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后面的那个是很有意义的——那个是健康监测,在那一段时间里你其实是自由的,在一定范围内想去哪去哪,只不过不能聚集,需要定时(2或3天一次)做核酸而已。
现在全国普遍是14+14或者21+7,我觉得改成14+42或者21+35是很不错的。集中隔离21天以后继续增加意义不大,但延长隔离完了之后的健康监测时间意义很大,如果是集中隔离期间交叉感染的话,这个“健康监测期”相当于一个套子,可以不至于让疫情迅速扩散,或者隐匿传播过长的时间。
当然,高标准的“隔离小镇”需要修建起来,从源头上减少集中隔离时的交叉感染也是很有意义的,尤其是隔离酒店条件不达标的地方(比如共用下水道之类)。
至于“平均潜伏期4天”的,那我和马云“平均资产”还五百亿呢…… 拍哥去年就做了两张图
平均潜伏期确实只有4,5天,但10~20天潜伏期的也比比皆是,不丹还报告了30天潜伏期的……
想明白一个问题——防疫放的是”平均潜伏期“还是”最大潜伏期“,该多少天合适,就迎刃而解了。
有一种要卷起来的感觉……
这边建议182+182,剩一天回去过年
咱也不知道为啥,全世界delta平均潜伏期四天到了中国就得捂俩月。
-----修改回答如下
我并不是说只要隔离四天,只是不满28+28这种懒政。一味增加隔离时间,不改进管理方式的话并不代表一定能减少病毒泄露风险,反而可能增加交叉感染,甚至增加向闭环外泄露的风险。原来的14+14管理到位是能够应对的。
我想大家的赞也不是要拒绝隔离或者是只要四天,都是和我一样的心情罢了。
二更:
首先我只是一位普通的沈阳市市民,请不要嘲笑一个二级不敢冲塔的普通玩家,要冲你们自己冲。 似乎很多人认为我举的例子不太恰当,这不还是诱导我冲塔吗?决策不基于科学的后果历史书上早都讲过了,没过去几年。
其次,这个回答的中心是希望政府科学决策,谨慎行驶决策权力,我一没有提放开,二没有提减少隔离时间,只是觉得这个28➕28决定的过于草率,我竟然也能有主子。真正的爱国难道只容得下赞歌吗?我这个回答,语气也是比较平和的吧,没有阴阳怪气没有煽动,连批评都算不上,只能算是一些建议。就算是拿你们鉴别公知那一套标准“提出问题不解决问题的都是公知”,我也算不上吧?我也提出了解决方案啊,多多研究病例,从科学的角度研究病毒潜伏期,如果病毒潜伏期是180天,那就隔离200天加30天居家观测,这么说还能被扣帽子吗?
要不我也学着扣帽子,那些个叫好的,是不是捧杀的“加速党”?反串的应该比普通攻击的拿钱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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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防疫这件事,大家生活中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种情况:上面命令下达的挺好,一到基层执行就变了个样。
个人认为,我们在面对这个疫情的时候,缺乏一套合理化标准,只有问责制度。黑龙江哈尔滨那个当事人,执行了规定的隔离政策,出来后被传染了,还是被人网暴被人辱骂;卫健委执行了规定的隔离天数,一旦出现阳性病例,还是要丢官职受处分。所以一级一级层层加码,到了最后成本都是基层承担。很多人觉得自己没付出什么成本,饭店停业再开业后涨价也是消费者承担成本,小公司倒闭大公司所占市场份额逐渐加大形成垄断也是消费者承担成本,隔离产生生理心理问题也是健康成本,后续治疗也是经济和时间成本。
我想说的是,为什么不能严谨地、科学的研究出一套执行标准呢?就好像现在普遍采取的14+14一样,虽然有人认为潜伏期已经变长了,但是14加14是在之前大量研究和商议的结果。既然如此,执行了14➕14的回国人员再感染也不应该再被网暴,执行了14➕14的地区再有阳性病例也不应该问责官员。如果14➕14的政策已经落后了,那就再研究,研究病例,研究数据,而不是一味加码,搞出来个28➕28。
说句大家不是很爱听的话,疫情这种自然灾害是需要大家一同面对的,虽然国内清零了,但是只要海外国人依然有回国的权利,那么这个就是潜在的威胁。请不要边缘化、妖魔化,即使是不幸出现病例,只要是客观上执行了防疫标准,主观上没有刻意传播,各位就不应该再加以责难。
还有就是真的想奉劝为这项政策叫好的人,不要沉迷于宏大叙事了,多关心下自己的生活,多多思考一下。画圈那一片的人宏大叙事也就算了人家是既得利益者,我们在这掺合个什么劲呢?今天因为疫情就出来了个28➕28,你说你家人朋友没有在国外的,你在国内快乐的一批。那么明天你最爱吃的烤冷面摊就可能因为“创城”被驱逐,你家自己家开的饭店就可能因为其他饭店发生过事故增加运营和维护成本,你工作的企业也可能因为产能过剩不得不裁员。
在考虑如何不被铁拳砸到的同时,也要稍微考虑一下如何尽量减少铁拳出手的次数。如果铁拳出手得足够频繁,那么怎么躲都是躲不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