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现在能理解美国的枪枝政策。所以我不打算有什么批判态度
每一个国家的政策是不能与基本国策相悖的,枪枝政策就是,而每一个国家的基本国策并不是制定出来的,而是历史演变出来的,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得到了锤炼。
从美国的政策国策来说,强调自由高于平等,强调分权,地方权力更大,这种模式就必然导致枪支泛滥,毒品泛滥,以及部分地区无法照顾,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费城肯辛顿问题也不是偶发的,因为在全美有311个地区是类似于肯辛顿这样的地方。
人类社会发展如同欧氏几何一样,几个简单的公理推导出一大串复杂的定理,构建出复杂的几何大厦。
人类这种动物本身很难约束自己,这是人性导致的,枪支和毒品是人性推动出来的,中央权力不高,那就无法约束地方,而自由高于平等,这代表你又管不了,因此在管不了的情况下,人性不受约束的那一个点就被放大出来了。
这是好事也是坏事,也不值得大肆批判,正如同如果2020年如果没有爆发疫情,我们永远都不敢去想美国会轻而易举的放弃66万人的生命,相当于美国打了一次一战+二战,我们在这边惊诧的时候,美国那边发出了反对声音:我们可以承受这种伤亡,但是你们不能。
虽然这句话值得嘲笑,但是不得不说,中国人其实对于国家的要求标准远高于美国,不光是这次疫情,经济波动即可引发巨大的不满,哪怕是最为简单的猪肉涨价,现在回头看看,持续了几年啊?
我们反复被拿出来说的是90年代末,21世纪初的大下岗导致的问题,说了二十多年,而实际上我在和外国人聊这个的时候,他们的态度是-----------看都不看,他们惊诧的是,我居然把这个东西当回事,居然还好意思拿出来说,因为这种情况其实在美国社会并不那么罕见,隔三差五的闹一次,因为这本身就是国家和社会的正常波动,是要有的,是为了防止一个国家公民过于怠惰。
这里面典型的就是现代恐怖主义理论大使赛义德库特卜,没去美国之前还好好的,去了美国之后思想变得激进了,觉得西方简直一无是处-----当时美国处于大萧条的疗伤期,各种社会乱象层出不穷,人们道德水平低下,此后库特卜写了《路标》,成为本拉登的偶像。
因此,我们在回头看看整个中国和美国之间的区别的时候,很多想不通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比如说大家都在说美国虽然政府不管事,但是社会组织健全,比如说美国有一堆的NGO,但是中国就少得多。
为什么?因为大政府和小政府是有区别的。
因为中国政府是什么都管,美国政府是什么都不管,既然如此,美国不得不有大批的NGO,没有NGO社会无法运行,而中国不需要NGO。
经济层面也是如此,像肯辛顿地区,遍布全美的马丁路德金大街的问题,为什么有这些问题,为什么有这些问题美国不管?
因为美国政府就不该管也不能管,他没有被赋予管理方面的权限。管了就是和基本国策相违背了。
你觉得一个地区的经济不好,你可以移出去,美国没有户口制度,你觉得这个街区治安不好,你可以走,没人拦着。
那么这是对的,还是错的?
很难说,每个国家国情不同,历史文化传统不同,经济发展不同,美国是一个因公司而成的国家,先有公司后有国家。
我佩服美国,美国是世界上大国、发达国家里,唯一生物进化规律还在起作用的国家。
像欧洲一些国家,动不动发福利,动不动圣母心,劫富济贫,对富人课重税,工人权利大,以致员工与资本家要死一起死、要完一起完,要倒闭没饭吃也要一起翘,绝不退缩,绝不妥协。
现在呢,欧洲人已经不再进化,弱者一样生存,不劳动也能当工人领袖,躺着也饿不着,不结婚懒得生孩子,人口减少就引进移民。总之,已经失去了强者益强、弱者淘汰的自然法则。
再看看人家美国,病毒来了不管,而且反科学宣传,说病毒不过小感冒,让民众感染比赛,教育民众喝消毒水,引导民众别戴口罩,口罩只能是虚假的安全感,最后感染几千万,死了一大堆老弱病、流浪汉,举国平均年龄下降,重新焕发精神,抗疫成就排行前列,经济增长超欧赶中。
这是一个史诗般的国度啊!
回到枪支,枪支的功能也是一样的:维护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
黑人你不是喜欢拔吊无情、到处撒种吗?整把枪玩去吧,互射去,自然减员,自然控制人口数量。
流浪汉你不是拖累社会吗?整把枪,扫去,死了就出动收尸队,流浪汉数量自然控制。
拉美裔你们不是能生吗?不是和毒贩走得近吗?整把枪,shoot,人口增长率自然调节。
一年枪击死几万,你见过几个有钱人被射杀的?
你看看,枪支的功能不是很明显了?
本文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 全民持枪严重干扰了美国的发展。
布莱尔山煤矿工人造反,刁民竟然拿着枪攻击美国政府和警察,可见全民持枪的美国是多么混乱了。还有阿巴拉契亚煤矿工人罢工,这些都证明了,资本主义国家的黑暗、无序、混乱。
一个到处宣扬人权的国家,竟然把工人压迫到拼命的程度!不得不说万恶的资本主义!一个宣扬法治的国家,竟然肯定了煤矿工人的暴行?可见美国的双标!现在,美国资本家采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剥夺了美国工人加班时间、剥夺了工人住在公司的机会、剥夺了工人无私奉献的道德权利、尤其剥夺了土木工人的16小时工作制……资本家这么猖狂,弊端显然可见,现在美国还没有高铁,现在美国的基建早已落后了。美国政府和美国资本家,不仅剥削劳苦大众,还卖枪给他们,让他们自相残杀,自己收钱收税,所以美国只有生意,人权就是个笑话。我坚信,在美帝国主义的日益加剧的剥削压迫下,美国大众一定会持枪站起来,打倒美帝国主义。
历史上美国人用聚众枪击等方式违反法律、寻衅滋事,所以到了今天,美国人再也享受不到福报,资本主义美国也一天比一天衰落了。这是资本主义覆灭的历史必然进程。
我从事土木工作的同学,早上九点上班,凌晨1点半下班,工资每月5k,虽然没有加班费,但看到自己的工作创造了光鲜的基建速度、自己的双手建造了那么多宏伟的建筑,他无比骄傲自豪。晚上悄悄看了看熟睡的老婆,陌生的儿子,生活充满了幸福感。早晨上班时跟隔壁企业家老王打了招呼,两人感慨到,还是没枪好,稳定、安全、盛世太平。两人对美国生活水深火热的老百姓表达了同情。
邻居赞许他高尚的奉献精神,常常投来不寻常的目光,而这些,是持枪的美国工人一辈子都体会不到的。
2. 我为什么不移民
评论区有不少谈爱国的,还有叫我移民的,我觉得我批评讽刺与爱国并不冲突。鲁迅天天讽刺,不见得鲁迅不爱国吧,您怎么不让鲁迅移民呢。如果在今日,不知道鲁迅先生刺痛了那些人的心,仿佛招惹了一群昭和法西斯青年,这群青年人分不清爱国还是爱皇帝,沉浸在资产阶级营造的宏大叙事中。列宁批评过这种虚假的爱国主义:这是一种小资情调。
3. 向前看还是向后看——我们要跟美国比什么?
评论区还有一群喜欢向后看的,我说农民收入低,他说美国有流浪汉;我说工人工作时长太多,影响了下一代教育,他说美国有病毒;我说反腐败斗争,他说爱泼斯坦。孔圣人教育我们“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美国虽然烂,但他们的工人时薪确实比我们高,这是事实,也是我们正在发展改善的地方。有些人可倒好,我批评你家院子有杂草,你非要说邻居家里有狗屎,邻居有狗屎干扰你除草吗?
4. 某些人的爱国主义究竟爱不爱国
被割韭菜的一群人,一边被割,还一边心甘情愿,有人讽刺收割者,韭菜们群起而攻之,为何?韭菜们也想成为资本家,无奈自己没那个本事,颅内自嗨罢了。因此列宁同志一针见血,很多人的爱国主义,就是小资产阶级情结,他们是无产阶级,却为资产阶级辩护。
5. 应评论要求:正经回答这个问题
最后不左右互搏了,开始说人话,美国煤矿工人起义,为美国煤矿工人换来了8小时工作制(这前后还有大大小小多场起义),这是结果。冷战时期社会主义阵营的施压,迫使美国资本家不得不割肉,不得不改善工人福利待遇。至于跟枪有啥关系,这就要讲美国底层民众的思维习惯了。
由于美国历史上紧张的劳资关系,相比自相残杀,美国人对来自集权的压迫更敏感,好比中国人对贩毒很敏感,这都是历史悲剧留下来的阴影。禁枪如同剥夺了自由,他们想不到,资本家们已经掌握了更先进的武器,有了更先进的情报系统,然而他们知识有限,固执的以为持枪就能反抗。于是我们看到有趣的现象,一方面美国人以为持枪代表自由不受压迫,一方面步枪协会等资本团体鼓励持枪,赚的盆满钵满。步枪协会的做法可以类比一些女权自媒体,嘴上喊着权利,心理想着生意。
美国禁枪难,因为大众受教育水平低,易被煽动蛊惑,被人卖了依然帮着人数钱。资本团体不仅能从枪上赚钱,还能在女权话题上赚钱、在种族话题上赚钱、在移民问题上赚钱……只要你们无产阶级始终自相残杀,互相攻击,那我资产阶级利益就稳固了,所以你们千万千万别统一战线啊。
美国大众以为:黑人成绩低,是学校有种族歧视,于是黑人们天天抗议学校,他们想不到,极少数白人精英垄断了大多数教育资源;
美国大众以为:我没工作,是移民抢了我的饭碗,他们想不到,垄断商业组织收割完他们,立刻把工厂迁往亚洲非洲,本土实业空心,去实现全球收割;
美国大众以为:女人工作压力大、家庭地位低,是男人的问题,他们想不到,只要女人压力足够大,女人就不会生孩子,只要女人不生育,女人就能长时间工作,一旦美国劳动力不足了,资本还可以转移到其他国家。
美国大众以为:面对枪击,我必须有枪,有枪才能保护自己,他们想不到,是枪贩子制造的枪支夺去人命。
概括一下,美国禁枪为什么难,除了美国人的历史思维之外,还有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分化瓦解,民意上无法实现禁枪。好比日本鬼子在日本强行征兵发动战争,谁不去侵略,谁就不爱国。法西斯用战争和国际对抗转移经济民生上的矛盾,这时候谁说日本经济民生不好,谁就是大逆!这时候,民意还能阻止战争吗?
过去美国各州经济比较独立,美国不禁枪,各州可以组织民众对抗联邦政府,极端情况下民众可以持枪反抗资本。
现在美国不禁枪,因为卖枪让人赚了不少钱,好比中国为什么不禁烟、湖南为什么不禁槟榔?恰好民意在控枪问题上很撕裂,那不禁,是最优解,不仅不控枪,大麻也合法。
6. 中国为什么禁枪
中国为什么禁枪?在以前中国也不禁枪,但某段时间,外来思想渗透、内部经济压力……等等一系列问题,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乔四本是一个文盲泥瓦工,靠着帮人拆迁做大,又网罗各地失业工人,拥有军火枪支,并掌握修高速的财力(当时省政府也没钱修高速),省长的车遇见乔四也被迫让路,如果全国各地黑社会都有了枪,会是什么结果?成为今天的墨西哥吗?
严打时期,民间控枪;建国门案之后,军队控枪;公安局长枪杀情妇后,警察控枪。国情不同,中国禁枪,更稳定。
7. 持枪在历史时期,有过积极意义
回到开头,美国40-60年代工人阶级的待遇,是美国工人用牺牲换来的,是在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影响下、通过武装斗争争取来的,那个时期,持枪具有积极意义。
曾经中国也是,工农站起来的权力,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革命先辈,通过武装斗争打出来的,那个时期,工人、农民、民兵持枪,可以反抗侵略者、可以打倒国民党、可以抓特务……具有积极意义。
到了今天,美国红脖子们忘了为什么要武装斗争,忘了到底反抗谁,即便没枪,他们的刀,也刺向自己人。作为无产阶级,他们脑子里想得竟是资产阶级的利益。
极高的评价。
就事论事,就说美国。
你也许会说:美国每年死于枪击事件的人有不少。
小了……格局小了!!!
死几个人算什么???每年杀死最多人的是汽车,比枪支多不知道多少倍,你怎么不禁汽车呢??对嘛!没有汽车你的经济就没法发展,没有汽车你就不是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大是大非面前,每年死个百八十万人,那还叫个事儿吗?死于枪支的人,90%以上都是黑帮火拼,至少有90%的人不算无辜……他们选择了一种自己喜爱的生活方式,死得其所。而死于马路杀手的人,有一个算一个,有哪个不是无辜的?
出于同样的理由,即:在经济发展的大是大非面前,个人生死不值一提。
所以,你不禁汽车,你为什么要禁枪呢?你如果真的关爱生命,个人生死大于国家利益,那你为什么不禁汽车呢??
汽车我们还不提,酒呢?烟呢?这两个每个杀死的人都远远多于枪,你为什么不禁酒和烟,而非要盯着枪来说事儿呢?原则性呢?一贯性呢?公平性呢?
你也许会说:汽车可以促进经济发展,而烟酒还可以带来税收,并促进医学技术发展,这些都有对美国有有利的一面,而枪支百害而无一利。
低了……觉悟低了!!!
第一……,我先说第二点。
第二,……,我先说第三点吧。
第三,谁告诉你枪支就不交税的??你是不是对枪支有什么误解?连子弹都要交税的大哥。在美国,枪支方面的税是大税!所以你说枪支不同于烟酒不用交税无一利是大错特错!而且枪支也促进医学技术发展。中国可能没多少医生有治疗枪伤的机会,人美国医生天天实习。
第二,也是更加重要的一点,不仅有交税这一大利,而且枪支促进了国家军工企业的发展。不同于普通企业,军工企业是国家战略性企业。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一旦两国或多国交战,肯定会互相封锁,这时候你本国和盟国的军工企业就到了用兵之时,他们的重要性不亚于士兵。他们非战时的发展,就相当于士兵平时的训练一样,极端重要!!
如果你不开放枪支市场,不让这些军工企业保持市场上的活力,他们就会失去主观能动性,没有动力去发展先进装备,甚至可能会外流,跑到别的国家,你在军备上就不会处于领先地位,无法制霸全球。而是受制于人,受制于人你就没法给人民带来更多的财富。
所以,这才是大是大非。真正的大是大非。税收和经济都属于小是小非了。鸡毛蒜皮了。
美国的盟友这辈子也不打算背叛美国,所以好多国家也就乐得其所,直接就禁枪了,比如英国,他已经认美国做爸了,美国也乐得其所,所以各取所需。
你也许会说:幼了……思想幼稚了!!!真正的打仗靠什么枪支?都是靠坦克、潜艇、东风、核弹……枪支能打过坦克吗??
你TM能不能别一天到晚提东风和核战!!??
一提打仗就核平,一提打仗就核平,你们TM怎么不直接把军工企业全取缔了?军训也别了军训了,部队就原地解散留下个二炮发展算了,反正都打不过东风,啊??
打击毒贩也用东风?反恐也用核平?以后保护一带一路,或任何贸易路线,或局部冲突也用核平???
这就好像你一和人吵架就杀人有什么区别?到底谁幼稚??战争是全方位的,不是TM动不动就核平的。核平是用来威慑的,是鱼死网破的,是全面战争的最后一步。不是TMD他出个3你直接王炸的。现在战争是局部战争,是代理人战争,谁和你打全面战争啊?
而且,即使打全面战争,谁跟你说枪支在某些会战方面不如坦克就一定没用啊??不如是不如,有没有用是两码事。我国当年小米+步枪是怎么拖住日本军队的?朝鲜战争是怎么逼美国签字的?越南战争、最近的阿富汉战争,这都是例子,伤杀力先进不能等于无敌。东风、坦克、飞机、大炮,不是在所有战场通用的,这很难理解吗?
也许你会说,我国不对外战争,不干涉他国内政,所以这些没用。
那只是我国。外国可不是,美国尤其不是。我们现在谈的是美利坚的思路。
第一、也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但这个很难说清,所以留到最后说。一个民族要有自尊、自强、要有血性。在工业时代,枪支是一种工具,但更是一种象征。血性的象征。一种反抗的精神。
就像一把双刃剑一样,这把剑所有人都承认,肯定会伤害到自己,但是它也是反抗暴政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美国政府本身。
你可能还会说枪支打不过坦克那套说词。
但是,没错,一把枪可能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打不过一辆坦克。这点你是对的。不过反抗暴政这东西,他还跟你约定时间地点和数量吗?
如果全民持枪,你可能还在那里吃饭呢我就能把你干掉。
退一万步讲,最起码提高了你的稳定经费!你有多少经费可用?有多少官员不怕死?
而且还别说,美国各州为政,各地方为政,地方上的民兵组织,也就是所谓的国民警卫队,其军备完全不弱于美国联邦政府。就单说军备你联邦军都不一定比民兵强。
另外,
除了是美国政府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以外,枪支还可以使人民之间变的更加平等。
必竟,在禁枪的地方,如果你持强凌弱,把人逼急了,他也没什么办法。你身强力壮,人多势众,财大气粗就是他的爹。
但是,在一个枪支合法的地方,不管你多强壮,混的多吊,但如果你把人欺负狠了——你随时有可能死。这真不是开玩笑。
所以
禁枪是可以禁的,但必须要人民同意!
人民自主,大城市人口多,密度大,所以控枪力度也大。
而大农村人烟稀少,人们更加热爱自由,相信自己,所以控制力度就少。
这就是完美的啊,每个地方根据多数人民的自决投票决定控枪的严格程度,如果你与当地多数人的喜好冲突,那你还可以用脚投票,自由的迁徙(拿上驾照开车随时走随时落户,不需要任何户口手续)
你喜欢枪你就去大农村,去大德州,找个没人的地方随便打。
你不喜欢枪,你就去大城市,去纽约州,那里控枪极端严格。
你喜欢黑帮,那你去和黑人们鬼混。
你喜欢华尔街,那你就去和白人……你要是能进去的话,去里面当匹狼。
你要是怕死又没本事,那你就……找个该呆的地方,上个该上的班,平平静静的活。
完美啊。
各取所需。
互不打扰!这是重点。
只要这一点还在维持着,那美国不管死多少人,美国也不会崩溃。人家愿意啊。自由啊。
所以这就是中国人迷茫的地方:美国死了那么多人,怎么还不崩溃?
现在正好回答:
什么是美国式和谐?美式和谐不在于他死了多少人,而是在于,黑帮的人可以过他们的堕落生活,中产的人可以过他们的岁月静好,有钱的人可以过他们的纸醉金迷。
因为价值观不一样啊,中国的和谐社会是全民和谐。而美式和谐是分裂式和谐,你有堕落的权利,你有自由死掉的权利,但没有打扰我的权利,他虽然死了,但他自由了。他是自由的死的。而我还想自由的活。
黑帮的人喜欢自由的死,中产的人喜欢自由的活,有钱的人可以自由的腐烂。这就是美式和谐社会。
什么是美式不和谐?那就是:黑帮的人拖着中产的人自由的死,有钱的人压着中产的人不自由的活。
这样就是美式不和谐,这样美国才会崩溃!所以死多少人都不重要,关键是,自不自由。
这就像香港黑帮片里面的台词:我们出来混的,迟早要还,一条腿踩在棺材上,一条腿踩在监狱里。
这就是自由的死啊。人家愿意啊,人家加入洪兴或东星时的那一刻,人家就加入自由花样死亡社的一员了。东星或洪兴不论死多少人,重要吗?只要他们不对中产或良好市民产生危害,那就是资本主义的和谐社会呀。香港就是资本主义啊。
所以,就美国现在这种情况,枪支的利与弊都有,而他各地自主控枪的方式,保持了枪支发展的多样性。非常完美。如果有不完美,那叫人生。
在评论区发现了很有意思的一个问题:
简单说:1、美国警察不对公民有保护的义务。2、美国警察可根据自身判断对公民进行开枪。
简单说,说的没错。美国自有国情在此。
我知道这个问题极端难说清,而且有洗地的嫌疑,但不管你怎么怀疑,且先理性的听我说一说,看看是不是这个理,咱们都是讲理的人,好吧:
警察的职责是打击犯罪维护治安,这点全球通用,没问题。但是,保护公民??如果这也属于美国警察的职责的话,那么是不是:只要有美国公民受害了,就说明,美国警察没有尽到他的职责?
因为你的职责是保护公民嘛,那么就是说:只要有人受害,你就是失职!
对吗??
对个机巴!
如果这一条成立,全美的警察都要失职了!
保安或警卫才是保护你安全的人(如果你有的话),不是警察!警察是打击犯罪维持治安的,你的死活关警察吊事啊!他要想保护你的安全,那得24小时贴身保护你才行——你想的倒美!
所以第一条不成立,就这么简单,警察没有保护公民安全的义务,他只有维护公共治安,打击犯罪的职责。而且这也是在犯罪事后,不是事前。就是说出现了有人破坏治安,他才去维护,出现了有人犯罪,他才去打击。
至于别的国家……那随便了,凡是有公民被人打死了都属于警察的责任?那的确……挺让人敬佩的。
但美国不行,美国自有国情在此:他们的警察都不能未卜先知。
2、美国警察可根据自身判断对公民进行开枪。
没错,不是所有国家的警察在开枪前需要请示上级的。美国就不是。美国每地都有当地的或当属的警察培训机构,警察需要通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培训教程会告诉警察什么时候需要开枪。警察只要遵守这些【原则】就可以便宜行事,先斩后奏!
但是有一点。成文法是不能涵盖人类的所有行为的。在治安失控的有些时候,比如紧急时刻,你需要自行判断是否开枪。警察不是程序员,不是编程,不是给他输入一条指令:条件判断为真即开枪。
不是这样的。所以得依靠他自身的常识来判断是否开枪。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难道警察要根据条例来开枪?条例1、如果目标有杀人的可能性,且达到85%概率就可开枪。2、……
来来来,先别2,你先来告诉我,什么叫对方有杀人的可能性??什么叫85%的可能?
美国警察必须自主判断是否对公民开枪,至于别的国家的警察,他们可能依据有18000多条指令来判断是否开枪。但美国警察不行,美国自有国情在此:他们没有这个记忆力!
那么不根据成文法,那美国警察就是自己觉得该打死谁就可以打死谁吗??
是的。
不仅美国警察是,公民也是这样,一样的待遇。
你只要主观上认为有人对你生命造成危险了,你只要主观上这么认为了,你就可以打死他——无限防卫。
不需要背什么刑法的第二十条第六款的第3条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不需要背,因为美国人的记忆力都有限,他们不用成文法,
而是用陪审团,陪审团都是与你无利益相关的普通公民,甚至可能是无业游民,只要他们认定你无罪,你就是无罪,不需要管什么法律条文。
但是如果他们认为你有罪,你也别指望用什么法律来当你的挡箭牌。
陪审团的判决大于一切。
说白了美国是很原始的,他们就是出了事以后,找一堆人来评理,就跟菜市场的大妈一样:“大伙出来评评理,看看谁对谁错!”
但是他们通常有个德高望众且经验丰富的法官来主持【评理大会】,这个法官会接受同行评议或是人民选举,来判断或决定他是否合格且公正。他主要工作是进行主持审理,让双方辩论,禁止律师或当事人说些废话、强词夺理或是诱供、或是干扰司法程序等,然后依照一惯的的惯例来主持审理的方式以及对成立的罪行进行量裁。
而陪审团们才是对事实进行认定或判断罪名是否成立的人。
所以,就是这样来办事的,【出了事大伙来评理】模式。(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纠纷和琐事都需要陪审团)
成文法挺好,凡事都规定的合合适适的,一切行为都在帷幄之中,算无遗策,依法办事,井井有条,世界大同。但无奈美国人智商低没有这个记忆力呀,他们依陪审团办事,依惯例法办事。国情如此。
并非是说警察可随便杀人。
持枪跟决定别人生死有什么关系?决定别人生死一定要用枪吗?用菜刀不可以吗?
持枪的逻辑很简单,第一,法律允许,宪法第二修正案中有明确条款维护公民持有武器的权力。第二,步枪协会等实力强大的行业协会的不懈努力,促成现有的法律一直被维护而不被改。
当然从现实逻辑,明显提问者是有一些误解的。
第一,并不是全名持枪,对于购枪的人,各州都有资格性的限制。即便买了枪,也有持有的限制,比如只能放在家里或者车里,不能随身携带到处走。
第二,法律允许的持枪其实只针对一部分人,而且很可能是好人。坏人会需要合法持枪才有枪去抢银行么?当然不会,坏人想要总会有办法的,而好人有枪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一个壮汉歹徒闯进一个老太太家,各持菜刀,老太太死定了,但他们各自持枪,老太太的胜率就大大提升了。
所以,美国有枪击,犯罪率高,和法律允许持枪的关系没那么大,毕竟,枪击犯不会等合法买枪了才做恶,每年死于车祸的人比死于枪击的多多了,难道要考虑把汽车禁了吗。
简单来说,美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政府制定执行政策受到法律约束。美国宪法保障公民持有和配带枪支的权力,各方利益与本就不统一的民意相互制衡,使限枪禁枪的法案难以通过,修宪在可预见的未来纯属天方夜谭,故而处于持枪合法、禁枪违法、限枪争议大的局面。
美国公民持枪的法律依据,最根本上说源于宪法第二修正案,该案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容侵犯。
透过第二修正案的文字不难看出,立法者认为持有和携带武器属于自然权利,也就是说,人本来就是可以自愿持有或携带武器的,这既属于个人自由,对一些人来说更是正当合理的需求。限制公民持有和携带武器才是“不自然”和“侵犯公民自由”。特别地,如果限制公民武装的是政府,就更不能容忍。因此有必要明确立法,使包括政府在内的组织、个人无法轻易剥夺公民持有武装的权利。
长期生活在中国的朋友可能不理解这里的内在原因,典型的想法是:枪多枪击案就多,政府应该立法保障公民安全,所以应该禁枪。不过依照类似逻辑,我们也可以说,车多车祸就多,政府应该禁车。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认同,后者是荒谬的,主要的理由是:车带来的好处远大于车祸的危害,完全禁车是不明智的,只要通过训练获得驾照,公民就应该可以买车驾车。类似的,在美国只要公民考下持枪证,就可以买枪持枪。
或许公民持枪的好处对于一些人来说不明确,这里简单解释为以下几点:一、自卫防身,二、反抗暴政,三、对抗外敌。美国人民(普遍意义上)认为这些好处大于枪击案的危害,禁枪是不能接受的。
政府禁枪缺乏民意基础(体现在国会无法废除第二修正案),也就没有全面禁枪的法律依据。
不过,实际情况是,美国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持枪,联邦和各州均有法律对持枪人的年龄、资质、所持枪械的种类等作出限定。例如有重罪前科和一些精神疾病的人群无法合法持枪,又如不得持有重机枪等。
原文:
最近的美国可谓祸不单行,先是新冠,再是黑命贵(black lives matter)。好不容易确诊人数稳定下来了,各地的骚乱也渐渐平息,老美又闲不住了,对黑命贵进行了版本升级,推出了黑命贵2.0版本:在威斯康辛州,一名黑人被警员连开七枪射至重伤。
这可了不得了,黑命贵1.0还没消化完,你就推出新版本?于是乎,新一轮的黑命贵运动卷土重来。
其实抛开黑命贵的背景不谈,就事论事,警察开枪的决定还是合理的:事件的视频显示,被截查的黑人男子不顾警察的警告,毅然决然地走向了自己的汽车,并且打开车门,试图拿刀。在这种情况之下,警察选择开枪也是一个正常反应。
著名演员宋丹丹曾经说过,当警察难,当美国警察更难。身为一个枪支泛滥国家的警察,你的截查目标很有可能就是一个杀人狂魔,你稍微放松警惕,他可能就会拿出武器一枪崩了你。
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实实在在的美国国情。
如果你被警察截查,却仍然进行抵抗,而且还做出掏东西的动作,这就等于你给警察发了个信号:我有枪,咱俩可以比划比划。一般情况下,收到这个信号的警察,会毫不犹豫地配合你,不管你实际上到底有没有武器。
也正因为如此,刚到美国的朋友们可能都会收到这样一条建议:在美国,警察把你拦下来了,让你干啥你就干啥,没让你干啥千万别乱动,动就是biubiubiu,没准你就会成为黄命贵的素材。
在世界杀人比赛中,美国警察常年雄踞榜首,根据CNN的报道,2018年美国警察射杀了约1000人,不管是总数还是平均数,都远超其他发达国家[2]。
警察射杀人数对比
来源:CNN
而美国警察之所以能够取得这一傲人成绩,与美国居高不下的持枪率紧密相关。
根据Small Arms Survey的调查显示,截至2017年,美国居民持枪量3.93亿支,占了全球居民持枪量的46%,美国的百人持枪率是121支,远超第二名也门(53支)[3]。
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当差,也怪不得警察要时时刻刻紧绷神经,稍有不慎,扳机可能就扣下去了。
而造成这一环境的重要原因就是:美国不控枪。
市面上比较流行的一个观点是,美国宪法允许公民持枪,这样可以在受到政府压迫的时候,拿起手中的武器反抗政府。
这种说法不无道理,甚至可以说是美国最开始允许公民持枪的原因。在《茶叶、面子与自由》中我们介绍过,美国是一群最纯粹的新教徒建立的,他们对于公共权力有着与生俱来的不信任,生怕刚刚成立的联邦政府,像以前的英国政府一样压迫人民。
也正因为此,美国在成立不久之后就通过了第一到第十条宪法修正案,用以保护公民权利、限制政府权力。其中的第二条,就是保护公民持枪的权利。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翻译过来就是:纪律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州的安全实属必要;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予以侵犯。(这里的state不是国家,而是州,如果是指美国,会用复数states)
从字面来看,确实有那么点各州为了防止暴政而允许持枪,以便于随时反抗联邦政府的意思。
不过,这个理由很快就过时了。
一方面美国各州经过南北战争的洗礼以及多年的紧密合作,基本已经认同了新的联邦政府;另一方面,美国的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有了无数种限制公权力的方法,不再需要公民采用暴力手段推翻。
退一万步讲,就算需要公民采用暴力手段推翻,你以为世界头号军事强国是跟你闹着玩呢么?别说几支枪,就算给你一个坦克旅,你能搞出啥动静?
所以,推翻暴政这个理由,已经解释不了美国不控枪的原因了。那么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呢?
按照惯例,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其实美国以前是控枪的。
虽然第二修正案保护公民持枪的权利,不过实在是有点语意不清:这个持枪到底是说民兵可以持枪,还是说只要是公民就能持枪?
以前,大家的理解是倾向于前者的,即只有你在成为民兵保卫自由州的时候,你才可以持枪。
以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为例:1939年的美国诉米勒案(United States v. Miller,307 U.S.174(1939),最高法院认定:允许公民持枪, 主要是为了保护民兵的持枪权利,而非某个个人[4]。
美国是判例法,所以最高法院在1939年的这一判决在其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其他法官判决类似案件的重要参考,而司法界对于公民持枪权利的理解,也都遵从于这一判决。
因此,虽然公民可以持枪,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限制,比如:只有特定人员才能购买枪支(保安、退伍军人等);不能在公共场所持枪,只能放在家里;枪在家里放着的时候要是未上膛、散装的或者是关闭保险的。
直到80年代,美国大部分地区对于公共场所持枪的管控还是相当严格的,而普通民众对于持枪在大街上溜达的兴趣也并没有那么大,这一点从美国各州对于公共场所持枪的规定就可以看出来。
下图是1986年的时候,美国各州对于公共场所持枪的规定:
来源:Radical Gun Nuttery!
然而,80年代起发生的一系列争议案件,让美国人民有了重新解读第二修正案的机会:他们发现,自由州已经不需要他们保卫了,现在需要保卫的,是他们自己。
第一个案件就是著名的沃伦案(Warren v. District of Columbia,1981)[5]。
案情梗概如下:
沃伦与室友租住在华盛顿的一个公寓里,她们住三楼,二楼住着一对母女。1975年3月16日清晨,两名歹徒闯入了公寓二楼,对母亲进行了侵犯。沃伦与室友被楼下母女的尖叫声惊醒,随即拨打911报警,请求援助。
十几分钟之后,警方的援助到了,一名警察到达公寓门口,敲了敲门,没有收到任何回复,然后这名警察就悄然离去了……
警察离开之后,沃伦与室友又听到了楼下母女的尖叫,于是再次拨通了911,请求立即援助。这一次,沃伦得到了更加肯定的回复:援助已经在路上。
由于相信了警察的话,沃伦和室友选择下楼帮助那对母女,结果被两名歹徒发现了她们的存在。之后,三名女性被劫持到了其中一名歹徒的公寓内,并在其后的14个小时里遭受到了两名歹徒的殴打和强奸。
而事后的记录显示,沃伦的第二次报警,甚至没有警察进行出警。
幸运的是,三名女性最后都侥幸逃生,并决定对华盛顿警方的不作为进行起诉。
地方法庭不予受理,理由是:
"the duty to provide public services is owed to the public at large, and, absent a speci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olice and an individual, no specific legal duty exists"
翻译过来就是:整体上讲,警察有义务为公众提供服务,但是没有法律义务为某个个体提供服务。更贴切一点得说,美国警察保护美国人民,但是不保护你,因为你只人,而不是人民。
三名女性不服,上诉到了特区最高法院。而特区最高法院最终以4-3的票数决定支持地方法院,即不予受理。
特区法院借此给美国人民上了生动的一课,告诉他们:警察没有法律义务保护某个个体,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此案在全美引起震动,其程度不亚于南京彭宇案(扶摔倒老人)在中国的影响。
不久之后,美国法院再次给公众补了一课,这起案件就是发生在1987年的福德案(Ford v. Town of Grafion,1998)[6]。
1984年十月,福德跟丈夫离了婚,并且还获得了法院发布的临时保护令:禁止她的前夫对她进行骚扰,以及在福德的住所和工作场所附近对她的前夫禁足。
福德针对自己的情况,向当地警察局寻求建议,警官表示:警察不可能24小时照顾你,你最好搞把枪保护自己。
在其后的一年多时间里,福德和她的家人无数次地收到前夫的死亡威胁,她不断地报案,然而警察局每次的回复都是:除非他已经对你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不然我们也没办法,你最好搞把枪。
终于,在1986年1月17日,前夫来到了福德的新住所破门而入。福德逃出家门之后再次被前夫抓住,并被开枪射中了脸和脖子。虽然最后福德侥幸生还,却落得四肢瘫痪。
之后,福德起诉了Grafton市,认为他们没有尽到保护市民的责任。不出所料,福德的起诉被马萨诸塞州法院驳回了,不予受理。
理由如下:
虽然法院给你发布了保护令,但是这并不等同于警察一定会保证你的安全或向你提供援助。当警察明确建议福德“搞把枪”来保护自己的时候,已经表明了这一立场,即警察无法保证她的安全。因此警察对福德并不负有法律责任[6]。
如果说沃伦案的判决还属于咬文嚼字的话,那么福德案的判决就再清楚不过了,而且还提供了解决方案,也就是“搞把枪”。
在此后的一系列案件中,包括2005年石城镇对冈萨雷斯案 (Castle Rock v. Gonzales, 2005)以及最近的2018年佛罗里达校园枪击案,法院最后的判决均遵循了这一标准,即:警察并没有法律义务保护某个个体(no duty to protect),即便他们知道该个体有可能受到伤害。
而在此期间,不断补课的美国人民也都变聪明了,并且欣然接受了福德案中警察提供的解决方案:搞把枪。而各州也都心照不宣地放松了枪支管控。
网站Radical Gun Nuttery!统计了美国各州从1986年开始对于枪支管控的法律变化。1986年的图刚才已经放过了,下面让大家感受一下这些年的变化。
来源:Radical Gun Nuttery!
忘了图中颜色意义的可以稍微往前划两下,懒得划的可以直接看结论,就是绝大部分州都表示:想整枪你就整吧,我们不管了。
联邦法院一看,既然各州都已经开始行动了,那我也来个背书吧。于是在2008年的哥伦比亚区诉海勒案中(District of Columbia v. Heller,2008),最高法院表示,第二修正案保护个人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管你是不是民兵。
到此为止,美国人民可以名正言顺地持枪上街溜达了。
美国人民:谁没事想带枪啊,但是关键时刻警察靠不住啊。
美国罪犯:现在连普通人都拿枪上街了,我们再不配枪那还算得上犯罪分子吗?
美国警察:现在大街上到处都是枪,我可得小心点,谁要是有可疑动作我就先开枪,得在他崩了我之前,先崩了他。
控枪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
然而你要是以为美国这样马上就要完蛋了,那你就错了。控枪这件事,不过是民众与政府的又一次博弈而已,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建立美国的清教徒们,身上有着浓厚的自治色彩,他们对于公权力有着天生的恐惧和不信任。
前面说过,即便是在独立战争之后成立了联邦政府,各个州与联邦政府之间也毫无信任可言,成立不久就发布了10条修正案以限制公权力。
在经历了南北战争以及之后的200多年发展,这种以州为单位对联邦政府的不信任渐渐化解,各个州也都清楚自己没法脱离美国了,信任不信任的也就这样吧。
然而这种不信任并没有消失,而是转移到了一部分民众身上,具体体现就是,政府说啥也不信,政府让干啥不干啥,病态地捍卫私人权利。
比如这次新冠肺炎,在戴口罩这件事情上,美国政府费老鼻子劲了。你要是不要求戴,他没准还会出于安全考虑戴。但是你要是作为政府要求他戴,他就觉得你侵犯了他的自由,就偏不戴。
而政府也不是傻子,既然你在权利方面处处限制我,那么在义务方面,你也休想让我多承担一点儿。所以,也就有了上面几个伤害案件的判决。
而实际上,这是一个死循环:
如果政府需要对某个公民的安全负有法律责任,那么它就必须要采取措施加强治安,这需要更多的警力,更多的监控,更多的预算,更多的税收——也就意味着更多地侵占私人的各种权利和资源,而这是美国人民无论如何不能答应的。
所以,政府这次选择甩锅,把保护公民安全的责任推回给民众自己:既然你们选择了自由,那就自己搞定吧。
那一刻,美国人民摘下了口罩,拿起了枪。
后记:
虽然美国警察没有保护个体的法律义务,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会保护个体。而实际上,大多数情况,求助于警察仍然是你的首要选择。
警察是否对你提供援助,主要取决于他自己的职业素养以及当时的具体情况,跟他需不需要在事后负法律责任关系并不大。
美国警察不需要负责,但其中也不乏勇往直前的英雄。有的国家,比如法国,即便警察有义务保证私人生命安全[8],其中也不乏好吃懒做、消极怠工的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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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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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出现的人物、剧情、对话若无出处,则为胡编乱造,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不承担任何责任。
参考资料:
1. Vox: German Lopez: Police can use deadly force if they merely perceive a threat.
2. CNN:American police shoot, kill and imprison more people than other developed countries. Here's the data
3. Small Arms Survey reveals: More than one billion firearms in the world
4.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公民持枪)有什么实际意义?- 李元成的回答 - 知乎
5. Warren v. District of Columbia.1981
6. Catherine M. FORD v. TOWN OF GRAFTON.1998
7. Richard W. Stevens:Just Dial 911? The Myth of Police Protection
8. code-deontologie-police-gendarmeie-version-anglaise
这是个传统问题,只不过绝大多数人太小看传统的力量,同时太高看美国的立国时间了。
况且这个力量还有百万漕工衣食所系的资本力量加持。
美国立国才300年,算上五月花才400年,这400年中,有200年是有持枪需求,不断养成这个传统的时间,我们所疑惑的“为什么要全民持枪”,是默认了美国国土稳定,政府的力量可以遍布美国全境这个前提,但是美国基本达到这个境界,距今还不到150年。。。
150年左右的时间,西汉都没灭亡,大唐帝国正如日中天,明朝的卫所士兵整顿一下还能拉出去打仗,十全老人还没凑齐十全武功。从宏观角度说,关陇武功集团砍人升官的传统维持了1000年,科举文官集团走向巅峰都爬了四五百年,中国妇女裹小脚的传统都不止150年,之所以被打断还是新中国成立了,要不然在广大农村这个传统会延续很久(民国农村妇女裹小脚仍然比比皆是)。
所以传统的生命力之强大,不是搞一搞宣传,喊几句口号就可以解决的。
那么我们从历史上来讲美国为什么有持枪传统:
我要首先需要知道,新大陆的国家,都是外来殖民者建立的,而且北美两国尤其特殊,是殖民者用武力完全摧毁了本土文明,基本消灭了本地土著建立的。这和旧大陆的国家是完全不同的路线,旧大陆国家,武力兼并只是基础,建立过程中文化交流-融合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范围再缩小一点,希腊,罗马,中国,那都是长期文化交流伴随武力征服建立起来的普世帝国,像美国这种情况,因为欧洲文明对于印第安文明的绝对优势,所以交流是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了,那就只剩下纯粹的武力征服。
所以武器的重要性就上升到了唯一的高度,作为传统的生命力和国家烙印就会特别重要。
实际上这一点,在国家形成的历史中并不罕见,早起国家形成过程中,因为人口稀少,自然条件原始,所以男性持有兵器习武的尚武风气是全世界文明都经历过的阶段,这是为了生存所必需的,希腊/罗马的公民兵,北欧的维京海盗,无一不是如此,在东方,男子持兵器习武的传统延续千年,汉朝的时候老百姓拿上武器就能跟禁卫军打的有来有回不落下风(汉武帝时期太子刘据的表现),没有这种风气的国家早早的就会被淘汰(比如腓尼基,贪图享乐不尚武靠雇佣兵打仗)。但是这个阶段一般都比较早,这些传统在旧大陆绝大多数地区也都消失了非常久的时间。
之所以美国这个传统看起来比较虎逼,属实是因为“枪”这个字眼,持有现代化的火器看起来比较另类,但是实际上你忽略掉“枪”这个字眼,换成“兵器”,就发现这传统也就比较好理解,比如汉朝男子仗剑就是传统。
而且在美国,当年面对人数优势的印第安人的反抗,每一个前出的定居/贸易据点都有随时被印第安人端掉的可能性,国家和政府也没有能力和精力组织武装力量来保护这些据点,只能靠据点里的人自救,既然自救是唯一的出路,那么每一个男子都必须持枪随时准备打仗,你不会用枪,那就等于面对印第安人的反抗你还需要别人保护,挺der的。。。
况且19世纪中叶美国人才完成了西进,基本灭绝了印第安人,持枪的习惯还远没到消失的程度。
这个问题真不能用百万漕工衣食所系来解释,百万漕工是依附于传统,而不能创造传统。
而且美国这个老底子就太脏,得国不正,要想全面禁枪,就要全面否定这个传统,否定这个传统就等于承认形成这个传统的因素是反人类的,错误的,进而推导出美国建立过程本身就是反人类的。。。
动摇国本,万万使不得。
历史、地理、法律、现实、文化、利益、权力
历史:美国的得国,是建立在松散联合的小资产阶级反对皇权贵族的革命,以及大规模种族灭绝之上的。在早年立宪和修宪阶段,拥枪条款是历史必然。
地理:拥有广大的低密度乡村,民风狂野彪悍,执法经费自给自足,而不是来自于转移支付,于是优选自卫,拥枪是不得已。
法律:国体为合众国,修宪门槛太高,需要2/3+3/4。而州一级,符合上述地理层面的 “民风彪悍的低密度乡村” 特征的州又很多,且权力和人口大州完全一致,更是修宪修不动。而在法律/判例上,执法机构,具体说就是警察,职责仅是执-法,而不包括 “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侵害”。即,第一时间的安全,依然只能靠自卫。
现实:当民间已经存在了几亿杆枪支,且国家公权力并不是权力主体而是资产阶级权力工具的情况下,禁不禁枪,并没有太大所谓,几亿杆枪,依然还在外面。
文化:美国依然是一个文化层面极为天然右倾的国家。具体来说就是,在 “平等” 和 “自由” 之间,或者换个方式说,在 “社会契约下的自由” 和 “原生态个体自由” 之间,美国人在文化层面上,相对更天然倾向于后者。而枪支在这点上,多少起到了图腾的作用。
利益:枪支生产和贩卖,在美国是一个很大的产业。
权力:维持合理程度的民间的彼此威慑和暴力发泄,既是对公权力这一权力工具的免责,更是对公权力背后的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保护。
总结说,美国的彻底禁枪,在有生之年,极大概率是没可能的了。但有一点是确定的,今日美国的普遍拥枪,和什么反抗联邦公权力,是没半毛钱关系了,而纯就是个现实无奈、文化惯性、利益均衡,以及权力建构。
美国应该不能全民持枪。
比如说未成年人,有犯罪记录的人,非法移民,非美国公民等等。
对枪支也有严格的限制,比如自动步枪,反器材步枪,使用步枪发射枪榴弹。
隐藏枪支就是非法的,枪支必须明示,也就是必须让人看见枪支。
现在的网络出现了一个以前可以说是从来没有出现的现象。
那就是阴阳怪气的角色发生了互换。
就在几年前,网络上谈论美式民主自由堂堂正正,思路清晰,线条流畅,义正词严。
反驳美式民主自由的言论,小心翼翼,拐弯抹角,指桑骂槐,东拉西扯。
应该从今年开始,,网络上谈论美式民主自由小心翼翼,拐弯抹角,指桑骂槐,东拉西扯。
反驳美式民主自由的言论堂堂正正,思路清晰,线条流畅,义正词严。
美国人持枪,那是美国人反抗暴政的自由之火。历史上一直是这样定义的。
不知道现在怎么这么多人开始质疑了。
质疑美国。看来美国的地位不保,这是要变天了。
等下雨好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