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话放在前面:
格林可以,也该被停赛。没问题。
但这件事上,联盟的判罚尺度统一性上,是有点问题的。
格林是累计到了点数,该停赛了。NBA的规则是:
“不必要的身体接触”,一级恶意犯规。
“不必要而且过度的身体接触”,二级恶意犯规。
(Flagrant "1" (FFP1) - unnecessary contact committed by a player against an opponent. The opposing team is awarded two (2) free throws and possession.
Flagrant "2" (FFP2) - unnecessary and excessive contact committed by a player against an opponent. The opposing team is awarded two (2) free throws and possession and the player committing the foul is automatically ejected.)
积满点数,那就停赛。格林是之前累积够多了,加上这次,就停了。
我不知道别人眼中看来这件事如何。我自己看慢动作,整理细节如下。
库里+格林要挡拆。格林和勒布朗互相推搡。大家都有动作。
欧文推了格林一把想让开挡拆,勒布朗再推格林一下想绕挡拆去追库里。
格林倒地,在勒布朗脚边。确实挨推了,但动作有点夸张,不排除想让裁判吹勒布朗犯规的嫌疑。
到此为止,都是篮球动作。
勒布朗跨过格林(与比赛无关的动作,而且他是这个事件的第一动)。格林在勒布朗胯下起身(与比赛无关的动作,但他是被动方)。此时双方身体有刮蹭接触,格林的肩背和勒布朗的裤裆有触碰。但谁都没受伤。格林起身后明显不满,在勒布朗身后,右手舞了两下(与比赛无关的动作),其中有一下,腕背蹭到了勒布朗的后裆。
被罚应该就是这两个裤裆动作。肩背和腕背那两下。
之后有两秒双方相安无事,但之后在篮下有身体接触。
勒布朗被弗莱和裁判拦住,手上有动作想推开弗莱过去;格林嘴也没停。
JR史密斯过来拦住。
冲突结束。但这是后来的事了。
之后是勒布朗追加一个技术犯规。格林追加一个一级恶意犯规。
事情的起因,是勒布朗跨人。然后格林起身,刮蹭,以及不满地挥手。
这种事就跟当年邮差vs罗德曼一样,谁都没存好心。谁都想引对方生气。
之前之后,双方都有身体接触。必然也存了惹恼对手的心思。NBA嘛。大家都不算纯洁。
格林被追加犯规导致停赛?可以。我没想为他辩护。
他是想成为兰比尔/罗德曼/梅森那种恶汉的。NBA球队是需要这类人,虽然绝大多数人不喜欢。当然也得付出代价。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何况那两下确实是碰了裤裆。他本身挨罚,也说得通。恶汉不代表不用付出代价。兰比尔和罗德曼当年也被停赛过的。格林这属于自作自受。接受就好。
所以我说联盟尺度有问题,是因为:
格林此前在西部决赛,有过一些动作,包括但不限于对亚当斯那一脚(应该是个二级恶意犯规,但没追加,不然早停赛了)、扫荡腿绊了坎特(那可以是个一级恶意犯规,但没追加)。
现在,这个动作,追加了。
而系列赛里,德拉维多瓦给伊戈达拉裤裆那一下,库里喉咙被锁那一下,都没追加判罚吧?
就事论事,是不是有些尺度不一呢?
有人会说:格林以前许多动作也不干净。这是迟来的正义,是善恶终有报。
但正义是分对象的。
好有一比:
学校严禁男女生接触。张佳玮却掀了一次同班女生的裙子,对另一个女生直接伸手进裙子底下咸猪手。老师也就罚他请了一次家长。
这天,漂亮的文艺委员在走廊撞到了张佳玮,张佳玮趁乱顺手就摸了两下她的大腿。老师也还是罚张佳玮请家长来。文艺委员的正义得到了伸张。
但张佳玮会奇怪:以前我也这样,没太请家长啊?这次动作还轻些呢,就罚了?
同班女生(坎特、亚当斯)怕也会奇怪:我们都被那样了,不比这严重?
何况,在此总决赛很微妙的节点,恶意犯规数恰好累积到追加禁赛,难免会给许多球迷一种钦定的感觉呢。
事件受益人?勒布朗,如果他能带骑士从此绝境中飞出;或者库里/伊戈达拉/克雷,如果格林不在的第五场,他们可以夺冠,反正一切志在总决赛MVP的人,都少了个对手。
因为博古特面对骑士的快球阵容不舒服,勇士下一场,要么得针对性给博古特做进攻战术(以免又被骑士针对性放空),要么得给瓦莱乔多些时间。我怀疑科尔会让伊戈达拉/巴恩斯担当格林的小球内线。如果伊戈达拉对位勒布朗居多,那么巴恩斯刷身价的时候到了:他是球队除了格林之外,最不三不四的摇摆前锋。
以及:如果勇士最后因此丢失了好局,这件事会作为典型案例,长久地讨论下去。
最后,与这件事无关,我只是在重看录像时,无法抑制地想到这个: