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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武汉光谷枪击案? 第1页

  

user avatar   yang-fan-12-56 网友的相关建议: 
      

针对武汉光谷案发生以来网络种种针对律师的负面评价的一些看法

一、老鼠屎现象

我愿意把武汉光谷枪杀案发生以来,网上种种幸灾乐祸的评价称为“老鼠屎现象”。

你记得上一次喝的粥是什么味道吗?我想几乎没有人能够回忆起来。但是如果粥喝到底发现有几颗老鼠屎,那这顿粥一定会让它毕生难忘。

又如果这碗粥是在餐厅点的。会有人夸餐厅:“你家菜好好吃,就是老鼠屎有点多”吗?不会的,他只会恨不得把你的店都砸烂。

所以,无论徐昕、朱明勇、伍雷等律师如何优秀,那一小撮缺乏责任心的律师往往才是群众对于律师界的第一印象。

二、渣男理论

为什么那么多人对律师有非常大的情绪?却很少人对做生意人有这种意见?因为律师这个职业的使命某种程度而言是崇高的。拿刑事律师而言,为含冤之人奔走,为弱者与公权力抗争,听着就非常伟岸。

而且,某些律师也愿意去营造这样的人设,把律师形容成为众人抱薪者,为正义奔走之人。

因此,在内外因作用下,律师这个职业就成了那碗粥:理所当然的应该干净、管饱甚至美味。

人们不会对生意人有那么大的敌意,是因为像渣男追逐美女一样,生意人追逐利益是职业天性,这件事所有人都能够接受。但律师使命中,以及自我营造出的英雄属性,使得当出现部分违背律师职业伦理的害群之马时,会让大家对整个律师行业失望。

甚至当大家发现优秀的律师普遍收费高昂时,都会和发现何广智和性感辣妹谈恋爱一样,觉得他是个坏人。

这就是“渣男理论”:当你是渣男时,只要你不强奸就算合格,偶尔付出一次真心,就成了浪子回头金不换;当你是白莲花时,你只是走路时扣了块鼻屎并且把它弹到街上,可能都会有无数人要粉转黑。

三、专业壁垒+负面流言=阴谋论

在负面评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称律师“吃了原告吃被告”“只是走过场,毫无作用”。这种评论已经不是对人品的笼统评价,而是具体到案件办理细节中了。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这些人都遇到了坏律师?不排除可能有这种情况。但我认为产生这种阴谋论更大的原因在于律师行业的专业壁垒,以及社会对这个行业的负面评价。

以刑事律师为例,大部分的法律意见书以及质证意见、辩护意见,因为涉密的原因是没有办法给家属看的。因为缺少专业常识,家属即便看了,往往也无法判断这份法律意见书是否优秀,自己的律师到底花了多少时间在上面。再加上会见时家属不能在场、和检察官沟通家属不能参与,甚至强奸罪之类的案件连开庭家属都不允许旁听,这就导致家属始终对于案件的办理情况隔了一层厚厚的纱,看不清、也看不懂。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的刑事判决书又严重缺乏说理,有些时候即便是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轻判了案件,法官也未必会在判决书中体现出来。

事后,如果当事人再听到一些对律师行业的负面评价,很可能就会有“我的律师是不是什么都没做”的疑问。这种疑问不断发酵,不断被放大,伴随着网络的负面情绪,在评论里就成了“律师什么都做不了”之类的负面评价。

针对律师的阴谋论,以及他们信誓旦旦的真凭实据,也就这么产生了。

四、请不要再将律师放入神坛

面对这些负面评价,律师群体应该怎么办?

要求全社会自我提升,大家都成为“理性人”?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哪怕在受教育程度远高于我们的某些西方国家,阴谋论依然盛行。这是人面对挫折,面对自己不熟悉的难题时的本性。

别说普通群众了,甚至个别律师在输了案子后,都热衷于叫嚣称法官收了黑心钱,丝毫不管自己的庭前准备是否不够充分,专业知识是否不够扎实。作为接受过完备的法学教育,拥有远高于普通人的证据意识的律师群体,都存在这样的阴谋论者,遑论其他人?

我认为,作为律师群体能做的,最大可能改变社会对律师负面评价的事,就是不要再把整个行业放入神坛了。

为什么医生通过手术救了那么多人,却不愿意强调自己的“伟大”“崇高”?因为他们知道捧得越高,摔的就越重。

是,我们接受了委托,应当尽心尽力为客户权利斗争。但我们是收了律师费的,这是我们的职责,它不应当被过分渲染。

所以,我并不认同一些律师同行称我们这个职业是正义的斗士。

有没有可称为伟大的律师?有,张玉环案、聂树斌案等案件,后面都有律师锲而不舍的坚持。他们认定这是冤案,于是不在乎金钱、时间乃至政治风险。把自己全身心的投入到案件的申诉、平反中去。这已经不是“职责所在”四字能够概括。

他们配得上“伟大”二字。但那是他们自己伟大。我们律师,不要把别人的光沾到自己身上去。

有没有龌龊的律师?有,有些律师只知吃喝,案件情况还没了解,就拍着胸脯说他能找人搞定,实际上就是打听一些边角消息,企图空手套白狼。甚至听说过某个律师接了案件不好好做,把客户的诉讼时效都错过,后面又接了个刑事案件,竟然不知道要递交委托材料去法院,导致案子开庭是法律援助律师参加。

他们抵得上“龌龊”二字。但那是他们自己龌龊。社会也不要把这些人当成了律师界的代表。

就像武汉光谷案,就是一名正在履行本职工作的,被人枪杀致死。这是一个悲剧,任何人都不应当将对某些律师的意见,发泄在他的身上。

在伟大与龌龊以外,绝大部分的律师就是接受了委托,用自己的专业好好办案子,好用律师费养家糊口。如果您满意,和他们说声谢谢,他们也应该回一句,职责所在。

如果那位律师还活着,相信他也会这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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