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打击生产者才行,监管摄像头生产制造,严查仿制改造生活用品的来源。管酒店,已经是末端治理了,管网售也只是切断传播途径而已,关键还是揪出生产源头。
关于酒店摄像头的问题,报道过不知道多少次。
我还是之前那个建议。
建议有关部门赶紧的推出新的措施。
强制要求酒店配备摄像头探测仪类似仪器。
(注释:目前网上有类似简单的检测仪,很多都是假的)
在客人入住的时候当着客人的面扫描排查确认没有摄像头。
有关部门也要像查消防安全一样,随时突击检查酒店房间是否有隐藏的针孔摄像头。
酒店做到自查无错,排查无忧。
客人入住也就更加放心。
有关部门每个月突击检查。
就这么简单。
很难解决吗?
发现摄像头,就追查到底,惩罚力度加大,发现就判处十年以上。
另外,网上教再多寻找摄像头的科普知识也于事无补。
酒店里的针孔摄像头工作原理必须依赖三个条件。
wifi
电源
光线。
如果你不会排查,那么入住酒店的时候,把路由器关掉,把光线调暗,在不需要空调或者电源的时候,可以不开电,摄像头也就无法正常工作了。
当然,有一些摄像头是自带充电宝。
所以,最好还是先切断网络,保持暗光。
https://www.zhihu.com/video/1451601786201575426视频转载自抖音博主:李叔凡律师
抖音号:1120922438
李叔凡律师将枯燥无味、难理解的律法知识,与生活琐事完美结合,把繁冗复杂的法律条文,用简明、准确,网友们听得懂、喜欢听的语言风格讲得明明白白、趣味横生。
现在有一部分人心理存在问题或另有非法目的,导致时而发生偷拍事件,一方面加强管理一方面就要进严厉制裁。
对于在酒店房间安装摄像头的行为,对于酒店而言,首先要确定是入住客人所为还是本身酒店自身造成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该条的理解,如果摄像头是入住客人安装的,酒店管理方应当举证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已经尽到责任那无责,如没尽到且无证据证明,那就要承担补充责任,事后可以追偿。如果是酒店自己安装(包括员工行为)那么酒店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目前已经报警,那就等待警方的调查吧,这里面或许会牵扯出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如果是这样,那就不是简单的民事责任问题,而是更为严重的刑责问题了,比如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对于酒店而言(主观无责且无故意的前提下)目前情况下,鉴于摄像头频发,是否可以采取一些主动的措施和手段杜绝这类恶性行为的产生,比如酒店配备一定的检测摄像头的设备,在客人退房的时候由查房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测保证下位入住客人的隐私安全也可以及时发现作案嫌疑人。
个人觉得法律责任与贫富无关,家庭条件不好不能作为挡箭牌。
我觉得这个事最大的问题在于会让一些人钻空子。
可能对于这个孩子确实是无心的,不是有什么仇恨的心理,纯粹是为了好玩,但是这样不公平的对待,
有钱就赔偿,没钱就原谅的对待方式,只会导致一些处心积虑的人钻空子。
万一,有些人就是仇富,就是刚好自己贫穷,发现有可以免于责罚的方式,又可以宣泄自己的愤怒,也去用油漆泼洒呢?
事发后,可以装作无辜的样子,贫穷的样子,是否可以免于责罚呢?
当一个人因贫穷免于责罚时,我认为车主可能是“善良”,但衍生出来可能滋生的是一些图谋不轨的人。被利用,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因为这么做本就存在不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实不是一句空话。
有人有幸免于处罚,就容易让部分人钻到空子。不应该因为穷就可以免于法律知外。
我觉得他虽然是小孩,但是不损害他人利益,乱碰他人东西的简单道理应该是懂的。并不是无知。
如果免于责罚,其实某种程度上,只会让他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对他的教育而言也许也并非是件好事。
责罚的目的在于吸取教训。做错了事,需要承担一定的代价。
孩子未成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为其负起责任。
家庭条件不好,可以分期付,分期赔偿,可以定出一个赔款计划,以后慢慢还。
这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
否则,做了错事,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就可以免于赔偿,是不是某种程度也是一种纵容?
孩子的过错,家长需要赔偿。
这样,家长以后也会更加注重家庭教育,管教好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