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可以对虚拟主播重拳监管,对996啥时候也监管下,来个重罚?
996违法该罚,而且还该追罚,不光国家有罚款,还能让打工人有时间回家造人陪孩子。长此以往,内卷也多少能消停点,又打击了资本的气焰,难道这不是好事吗?
不罚让实习学生的手压了一个点都不肯卸滚子的黑工厂,不罚让人们失去生活欲望的福报们,不罚逼外卖员们超速抢灯的无赖制度,罚个虚拟主播,算什么?看人赚钱多?笑话!这帮该罚的,哪个比虚拟主播赚的少?恐怕还要多赚个几十上百倍吧?
要知道,光说不罚,996不会自己消失!
还是管管该管的吧!
谢邀,看都不看。
各位真的要学会看媒体,通辽可汗小约翰曾说:2021年的媒体,废话比乐事薯片里的空气还要多。(可汗:我没说过)
发布这个消息的媒体是谁呢?是《广视新闻》。
《广视新闻》是广州广播电视台制作播出的新闻资讯节目。
节目报道广州和珠三角地区新闻、国内重大时政要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和体育新闻的综合性新闻”
从图片可以看出,这条新闻播放在18:46分,《广视新闻》开播时间是18:00。
总结:这就是一个地方电视台的新闻节目的后半程里面随便插的一条内容。
这东西能有啥作用和风向?我同意 @王瑞恩 说的,也就给虚拟偶像引引流了。
至于提升媒体水平,我过去也常说,但最近我也不说了,因为事情很明显嘛——就给那么点工资,人家勉强做点东西保证不天窗就完了,还指望这东西真的质量有多高,多有影响?
媒体评论这东西,除了那些机关必须订阅的日报的头版(还得是头版,头版之后恐怕都没啥人能看到),某些内参,新闻联播前20分钟之外。别的内容拿来调侃怒骂一下无所谓,把这些当成风向大可不必,大家都是混饭吃,哪来的那么多喉舌?
最后说个个人经历吧。
几年前,我去参加某活动,活动结束后吃饭,我和各媒体的人坐一张桌子。
那一桌报名头挺热闹,CCTV,人日,新华啥啥的都齐活了,也不是新兵上阵,不是个版面负责人就是资深记者,就我一个没啥名头好顶,随便顶个知乎优秀回答者。
因为我毕业时在人日干过实习嘛,所以着实还和那位人日的资深媒体人气氛良好地扯了几句,人家资历比我当时在的那个部门加起来都强。
后面人家问我,怎么没继续做媒体了?我客气表示我还是想做创作。
但实际上,我没好意思说当年人日就给我一个月800块的工资,就算转正也没多少,加一起不如我当年给动漫杂志写稿子的收入。
过去,我曾以为真的到了这种场景时,我应该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的爽文快感,可真的身处其间,我感受到的唯有“做内容的人不值钱”的悲凉罢了。
就事论事来说,媒体的知识水平,真的需要显著提升一下。
看了完整报道,其中提出了三个主要论点支持「管管」:
1、虚拟主播可以采用夸张的动作、声音进行直播,因此更具有吸引力
2、虚拟主播可能搞软色情擦边球
3、虚拟主播会诱导未成年人冲动打赏。
这三个论点,都不值一驳。
如果按照受欢迎程度决定谁更需要监管,那我们看看谁更受欢迎。。反正不是虚拟主播==
如上图榜单所示,哪怕是在 B 站,虚拟主播收到的打赏在近一周内也排不进前五。
如果看全网情况的话,还没有哪个虚拟主播在最近一周收到的打赏金额能挤进 Top20 榜单。我算是明白了,大家可以看真人跳舞、跟真人聊天、看真人带货、围观真人街溜子,看真人用夸张的动作和声音吸引关注,就是不能看虚拟主播干这些事情 -- 因为虚拟主播更具有吸引力(指打赏金额排不上号)。
而且,第一个论点从逻辑上也站不住脚:因为受欢迎所以需要加强监管,那么怎么确保内容产品的合规性呢,简单,让它不受欢迎就可以了,这是人话吗。。。
如果认为虚拟主播更容易搞软色情擦边球。。。各位,请看看「软色情擦边球」这个表述,它是色情的二阶衍生品啊!
第 0 阶:色情
第 1 阶:软色情
第 2 阶:软色情擦边球
报道中援引了某位律师的说法,说这种行为可能存在灰色地带难以追究。。。这一席话,真的是如听一席话,都用了「软色情擦边球」这种莫须有的表述,当然是灰色地带了,软色情是灰色地带,软色情的擦边球是疑似灰色地带,是灰色地带的灰色地带而已。
要是真的关注定义的话,根据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所列举的「互联网低俗内容」定义,以下几类内容是可以进行举报的:
1、直接暴露和描写人体性部位的内容;
2、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具有挑逗性或者侮辱性的内容;
3、以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语言描述性行为、性过程、性方式的内容;
4、全身或者隐私部位未着衣物,仅用肢体掩盖隐私部位的内容;
5、带有侵犯个人隐私性质的走光、偷拍、漏点等内容;
6、以庸俗和挑逗性标题吸引点击的内容;
7、相关部门禁止传播的色情和有伤社会风化的文字、音视频内容,包括一些电影的删节片段;
8、传播一夜情、换妻、性虐待等的有害信息;
9、情色动漫;
10、宣扬暴力、恶意谩骂、侮辱他人等的内容;
11、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等相关内容;
12、恶意传播侵害他人隐私的内容;
13、推介淫秽色情网站和网上低俗信息的链接、图片、文字等内容。
好吧。。。依然有些东西没说明白,例如如何定义「挑逗性」内容,但大家可以结合生活经验判断,如果用更为保守的尺度来将这些规则套用到主播身上,谁更容易触碰红线呢?
这样看来,第二个论点其实可以原封不动用来点评实体主播,下一期选题也有了。
至于最后一个论点,虚拟主播容易引发超额消费,不用媒体莫名惊诧,其实早就出台了监管规定。近年来,主管部门通过《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对诱导打赏做出了严格限制,网络直播平台也在产品机制上加入了劝退大额打赏的显著提示。
更何况,对于未成年人打赏的做法,最高法今年还专门发布了指导案例,明确了未成年人对主播进行高额打赏,属于与其和年龄智力水平不相适应的行为,如果未得到监护人追认,则平台应当退还。
这样看来,第三个论点也是废话,早就在管了,建议这家媒体办理一下天翼 3G。
总之,这篇报道的三个论点其实都站不住,唯一的亮点,大概就是给猫中毒引流了吧==
人类的大脑实在太神奇了。
我出生以来,它24小时不间断工作,但却偏偏在考试的时候,大脑会猛的开始循环播放各类沙雕歌曲。
不会的题越多,想起的歌词越多。
题目越难,想起的歌词越沙雕。
人类的大脑实在太神奇了。
我出生以来,它24小时不间断工作,但却偏偏在考试的时候,大脑会猛的开始循环播放各类沙雕歌曲。
不会的题越多,想起的歌词越多。
题目越难,想起的歌词越沙雕。
保守治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