?是日入破千吗?是臭豆腐吗?
不,它的核心,是「网红」。
那么问题来了,每个地摊摊主都是网红吗。
这是要引导城市白领加入“灵活就业”大军来降低失业率吗?这恐怕不会成为趋势,最多是退无可退的无奈选择罢了。
1,老板每天从下午6点一直工作到第二天凌晨2点以后。你以为白天老板是有其他工作吗?大概率要么是白天躲着城管,要么是白天在进货、补货。这种节奏的体力活,办公室的白领接受度会有多高呢?
2,新闻中报道这是一个“网红豆腐摊”。要么是老板有手艺、要么是老板有独特的进货渠道、要么是老板有营销意识。说明要成为网红豆腐摊的门槛也是很高的,并非0门槛、人人都可以做。尽管深圳市一线城市,人口基数大、居民收入高,那也承载不了几个网红豆腐摊吧?怎么可能称为就业新趋势呢?
3,新闻中说摊主一天收入破千,每月收入1-2万。这减掉成本投入了吗?是营收还是纯收入呢?现实是大量非网红豆腐摊都是在生存线上下徘徊,甚至起步阶段很长时间都是亏本买卖。而办公室白领需要什么成本投入吗?
4,大多数餐饮行业只要做不到网红,都是微利,且抗风险能力差、竞争激烈。比如疫情对餐饮行业的冲击是毁灭性的,多少餐饮店关门歇业。即使非疫情时期,君不见商场餐饮门店更换率是多么高啊!办公室白领虽然也内卷、也失业,但比不上餐饮行业内卷和倒闭的猛烈吧?
5,即使摊主月收入1-2万,在摊位不扩大、人手不增加的情况下,这应该是收入天花板了吧?而且还属于小概率事件。但在甚至月收入1-2万的白领应该一抓一大把、并且仍然有继续上升空间。
6,从心理接受度和社会认可度来看,你更愿意去摆摊还是做办公室白领呢?相信大多数人选择后者吧。
当然,我们无法否认,对于厌倦了办公室政治甚至失业的白领,摆摊也许是生活给出的一条出路。
这不会成为就业新趋势。因为如果人人都当地摊老板的话,谁去地摊上消费呢?
我觉得他们挣这种辛苦钱的,工资高一些也很好。如果要让我在深圳的室外做几个小时的体力劳动,还是算了吧。
至于北方,冬天摆摊有多难受,我就更是不敢想了。
臭豆腐摊老板一天出摊从早到晚,晚上回去还要准备第二天的食材,一天工作12小时是最起码的,而且出摊还得天天去,你要是隔三差五摸个鱼,是不会有回头客的。
可以算算看,一个月出摊30天,每天12小时,这就是360小时,月纯收入1万意味着时薪27,对应着8小时工作制的4900,且该数字不包含任何保险(也就是公司的实际用人成本4900)。
在深圳找个较低收入的白领工作,比如政府临时工或者小公司文员,给个税前5000还是可以的,哪怕所有保险贴着底线交,实际用人成本也在6500。
能不能秒杀心里没点p数?
人家赚的是结结实实的辛苦钱。如果臭豆腐摊老板采用八小时工作制(非出摊时间,而是从准备食材开始)到点走人,且周末双休,节假日休息,平日摸鱼的话:
你猜他生意行吗你们哥俩?
这类新闻一般会隐瞒小商贩的真实人力成本,导致新闻读者误以为小商贩很赚钱。
站在摊位前直接面对客户的也许只有一个人,但不意味着这个商户有且只有一个工作人员。食材不会自动变成半成品出现在摊位旁等待最后加工,食材的采购、前期加工都需要人手。特别是,销量越大,采购、前期加工所需的人手就越多。这种小摊往往是一家人在做,实际工作人员往往是2~4人。月入1~2万,往往是2~4人总共月入1~2万的意思,不是人均收入1~2万。
这种论断就是媒体为了博眼球,堪称当代版“何不食肉糜“,一味渲染高收入,而不去聚焦“地摊经济“这种经济形态的时代特征以及背后的问题。
很久没写知乎了,因为热榜越来越离谱了,全是一些哗众取宠的题目,但是看到今天这道“地摊收入“的问题,我是不得不说一下了,为什么?因为我父母就是从事个体户的,地摊嘛干过,小型餐饮店也干过,所以,其中的情况我想必是比各位知友要多一些了解的。
先回答题目的问题:地摊经济不会成为新趋势,因为个体户类型的经济古已有之,它本身就是不新事物,自然也不会成为新趋势,要想成为新趋势不是渲染“赚钱”画大饼,而是聚焦个体户的保障和权益,分析其背后的问题。
摆地摊、开小店,都是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模式,你可以称之为“地摊经济”,但是我更愿意称之为城市的“毛细血管”。因为这些小型个体户不会出现在繁华的商圈、高档 CBD 的附近,而是会出现在大城市的郊区或者城中村中,如同人体中的“毛细血管“一般,好像存在感很低,但是却缺一不可,它们服务着这座城市众多的劳动力、务工人员和上班族,从一日三餐到衣食住行。
扯远了,还是从我家干个体户的经历来说一说所谓“地摊收入远超白领“的论断多么不切实际吧,
首先,第一点就是个体户的收入不稳定,很多时候时候是饱一餐饿一顿,哦不对,应该是饱一餐,俄三顿,而且开销多,竞争大。
个体户最难的其实就是稳定的生意,稳定的收入。
我家曾经在上海的郊区经营一家小饭店,那时候我在老家读初中(对,我是留守儿童),我记得经常和我爸妈通电话,我妈就会着急生意的稳定,我爸心态倒是还好,但是我妈就会经常做完今天愁明天,通常也就周末生意会好一些,平常只能稳定住开销。
而当时,我家那条小吃街上还算是中等偏上的水平,很多店都是勉强不亏损的情况,我记得很清楚,我初中时,每年暑假都会去我爸妈那里帮忙,隔壁的店就经常换老板,去年是“麻辣香锅”今年就变成“煲仔饭”了。招牌一换,几家辛酸几家泪。
如果一家店能像新闻中这样月月稳定1-2万的净利润,在当年也算是我家那条街上最靓的仔了。
其次,讲一讲开销,1-2万不知道是净利润还是开销,外行人可能觉得一个月1-2万这还不赚钱啊?
其实非也,我们算一算就知道,如果2万是营业额,每天平均营业额就得667,我注意到新闻中是一家“网红臭豆腐摊”,臭豆腐按照10元一份,那一天就得至少卖67份,那好像也不是很多对吧,好像很简单啊,但你不要忘记了这是营业额算的,不是净利润,换言之这不是这个老板赚的钱,真正情况下应该拿毛利润减去固定成本,才能算净收入。
就算他一个月赚2万,臭豆腐利润按50%算(其实算高了),摊位费和物业费一个月按8000算(在黄金地段摆摊,租金这么多其实算便宜了),此时你的营业额是:
20000/50%+8000=48000
那你每天就得做到1600,卖160份,这就不是一个小目标了,人口流动量不大的地方,一天卖160份臭豆腐还是有点难度的。
而且新闻中说这是网红店,那必然还有推广费和营销费,我都没算了。
还有,你别看你的赚的多,房东一看你小子生意不错嘛,好明年房租涨3000一个月,你签不签合同,不签滚蛋。。。
这些都是有形成本,当然还有很多知友说的无形成本,比如准备食材的时间,一家人的时间投入,人均收入也就没那么高了。
其次,说地摊收入高于白领的另一荒唐之处在于,个体户缺失的权益保障,制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被忽视了。
能开店,赚点小钱自然是还行的,但是就怕你第二天起来,你店没了「惊喜」。
这不是段子,这就是我想说的第一个问题,缺乏对个体户的权益保障。
当年,我家上海的饭店虽不能大富大贵,但是也算是能温饱一家人,但是谁又能想到,这店就说停就停了呢。
我记得那是2018年的夏天,那年我刚考上研,还没去学校报道,暑假在家里店里帮忙,有一天我爸声色慌张的拉货回家,和我妈说了一条近乎绝望的消息:我家店所在的小吃街要整治改造,重新开发,小吃店面一律关停。
其实,我爸妈当时倒也没有特别难过,因为之前也隐隐约约听到了风声,于是打点好行囊,房东倒也还行,理解我们难处,退了点房租,只能继续寻找下一个开店之处。
我清晰的记得那天:浩浩荡荡的拆迁队伍黑压压的一片,伴随着挖掘机的轰鸣,一排排小吃店面的招牌就像枯树落叶般在风中支离破碎,曾经熙熙攘攘的小街换上了“伊拉克成色“的皮肤,在破碎的招牌中我看到了隔壁老板暗淡的眼神。
我妈说:为什么改造就不让我们做生意了呢,我们曾经也服务过这里的人,给他们端上热腾腾的饭菜,难道我们就没有价值吗?
我其实也想不明白。
记得在拆招牌前,我妈当时用手机给店拍了照片,她说以后就再也看不到了,把店完整的样子留在手机里,有个念想。
我爸妈在上海做了十年生意,那年仓皇离开上海是我妈心里永远的痛,时至今日,他还希望我去上海,当然我作为“微躺青年”(指:有所躺,但又不全躺),是不可能在魔都卷了。
我说这段经历,就是想说,个体户的明天可能就是没有明天,你别看现在摆地摊,月入2万,但是你能摆30年地摊吗?你能30年都年入20万吗?你能扛得住风险,抵御时代的不可抗力吗?
@王瑞恩 老王说的很对,我家个体户的经历生动地诠释了什么叫“权益缺失“和”从业艰难“,个体户最难的就是生计的稳定得不到保障。
当然,我家遇到“权益缺失“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被无良房东涨房租,不然就扫地出门;被前店面老板忽悠,签下了所谓的“高价转让合同”后发现其实没有所谓的转让金,损失了十几万。
所以,综上,媒体不要老是想搞个大新闻,渲染所谓“地摊经济”的高收入,真正的干个体户的,高收入的有,但都是凤毛麟角,而且还是赶上了上个世纪7-80年代的红利,更多的是普普通通的个体户。
当然,激发多种多样的经济是有利的,不管是地摊经济还是个体户,都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发展它们更重要的是聚焦于解决它们的难处,建立起合理的保障制度,而不是一味的鼓吹所谓“高收入”,说一些“何不食肉糜”般脱离群众的话,这是不可取的。
以上~
我希望类似的热搜能脱离靠制造反差来「羡煞旁人」博取眼球的阶段,而是真正引发对灵活就业群体权益的关注。
劳动合同一签,相比于灵活就业,就多了一层保障。不说失业、医疗保险和社保,对于深圳收入一万多的白领来说,单位擦着缴存比例下限 5% 来缴公积金,也相当于多了每个月多了 500 块钱,可以在失业的时候拿出来应急。至于个体工商户,那就真是手停口停,各类保险还需要自己购买。
打工人面临裁员潮,丢了饭碗固然难熬,但遇到吃相不太难看的企业,还有 N+1;而个体工商户被时代的灰犀牛撞倒时,不仅没有这笔「分手费」,还需要以个人或家庭财产对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有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月至11月,我国共吊销注销个体户、个转企等主体301万家[1] ,这背后,又是多少个家庭债台高筑?
再说了,打工人的每月一万,对于双职工家庭来说,就是家庭月收入两万,而个体是工商户的每月一万,往往意味着全家上阵。据 2019 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一家个体工商户可带动 2.37 个人就业[2],换句话说,就是两到三个人共同付出心血,才能实现新闻中臭豆腐摊老板的成绩,真要算人均收入,输麻了。
所以说,我真的希望媒体别光渲染灵活就业的好处、为了迎合白领读者进行媚俗化宣传,也需要指出个体工商户的艰难,引发相关配套优惠措施的讨论。
说一个很小的侧面:当发生了封城,上万个体工商户被断了生计的时候,能不能把已经开始试点的个人破产制度用起来,让不幸的老实人避免砸锅卖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能不能对因不可抗力而违约的合同、拖欠的店租出台司法解释、形成有利于个体工商户的指导案例?
像这样对公共政策的讨论,应该是媒体尝试发起的,而不仅仅是制造反差对立上热搜。
我一个朋友。觉得上班实在是太枯燥了。尤其是早上起来上班,简直要人命。
于是别出心裁地想办法去开一家轻食店。
前期选址装潢,买料入户前前后后花了十七八万。
新店开张之后,原本每每天可以睡到7:00起来上班,现在变成了每天4:00起来,去农批市场购买当天的食材。
然后一天去刨去吃饭,睡觉,其他的时间都扑在工作上。
一月下来刨去水电房租食材成本。纯利润只有两千左右。
他原本上班的时候,工资是7000。还有五险一金。
因为创业,他从一个原本给老板打工,虽然辛苦,但是能够赚到钱的人,变成了一个给房东打工,工作比以前更辛苦,还赚不到钱的。
半年一到,他立马关门。安心心的找了一家公司,继续上班。
这一次创业亏掉了他上班接近三年的积蓄。教训这种东西,真的很贵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