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讲,这个回答下面的人,都不安好心,在那胡扯!
包括蛤蟆,好难!
你以为我在说反话?
不,我在教你写剧情。
如果,我这篇回答一直保持上面的观点,认为蛤蟆跟好难在胡扯,我的评论区绝对爆炸。
因为我调动了读者的情绪——愤怒。
英雄救美的开头,那么多人喷你,不是桥段有问题,而是你写的有问题。
写的很老,没有新意,而且笔力差,读者看了半天,没有产生任何情绪。
网文主角做事,要有目的,要有收获。
你的呢?
主角路遇冲突,不管三七二十一,不管谁对谁错,上去就帮忙,这就是少了做事目的。
读者也不知道救人后有没有好处,这就是没有收获。
不把这俩个点写清楚,读者就不喜欢看。
因为这种写法太老了,读者没有期待感。
开篇交代主角在杀妖修炼,斩杀不同的妖怪,可以得到不同的奖励。
听到女子呼救,主角看远处妖气冲天,本以为是女子遇到了妖怪。
结果发现,趴在女子身上的才是人,呼救的女子是色鬼。
一剑斩杀,爆法宝。
这就算一个合格的开篇,有主角做事目的,有收获,甚至在杀女子的剧情上,还有反转。
甚至可以再反转,男子看着变成骷髅的女子冷汗直冒,起身跟主角道谢,主角冷笑,刚利用爆出来的法宝,发现男子也是妖怪,再次一剑斩杀。
男子也变了骷髅……
还可以加点趣味,主角暗叹,时代不一样了,妖怪都玩这么花,荒郊野岭玩扮演,属实会玩。
你看,还是英雄救美的剧情,改一改,还能看吧?
说回情绪。
正常的英雄救美,也不是不能写。
像你的开头,想让读者看下去,你得调动读者情绪。
让读者认为狐妖可怜,男子十恶不赦,然后主角再出手。
但你没有笔力,我也没有,白金大神也不能在2000字内写出这种感觉。
这就现实。
因为你得塑造主角,狐妖,男子……还要铺垫……等等。
需要的字数太多了,不止2000,得4000,6000,甚至更多……
但,写个老套的英雄救美,你写的再好……
也会失去一部分读者,因为他们只想看新鲜的故事。
所以,没必要写这种老套的玩意。
如果非要写,那就得让主角穿到读者看过的桥段中,那样的话,你可以不用塑造人物,不用太长的铺垫。
我开头就是这样做的。
通过推倒蛤蟆跟好难的回答,来引动读者愤怒的情绪。
大家熟悉蛤蟆跟好难,看我那样大放厥词,都想看看我在这里放什么屁。
这就是调动读者情绪的粗浅套路……
就这。
除了极少数已经被确凿证据证实为天才的作者,其余纠结自己到底有没有天分或者文笔的人,百分之百全都是阅历和输入不够。
不讲大道理,直接跳到方法。
推荐大家去四个地方:
第一,去医院,尤其是急诊室。
第二,去信访部门。
第三,去派出所。
第四,去法庭旁听庭审。
亲身体验一下,观察一下,看什么是情节的跌宕起伏,什么是语言的张力,什么是角色的性格,什么是突出主要角色,什么是矛盾冲突,什么是强烈的动机。
再回过头来审视自己创造的角色和设置的剧情,搞清楚差距在哪。
如果连上述方法都嫌麻烦,别急,我这还有简化版的。
挑一些高分好莱坞大片看。
注意,一定要是高分的,冷门的不算。而且,一定要是简单直白的大片,动作,战争,喜剧,科幻,魔幻不限。但不要文艺和悬疑。
看过之后,做一件事——复写出来。
把画面和声音重新转化成文字。
不仅是影片中角色的对话(台词),还包括动作,场景,服饰,道具等等,尽可能用文字再还原出来。
然后,看你自己还原出的文字,看脑海中能否很简单就又能回想起画面。
如果不能,就改。起码改到你自己能迅速从文字想象出画面为止。
如果能,你就可以把这些文字拿给其他人看了。至于他们是否看过你看的电影倒无所谓。关键是看他们能不能很轻松就从你的文字想象出画面。
要是懒到连复写大片都不愿意,那就去裁判文书网看判决书,只看“经审理查明”到“本院认为”之间的部分(因为这部分是描述案情,是记叙性质而不是论述)。
至于输入,多看书。专门看故事书,看你能搞得到的一切故事书,不分档次和格调。还有多余精力再去看专业书籍。
没有比这更简单的了,不能比这更懒了。
不要花钱去上什么“网文写作培训班”(钱多随意,当我放屁)。记叙文的写作训练最晚从你初中毕业就该完成了,高中都是写议论文了。
不论是积累阅历,加强输入还是磨练文笔,方法我都说了,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