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司法解释,该司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看新闻描述,老人讲述,当晚6点多钟,她在过马路时被车撞伤,而后被肇事司机抱到车上,她以为是被送往医院,结果司机将车开到了一处偏僻地方,随后司机驾车离开。她在求救时,被路人发现并报警。
肇事司机撞伤受害者后将受害者带离事故现场并遗弃,主观上对犯罪是故意的心态,已经不属于过失犯罪的交通肇事犯的范畴了,这是故意伤害罪。
新闻说老人是右侧胫骨骨折,是轻伤还是重伤还需要看具体验伤结果,胫腓骨骨折如果治疗不了,构成残疾和功能障碍,属于重伤。
类似判例,2019年发生的,案号是(2020)黔0525刑初36号,同样是司机受害人撞伤,下车查看后,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将受害人移至现场旁边的公路边沟内掩藏后逃离了现场,受害人成了植物人,被告司机最终被判了有期徒刑九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