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宠物的问题?
这是牲畜的问题?
这是动物保护的问题?
别在这里搅混水了,这压根不是什么动物权益的问题,动物权益有私人财产的百分之一重要?这是法律的问题
什么?你说私人财产是资本主义的概念我们不兴这个?你这么厉害怎么不去修宪啊?这么厉害把这条从宪法里抽了啊?
宪法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上一级人民政府了吗?公告了吗?狗染疫了吗?补偿了吗?
之前猪瘟的时候扑杀猪的事情,是在谈妥之后进行并且有补偿的,市场价的75%的补偿,这和这次的事是完全不同的
撬锁进家,砸完就走,发个没公章的公告,这事儿就完了?
大概是完了吧
这个问题是狗权的事吗?
这明明是侵犯了狗主人的财务权。
不说是只活狗一条生命,一个毛绒狗玩具你也不能不经主人同意就扔了吧。
这工作作风也太简单粗暴了。
想起小时候一件事,小学二年级左右吧,当时学校放学要求低年级小孩排好队,由带队老师领到门口。
有一天我爸吩咐我一事,忘了是放学给谁带什么东西还是给谁带个话了,反正当时觉得是一挺重要的任务。
于是当天放学,我带着满满的使命感,没有排队,悄悄溜过锅炉房,绕过校办工厂,径直钻出了大门,爽。
然后第二天就被老师一顿批,我还不服呢,说我有任务在身,任务很重要,所以就没排队。
老师不屑的反问了一句——「你放学有事要干和你出校门不排队有什么关系么?你就是不想排队,给自己找了个理由」。
我一想的,是哦,我就是不想排队。
其实所有「任务很重要,事态很紧急,所以我可以简单粗暴」都是这个逻辑,简单粗暴对完成任务平息事态没有任何帮助,简单粗暴的目的就是简单粗暴本身。
上头就是不把你当回事,什么任务,什么局势,都只是他们不把你当回事的理由。
这个理由有时候骗了你,有时候,甚至骗了他们自己。
真没想到,这种没有任何中国大陆政治常识的言论,如今竟然可以堂而皇之的放在网上得到这么多赞。 @二蛤
在这位答主眼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似乎是天经地义全人类共识,在中国也应该成立,我们既然嘲笑了欧美没收俄国私人财产,就也得遵守这条规则?
然而呢,但凡在中国大陆读过初中,上课没有睡过去的人,都会知道,
“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只是资本主义的教条,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讲的是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至于私人财产,中国大陆从来就没说过不可侵犯,中国大陆政权打建国的一开始。干的第一件事,就是不再承认所有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所有的不平等条约,收回他们各种私有矿产,铁路,工厂的所有权,就是直接没收地主,资本家,买办和帝国主义的财产,就是私有资产社会主义改造。
我们这边的执政者,可是直接宣称,终极目标就是”消灭私有制“的,现在暂时允许存在,也仅仅是”初级阶段“的权宜之计罢了。
那我们为什么要嘲笑欧美,那只是在嘲笑他们的双标和虚伪。并不代表我们真认为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是什么道德。
大家都是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那为什么会有人理所当然说出这种匪夷所思的言论,还会有这么多支持者呢。
可能这些人上学的地点和我们不一样吧。
宠物不是畜生这个说法其实非常可怕
他否认在特殊极端情况下物权所有权转移问题,比如在明确动物传染人提前下,主人因为隔离,关押,昏迷失去对于宠物掌控,而且没有代理人对于其宠物负责情况下,作为基层行政人员如何预防宠物伤人,死亡之后如何处理问题。
如果是其他情况下,则是等等看,谁遇到了就算他倒霉,是打官司还是其他处理,作为基层行政这边配合就好。基层是没有责任的。
看懂了,不能破门扑杀宠物狗;可以破门烧貂皮大衣/喷电脑消毒水,这些总不是宠物了吧?
亲人们啊,我说的这个答案的前提一定是按规定不得不扑杀的前提下啊
而不是我看你狗不爽就干死这种情况啊
我 以为你们都是知道这个前提的
如果徇私枉法,别说杀狗了
砍一颗白菜都不行啊
要是新冠病毒有思想,估计这回都笑的合不拢腿了
为了疫情多少人抛家舍业的为我们做服务
就为了未来某一天我们可以想吃吃想喝喝想看电影看电影
结果为了一条狗,居然和防疫工作者搞对立
就好像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保家卫国和鬼子血战到底
结果出来一个大叔说八路军手榴弹炸鬼子时候把他们家鸡吓得不下蛋了
非要八路军陪他家鸡,不然就和鬼子一起打八路军
是不是有点魔幻
虽然我知道,抗日战争时期,群众和八路军军民鱼水情
所以仅仅是举例子,别拿例子怼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你们用资本主义的剑,砍社会主义的头?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下列选项属于这里的“征收或者征用”的是______。
A.文物部门为保护文物责令开发商停止施工
B.政府下令捕杀某养殖场患了禽流感的鸡
C.县政府为了拓宽道路依法拆除村民祖屋
D.行政机关向采矿人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
答案解析
【解答】
C
【分析】
[解析] 本题是对国家征收或征用范围的考查,应当熟练掌握。国家征收或征用的目的只能是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是指全体社会成员的直接的利益。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只有全体社会成员都能“直接”享受的利益,才属于社会公共利益。选项A是制止,选项B是销毁,并没有征收或征用。选项D是处于商业目的。故选C。
选项B是销毁,并没有征收或征用。(没有必要和你商量)
根据传染病管理法,你们不会以为被销毁的鸡都得了禽流感吧?要不要隔离做核酸?
养殖场的老板对鸡的情感寄托,肯定不比你对宠物狗差。
有人扯到进屋烧掉你的貂皮大衣等等,这是新冠,活物传染的概率大,当然优先处置活物。
如果是鼠疫(哈尔滨大鼠疫来源就是皮货店土拨鼠的皮),处理你的貂皮大衣也没什么问题。
当然,你可以合理的主张赔偿。
他可是我的手足兄弟,不行,得加钱!
从基层人员的角度出发,对于他们来说,一个疑似得了新冠,可能会咬人的动物和随时会跑掉的动物,与其一遍遍带着他们做核酸,十几天照顾一条狗,不如直接干掉他们,这才是最优解。
反正这事又不用他们赔,什么,让志愿者下岗?还有这好事?
这件事的本质是基层人员的程序和手法问题,该投诉投诉,该主张赔偿主张赔偿。
对于要不要干掉的问题,这个没什么好讨论的,除非有明确证据,猫狗没有传染性。
你为狗可悲,我为基层人可悲,辛辛苦苦的工作,不是只为了一条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