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纳闷。
平时每个人谈起娱乐圈的混乱都是津津乐道的八卦个没完。各种路边社小道消息,人人堪比帝都出租车司机。
怎么到了吴亦凡这里,一个个都表现得惊诧无比,摆出一副前所未闻、闻所未闻的样子?
----------------------------写在最前面的更新---------------------------
鉴于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7月31日晚,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中央政法委、人民日报、中国妇女报也纷纷微博发声。
中央政法委:在中国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不枉不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人民日报:外国国籍不是护身符,名气再大也没有豁免权,谁触犯法律谁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请记住:人气越高越要检点自律,越当红越要遵纪守法。
中国妇女报:刚刚,北京朝阳警方通报:吴某凡涉嫌强奸被刑拘!还是那句话,法治社会不容藏污纳垢,没有哪个圈是法外之地!光环再耀眼,名气再大,均无特权。在中国的土地上,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涉嫌违法犯罪,必究!必惩!
这才是国家和社会应该有的态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违法必究。
如果你受到了不法侵害,第一时间报警,没什么好怕的,国家和法律会给你撑腰。而不是一味寄希望于舆论和所谓的道德。只有第一时间报警,才能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如果每个人都能早一天报警,也许就会少很多个无辜的人受到侵害。
当然,这个瓜的最终结果还是要等法律定性,不过按照惯例,对于知名公众人物,警方和媒体敢这么公开高调发声,大概率已经有一些实证在手了,希望违法之人能尽快得到应有的惩罚,也可以一定程度肃清一下某些圈子的乌烟瘴气。
下面的原有内容我就不做修改了,因为这个瓜的最新进展其实不太影响我的核心观点。
无论这个瓜最终发展成什么样子,我的观点始终是,对于普通人,要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不该混为一谈。
在中国的土地上,你可以用中国的法律约束任何一个人。甚至我个人认为,对于许多性犯罪,改改法律,阉了它们,都不为过。但道德,你的道德,还是用来律己就好了。
----------------------------------以下是原答案----------------------------
说实话,家境优越的人,普遍更有见识。因为他们见过光明,更因为他们同样也见过黑暗。
当你见识足够多,你就会发现,世界并不一定是非黑即白的。有些事情分对错,而有些事情,只是选择不同。
再引申一些就是,三观正和傻是两回事。我知道有些人选择当渣男,只要不违法违规,那是他们的自由,但在选择面前,我选择不当渣男,这叫三观正。认为世界上没有渣男,或者认为渣男都该死,甚至认为不赞同自己观点的就都是渣男,这是自大,也是傻。
全球有将近80亿人,三观的正与不正,凭什么由你定义?
你认为正的东西,可能在全球有数亿人反对。你认为不正的三观,可能也有数亿人在坚守。
全球有无数不同的宗教信仰,甚至一个宗教还会有数个差异巨大的分支。全球有197个国家,无数种不同的法律规章。
吃猪肉对吗?你知道全球多少人吃猪肉吗?吃牛肉对吗?你知道多少人不吃牛肉吗?男女应该平等吗?你知道多少个国家女性脸都不能露出来吗?一夫多妻对吗?你知道多少个国家一夫多妻违法,多少个国家一夫多妻合法吗?
这个地球上,各个国家间,连法律都有无数矛盾,更何况是三观。你告诉我,谁的法律该被定义成对,谁的法律该是错的?谁的三观能称之为正,谁的有一定是邪?
很多人接受不了中国发生这种事情,那就聊聊国外,毕竟确实吴亦凡也不是中国人。
澳洲呆过几年,就说说澳洲吧。十六七岁非处,十分正常。只要不违法违规,选择上不上床,跟谁上床,是她的自由。教育就是告诉她每种选择的后果,而不是告诉她该选什么,更不是替她做选择。我们的文化里,明星睡了女生,是女生吃亏了。但有些文化里,是女生睡了明星,是明星吃亏了。我不评价谁对谁错,因为每一个文化观点都起码有着全球几亿人在遵从,我不认为自己有资格定义几亿人是对是错。
西方,东方,美国,韩国,爆出过非常多类似丑闻。娱乐圈,有地位有实力的人,经不住诱惑的有很多。娱乐圈,靠身体换未来的更多。国外被新闻报道过的已经非常多了,没被报道过的还不知有多少。这么大的量,那被爆出的那几个,说是倒霉也不为过吧。倒霉是不分对错的,好人可以倒霉,坏人也可以。
吴亦凡这事,不符合我国的主流价值观。而不符合我国主流价值观的艺人,不配在我国做艺人。艺人是靠形象吃饭的,管不住自己,毁了形象,那就别吃这碗饭了,被封杀是咎由自取,活该。
但换个角度,这事在全球挺常见的,也许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吧。常见,自然是正常。就像坏人做坏事很正常,独裁者屠杀平民很正常一样。正常不代表对,坏人做坏事能对吗?但你能说坏人做坏事不正常吗?
最后我想说,男生和女朋友聊天,多用心,少用脑子。女生不关心你说的对不对,只关心你是不是和她站在一边。
女生和男朋友聊天,也该尝试多用脑子,因为男生天生是只习惯用脑子聊天的。你只有多用脑子,才能理解男生,才能培养男生用心。
至于那些一上来就知道用心跟你聊天的男朋友,他们不是天生就这样,他们是被别的女生调教出来的成品。本质上你不是在跟他们聊天,是在跟他们的无数个前女友交流。
如果你想要只属于你的成品,聊个天就别总是上纲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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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总结一下我的观点。
吴亦凡是个公众人物,一个公众人物的行为,不仅要合法合规,还要符合很多人的道德观念。这跟道德观念本身是对是错无关,哪怕是互相矛盾的两个道德观念,你只要是个公众人物,你就要尽可能都不触碰。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做不到,就别干这行。做不到,还要干这行,被封杀被雪藏是迟早的事。没得洗,也没得救。
如果抛开公众人物这层身份,就事件本身,截止目前,我只看到一男一女睡了,至于其他的什么欺骗,胁迫,未成年,我没看到。
我不是当事人,当时也没在场,所以我不想讨论微博上的各种内容,毕竟微博上这几年造谣的,引导舆论的,哗众取宠的,歪曲夸大的人和事还少吗?
我前后所有的分析讨论都是基于北京警方的通报。
一、关于吴某凡与都某竹交往情况
2020年12月5日22时许,冯某(女,28岁,时任吴某凡执行经纪人)以挑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约都某竹(女,18岁)到吴某凡(男,30岁)家中参加聚会,10余人共同玩桌游并饮酒,次日凌晨至7时许,其他聚会人员陆续离开,都某竹酒后在吴某凡家中留宿,两人发生性关系。当日下午,都某竹在吴某凡家中用餐后自行离开,期间两人互相添加微信。12月8日,吴某凡给都某竹转账3.2万元用于网络购物。此后至2021年4月期间,两人保持微信联系。
二、关于都某竹等人发布网络信息情况
2021年6月,都某竹与好友刘某文(女,19岁)商议,在网上公开与吴某凡交往过程以提升网络知名度,遂由刘某文于6月2日以“刘美丽同学_”微博账号发布都某竹被吴某凡“冷暴力”的博文,7月8日至7月11日,都某竹跟进发布3篇博文。7月13日,网络写手徐某(男,31岁)为牟取利益,主动联系都某竹,经商议后,共同策划并由徐某撰写“决战”等10余篇微博文案,7月16日起由都某竹通过微博账号陆续发布。
就这份通报的内容,如果两个人都不是公众人物,两人的行为有问题吗?
两个人都是自愿的,两个人心照不宣的做了个交易,我感觉最多算两个人生意没谈拢,价格不合适,合作关系破裂,仅此而已。
你的三观接受不了这种交易,没问题。但你不能否认,如果没有胁迫和欺骗,很多人的三观可以理解这种交易。理解不代表认可,更不代表会去做。就像我理解秦始皇为何焚书坑儒,但不代表我认可他,更不代表我就会杀人放火。很多事情,没必要非得站队,非得拼个你死我活。
我之前聊全球,就是想避开中国。结果评论还要往中国引导,扯什么中国的思想,中国的道德,还扯什么社会道德。道德从来就是用来自律,而不是用来约束他人的。不然社会道德由谁定义?由你吗?凭什么?因为你叫社会?
把你自己的道德标榜成社会的道德,想要别人都遵照执行,别人不认可你,你就开始冷嘲热讽、口诛笔伐,这就是道德绑架。
你的道德就你的道德,你的三观代表不了全世界,你的三观也代表不了中国。
中国也有十几亿人,如果三观都一致,道德标准都一致,微博上就不会一点小事吵翻天了,我们也没必要在这讨论了。
一个普通人的行为思想,不违法不违规,不欺骗不胁迫,不侵害到他人,那就没有问题。两个人做了一些事,只要他们是自愿的,就没有问题。你接受不了,那是你的事情,凭什么别人的行为要得到你的许可呢?
公序良俗,约束的是公众眼中的事情。况且公序良俗一定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公序良俗,三从四德就是公序良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公序良俗。过时了,错了,一样可以被轻易推翻。那你凭什么认为当下的所谓公序良俗不是未来人眼中的糟粕呢?
最后我想说,网上大家都在聊胁迫、聊欺骗、聊未成年。但其实,何必说的如此冠冕堂皇又自欺欺人呢?如果没有胁迫、没有欺骗、没有未成年,甚至如果女生都是自愿的投怀送抱,再甚至如果男的不是明星,只是一个普通人,大家就真能接受了吗?
大家一样接受不了。大家接受不了的就是,一个人,怎么可以睡这么多人?大家更接受不了的是,一个人,睡了那么多人,凭什么可以没对任何一个负责?
当女生问自己男朋友怎么看吴亦凡的时候,你以为她问的是吴亦凡吗?你以为她问的是胁迫和欺骗吗?根本不是。她问的是,吴亦凡睡了女生没负责,你认可吗?如果你认可,那是不是说明,你也不想对我负责?果然男人都是始乱终弃的垃圾啊。
所以哪有什么道德,哪有什么三观。女生无非是想问,你们男人,如果现在,或者未来终有一天变得有地位有实力,有颜有钱,是不是都会和吴亦凡一样,对女生不负责?
这个答案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清楚,只是很多人内心无法、或不愿意接受罢了。
一段关系,是要靠自己守护的。你要足够强大,足够好,手中有足够多的筹码,而不是寄希望于对方足够好,足够善良,足够忠诚。因为对于很多人,忠诚,只是背叛的筹码不够。
这就是现实,无论你是男是女,都同样适用。有的时候,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才能知道对方想要什么,在乎什么,才能把属于你的幸福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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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很少多次更新答案,不过评论吵得不可开交。我看了,也看明白了为什么吵。
因为大家根本是在讨论不一样的问题。我在这讲道德,你在那和稀泥?
道德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一个人,你可以不认可别人的道德观,但你没有资格说别人是错的,更没资格强迫别人改变。
就像中东很多国家女生脸都不能露,他们的外交人员来到中国,现在满大街的女生他们肯定都不认可,难道他们就有资格指责谁下贱?就有资格拿块布把谁的脸罩起来?你坐地铁给老人让座,我不让,你可以不认可我,但你没资格说我是错的,更没资格强迫我让座。我不约炮,你约炮是你的自由,我不认可你,不支持你,但我不会妨碍你不影响我且合法合规的选择。
不要总是自认为你的道德比别人高,就可以对别人指手画脚。那你跟因为爱狗就高速拦车的人有什么区别?顺便说一句,那些人,他们从不认为自己有错,他们从来自认道德高尚,所以哪怕违法违规打砸狗肉馆都是对的,有没有感觉和你很像?当然,你肯定认为他们是错的,他们怎么有资格和你相提并论。对,他们也是这样看你的。
道德是用来自律的,而非律人。
至于吴亦凡这件事,该骂谁骂谁,但得分开骂,不能混在一起和稀泥。
吴亦凡该骂,是因为交易。公众人物拿下半身做买卖,还不诚信,该骂。但至于欺骗,这事咋说呢?现实中这种欺骗还少吗?我睡了你就会娶你,算不算欺骗?给我买个爱马仕我就嫁给你,算不算欺骗?跟我睡一觉,给你5万,最后只给了3万,算不算欺骗?跟我交往我就捧你当明星,最后没捧红,算不算欺骗?
有些人,本来想睡出个功成名就,睡出个大红大紫,结果没成功,这就叫被欺骗?那我说你好好学习就能上清华,你最终没考上,我算不算欺骗你?
拿下半身做买卖就不对,违法,但你都违法了,卖货还没卖个好价钱,你确实也挺委屈的。但你自己没卖上个好价钱,这样就说对方欺骗胁迫,是不是不合适?
所以这事告诫我们,一定不能把交往当交易,交易就是卖货,卖货,卖亏了很正常。
胁迫就算强奸,强奸犯该骂,该严惩,甚至我认为我们该搞化学阉割,该搞出狱了也要长期带手环,做终身的明显身份识别。
但问题,强奸只能警方认定,只能法院认定。2021年了,能不能别搞奸出妇人口那一套。
如果我们周围有女生,已经努力保护自己了,还是因为意外受到侵害,我们该积极鼓励她报警。涉嫌违法,涉嫌犯罪,还不报警,不就是对罪犯的包庇纵容吗?
不要总是强调女孩子弱小、害怕、无助、取证困难,所以女孩子说的话就一定是真的。新闻里外遇被抓奸,说是被强迫的例子还少吗?那以后男的约炮了是不是也可以说自己害怕无助,其实自己是被胁迫的?而且最主要的是,你一句弱小无助就完了,这是对其他敢于直面罪犯,敢于反抗报警,鼓起莫大勇气站出来的女孩子的最大的不尊重。
最后我还是想说,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中国卖淫违法,但许多国家卖淫合法。卖淫道德吗?我不认可卖淫,但我也不认为性工作者就是不道德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这就是个工作。不要说每个人都有选择,不是亲身经历,谁都可以认为别人的生活很简单,谁都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但其实,你有你的无可奈何,她有她的身不由己。
你总感觉自己能判定别人是否道德,如果卖淫到底算不算道德,性工作者到底道不道德,你都掰扯不清楚,你又有什么资格随意评判一个陌生人下半身的事情道德不道德呢?
公众人物,别说道德了,因为长相被骂都是活该,谁让你是公众人物,你吃的就是这碗饭。
但对于普通人,周围人,身边人,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你的道德,管好你自己就行了。别人只要合法合规,又没损害到你,你就没资格要求别人向你学习,为你改变。实在不满意,你可以离他远点。对于总喜欢标榜自己是道德制高点然后指责别人的人,估计他也巴不得你离他远点呢。
签签事件肯定不正常啊,从社会影响上涉嫌与未成年人发生地震,这是毫无底线了。
从男人角度看,被女人喊成签签,每次还要靠嗑药才能维持两三分钟,再配合每次沃德很大,要忍一下,这画面真的是伤害不大,侮辱极强。
男人最重要的是什么?是有权有势,还得持久,人生才有意义!
司马孚吧。
一个五年平辽平到北京城下,一个是带头废了曹芳位列西晋开国八公之首的大魏纯臣。
这次舆论的重点在于警察到底是多久赶到的。
没拜码头,收保护费,打砸门面这种原因我们都知道,也不怕;
但是公权力私用或者黑白勾结这种事,就会让人非常害怕;
如果西安公权力真的黑白勾结,还睁眼说瞎话,那就需要处理整顿了。
我朝的治安也不是一直这么好的,人民也不是软弱无比的,60年代西安打的也很凶的。难不成西安各公司以后都要雇佣保安公司保护经营?
这次出警距离1公里,走路10分钟都到了,所以就坐等这次真实的出警时间是多少了。
21.06.29更新:
在来访者的追查下,刘女士已经完成了执照的更新,目前在法律层面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
至于是否有伦理问题,或者咨询胜任力不足,我作为外人无法查证。这个回答就留着作为科普用途存在吧。
以下为原回答:
关于大家都投诉的刘女士,我到相关网站上查了下,她的执照两年前就已经过期了,目前处于被吊销状态,严格来说是不能在任何网站上自称“美国执照”的。而且她拿的是临床社工执照,不是心理咨询师,虽然也能做咨询师,但应该说清楚名字。
在美国,任何有资格做心理咨询的职业(社工,咨询师,心理学家等)都需要定期接受一定的继续教育学分(continuing education),然后更新自己的执照(renewal)。以我所在的纽约州为例,法律规定是每三年内需要完成36个继续教育学分,相当于12-18场讲座、培训这样子。
New York State Education Law requires each licensed master social worker (LMSW) and licensed clinical social worker (LCSW) to complete 36 hours of acceptable formal continuing education during each three-year registration period.
不达到要求的话,州委员会是不会帮你更新执照的;没有更新执照而继续用它工作的话,就算是违法。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无法达到要求的话,可以申请将执照状态改为休眠(inactive)。
在纽约州,社工执照一旦被授予就是终身的,只有出现行为不端才会被吊销。至于刘女士执照所在地宾州,我没查到相关规定,他们网站做得好看是好看,找信息很难。我猜测是长时间不更新政府自动吊销了,因为系统没显示有任何投诉记录。
A registration may be placed on inactive status if the licensee will not be practicing in New York. In New York, upon satisfying the licensure eligibility requirements, a "license" is awarded. Licensure is for life unless suspended, revoked or annulled for reasons of misconduct
另外教大家怎么查自己找的海外背景咨询师是不是真的有执照。
第一步,在谷歌上搜索“职业名字+license + look up”,这个例子里就是“Social Worker License lookup"。所以像刘女士这样不把自己职业写清楚的人,容易造成别人的困扰。
接着,在前几条回答里找到专业协会的网站,一般都是 Association of XXX。社工委员会协会(有点绕口)就提供了各个州的查找网址,我根据简心的资料确定执照所在地是宾州。
出来的网页上还得继续选择发执照的那个委员会(board),基本按名字来就行了,社工和咨询师好像是同一个board,心理学家的话是另一个Board of Psychology。选择好后在右边输入执照号码即可。
我不知道是否需要翻墙。不需要翻墙的话,整个过程目测花费10分钟。
请叫我雷锋。不用谢。点个赞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