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承诺不是做给被监听的人的,是做给监听的人的。
这意味着咱们国家有自己的 隐私定义了。
不同于西方定义的隐私,咱们定义的隐私,兼顾了大局观与辩证法。 比如,你的群聊天出现了敏感词之后, 系统会自动识别,这超出了隐私的范围,进行警告或者封号处理。
虽然你的聊天 进入了一个审核处理引擎,但只要引擎没有报警,就不算侵犯隐私。如果引擎报警了,同样不犯侵犯隐私,因为内容已经不是隐私保护的范围了。
从前一段那个钉钉软件的案子就知道了,连你的位置信息都不叫隐私。
反正他们想知道的都不算隐私就行了。
说什么监听啊,这也太见外了……
先说下结论:大好事,是没有任何值得反驳的大好事,但没有国家监管注定一纸空文.
首先这证明,上述企业实际上都默认了自身过去曾经存在滥用个人隐私行为,而如今则是摆出了"请江东父老见证"的姿态,至少从舆论形象方面,未来短期内用户权益可以得到较为高质量的保障.
然后呢,这次自律承诺书全文有十条,我来细化一下个人想法.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合规建设。
那么,如果说没有遵守相关法规政策的话怎么办?企业是否有自罚的细则,哪怕送个皮肤加个贴膜也能叫做具体承诺,而不是泛泛而谈.
同时,加强合规建设,具体怎么做,何时落实到位,这需要进一步承诺.
二、坚持最小必要原则,根据APP提供服务所必需,合规设置收集个人信息范围。
最小必要原则在近期新出台的法律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对于APP必需的个人信息范围也都有具体规定了,所以还是那句话:如果没能坚持,企业拿出什么措施自罚?
三、保护用户公平交易权,不利用大数据“杀熟”。
这一点很难哟,毕竟大数据杀熟就是很多平台创收的命根子了,所以我建议接下来媒体应该起到监督作用,隔三岔五实习生没事干了,让她们看看有没有类似情况,有就去曝光.
四、未经用户单独同意,不利用敏感个人信息进行线上精准营销和线下推销。
这一点看起来美好,但也存在文字游戏嫌疑,毕竟什么叫做敏感个人信息不确定,那就会给企业钻空子,所以还要细化才行.
五、严守个人隐私边界,绝不以监听监视等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
这一条就没啥好说的了,如果谁家再犯的话,建议网信办直接把当家的抓起来,大家说吼不吼啊?
六、为用户访问、更正、删除其个人信息或撤回授权提供便捷的途径。
何时提供,给个时间表,提供效果好不好,一定要网友说了算,当然首先你得有才行.
七、为用户注销账户提供便捷的方式,用户账户注销后不存储和处理其敏感个人信息。
跟第六条一样道理,具体看行动,另外是否真的能注销就放弃用户信息,这事儿有关部门得定期审核.
八、为用户提供个人信息保护的申诉渠道,在APP内醒目位置公布申诉方式。
看落实,不看承诺.
九、在接入SDK等第三方服务前对其严格审查,确保符合本APP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谁负责审查,如果玩忽职守企业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给个具体说法.
十、强化网络安全防护,采取充分有效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企业自身肯定会防止内部信息外漏,这个没毛病,但个人信息利益那么大,企业能否抗拒诱惑,这又是个问题...
综上可知呢,我们固然要肯定企业做出表率的姿态,但同时如果只是寄希望于企业的良心,那么承诺恐怕也只是一纸空文.
所以说,国家监管将在企业自律过程中起到无可替代的作用.
监管到位,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那么企业自然老老实实做人,换来好声誉.
监管不到位,甚至扮演必胜客的话......
(........................)
这意味着什么?我给你打个比方,好比隔壁老王对你发誓:我保证不搞你老婆!
为啥这么说呢,刑法上有几个罪名专门针对窃听行为:
1、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即使窃听行为情节不严重,不构成犯罪,还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另外,窃听他人隐私,违反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所以,在法律上,窃听是非常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也严重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这么多条法律,制止不了窃听用户隐私,还需要公开承诺?滑天下之大稽!
这和隔壁老王信誓旦旦地承诺,我保证不搞你老婆,有什么区别?
反正我看这个新闻,是瞠目结舌。想要说点什么,却感觉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说感谢老王自律!
不监听个人隐私,最基本的就是不用强行登录。我打个电话,浏览个网页,查个天气,上x宝查个商品价格,为什么要让我登录?我不登录,难道电话就打不通了?我不登录,难道天气就查不了了?我不登录,难道商品的价格就不能给我看?这是什么行为?手机盒上有写“必须登录才能使用”吗?我去商场会登记我手机号、身份证吗?
不监听个人隐私,其次就是app不联网也能使用。我拍个照片为什么要联网?我打字为什么要联网?我记点心得体验为什么要联网?当然,这类app不联网也是能使用。但总是会提示你,联网使用全部功能,或者干脆偷偷默认就把数据保存在云端。
不监听个人隐私,第三要做到不读通讯录、不读本地存储文件、不读地理位置、不读手机号码;也不要老是像死循环一样提示用户要xx权限,烦死人了。手机系统能不能做到不去主动读取?app能不能做到不读也能用,而且是好用?现在有些人性化、讲究用户体验的系统,已经开始公开地使用虚拟通讯录、虚拟地理位置了。这是保护隐私的正确方向。我只是简单地想用个手机而已,并不想在各大网络公司的数据库里裸奔,而且还保存我小时候、成年、老年各个时期裸奔的样子。
还有一种看似不收集隐私、却还是在跟踪用户隐私的方式。app明面上不收集你的姓名、身份证,但是手机(电脑)有一个全世界唯一的硬件识别码,它app记录你这个号码,比如9527。不同的app都可以获得这个编号。然后就可以以一种看似匿名的方式跟踪你的信息了。
广告联盟就是这么干的。比如某app获知你搜了或者聊到“秋裤”,马上发送信息到广告联盟的后台:用户9527关注秋裤。然后你打开另一款app,它从广告联盟搜到9527的关注内容,于是就在开屏弹窗中显示x东的秋裤广告。
这种伪匿名的隐私跟踪也是要反对的。这类似于看不到脸、但看得到身上敏感部位的裸奔,我作为在网上奔跑的人当然反感。
有人会说,那什么信息都不收集,碰到骗子怎么办?碰到犯罪怎么办?我想说,大部分人是合法的,连法律都是这么承认的。那它一个手机系统、一个app难道要与法律相悖,假设大部分人是骗子是罪犯?
反过来说,现在隐私泄露的很严重,好像各类诈骗案反倒是越来越多了嘛!
为啥?因为你的隐私通过系统、各种明的暗的app被轻易地泄露了出去,传到了骗子集团手里,他们就能更容易地骗你上钩了。
所以,不监听隐私绝对不仅仅是一句口号、一张承诺,它是需要手机、系统、app各厂商共同努力净化,同时由广大用户监督指导的一个生态。
说个真实的事:有一天晚上,在床上,正在跟老婆讲点话,突然,床头的电视机回应了一声!
惊得我一身冷汗。
赶紧查找一下电视机有没有摄像头,有没有物理可遮挡。
因为在那一个时刻,我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所有的语音智能设备,都需要全时监听你说过的所有的话。如果不监听,它怎么知道你说出了触发词呢?
智能电视如果带摄像头的,平时一定要遮住。否则,谁知道它会不会监视呢?
此时我觉得更加可怕的是:你的手机含有麦克风,它也同样可以无时无刻的监听你说过的话。比电视机更恐怖。但手机似乎误识的情况更少,大概智能家居更广泛使用了远场语音,监听范围更广泛吧。
随着国家对个人隐私的相关规定细化。带语音识别与摄像头的设备很可能会受到进一步的监管限制,我觉得是好事。因为现在已经很可怕了,一度我已经不敢使用语音类设备了。
关于家里防窃听。一、家里不要讲普通话。二、家里吃饭,手机扔远一点。三、家用电脑常备耳机一定不要有麦克风,有电话会议再换上去。
就当放X就行了。
又不是跟腾讯打交道一天两天了,也不是一年两年了,你还信这种厂商的承诺?
我没有在地里埋300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